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以“四个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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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以“四个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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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开阳县不断加大对新型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的排查力度,积极开展排查整治、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以“四个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维护全县正常经济秩序。

一是加强预警防控,树立前端约束意识。不断建立和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与金融部门共同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可疑账户的检查和监控,积极联系工商部门对公司、企业的经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尤其是对小额贷款、非融资性担保、投资理财、投资咨询等重点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加强监督。同时,定期清理“空壳”公司,对涉嫌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查处。

二是加强滚动排查,开展挤压清理行动。制定《开阳县公安局 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涉金融风险人员联合排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走访摸底,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分析梳理出“投资、理财、咨询”等易引发涉众经济犯罪的风险公司,推送属地派出所上门核查,并纳入日常警务工作事项,通过对实际办公地点、公司经营状况、实际控制人和财务负责人等情况核查,及时发现有非法集资、非法传销倾向的公司,强化挤压清理。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联动处置有效。定期与工商、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对排查出的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分类制定处置方案,不断完善约谈见面程序,及时回应相关诉求,做好做细政策解释,切实有效化解各类金融风险。联合县维稳办、金融办等部门共同做好预警防范,按照以教育、劝导为主的疏散方式,立足于疏导、劝解、平息,分流处置,尽量避免激化矛盾,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是加强防范宣传,营造公众预防氛围。把执法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将金融风险的基本表现、方法和手段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广大群众讲透金融风险的特性,教育广大群众选择合法的投资、融资途径,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被高息红利所引诱,不被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识别、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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