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答:按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州)根据资金承受能力、人员等情况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答:0856-7222906
答: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答:按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注:上述问答基于发布日期前政策所形成,将根据政策和工作部署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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