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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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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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开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度各项工作,根据《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筑安发〔2020〕8号),《开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开安字〔2020〕2号),关于印发《开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开安项整治办通[2022]1号),关于印发《开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安项整治办通[2022]2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开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提升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对“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再学习。持续深化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主题宣讲、大众宣传、警示教育等系统化学习宣传制度措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三是分级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覆盖。

四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四个一律”,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要求,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落实到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由住建局牵头,督促建筑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二是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标准化等级只提不降。

三是持续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高危行业安责险参保率要达到100%。

四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两头”促“中间”,“两头”是重点企业,“中间”是规上企业,持续提升规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水平。

五是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包括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六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参加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100%持证上岗。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打非治违”成效,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建筑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等3个专项整治,坚持铁拳痛击、铁腕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2022年每季度开展一次总结评估,2022年10月底前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利剑”执法行动。重点推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落实,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扎实提高执法效能。

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扎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强化以下六个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施工方案管理情况。三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重点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无证上岗、人员不履职等行为。四是开展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含视频监控、危大工程监管、扬尘监管、塔吊在线监管、安全双控管理、劳务实名制信息采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关键人员在岗考勤监管等应用系统在内的贵阳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五是开展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

(四)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清零”成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完善“三张清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各项目要认真梳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建好、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抓“两头”促“中间”,“两头”是重点企业,“中间”就是规上企业,深化“贵州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应用,做到真排查、真整改、真管控,切实实现问题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验收全过程管理。二是落实隐患整改。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台账清、措施实,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根治“老大难”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清零”。三是开展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春节、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专门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五)巩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成效,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处理好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关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

(六)巩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开展高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各项目围绕提升全员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构建针对性培训课程体系和考核标准,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全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二是开展高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考核。督促企业分岗位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住建局将采取抽查检查、现场提问、随机考试的方式,检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存在严重问题不足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三是优化提升“五个一”(敲一次门、送一封信、签一个承诺书、开展一次宣传培训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对全县工程项目主体进行全覆盖宣传教育培训,全过程影像化管控培训成效。

(七)巩固“十大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一是开展“十大突出问题”涉及建筑施工整治成效检查评估。认真组织“十大突出问题”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梳理问题不足,开展专项评估。对问题依旧突出的,制定专门整治方案进行整治,提升建筑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定向体检会诊”式安全检查。梳理各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定向体检会诊”的模式开展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形成“定向体检会诊”报告和问题清单,逐条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八)巩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成效,提升社会安全度。

各平台公司、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加强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等各种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增强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社会组织和群众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格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报告、整改跟踪。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建筑施工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九)巩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以实战为导向,有针对性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就近救援、临场救援能力,切实提升救援队伍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编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及时、高效实施救援。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各平台公司、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进行部署。(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二)重点推进。深入推进巩固提升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查缺补漏、节点推进、逐项落实,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三)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形成评估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梳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的治本成效,形成制度成果并推广。(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平台公司、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版来推动落实,务必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紧盯风险隐患、重点难点和短板弱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二)加强督查检查。住建局将加大对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定向体检会诊”、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系统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问题的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提出事前处罚的工作意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三)强化协作配合。住建局将加强与涉及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针对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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