民办教育许可筹设、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答:举办者提交筹设申请、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租赁合同)----教育局组织第一次现场查看(验证场地面积、场地安全要素)(场地查验结果会当场告知举办者)——提交筹设阶段相关资料---通过教育局会议研究通过后下同意筹设文件----提交设立阶段材料——第二次现场查看(装修后的安全通道,空气质量检测报告、设施设备、采光、通风等办学条件)——经教育局会议研究同意下发设立文件----办理办学许可证(期间拿办学许可证到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名登记,到住建部门办理消防安全手续,提供银行冻结的办学风险保证金凭证)派发办学许可证——到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并交复印件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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