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拓宽入户核查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依规核算家庭收入,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则算”,严格执行低保审核确认程序,确保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漏,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定期开展低收入人口数据比对分析,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进出有序。截至5月底,已对全县7871名低保对象开展了年度核查。通过数据比对和入户摸排,主动发现潜在对象95户267人,依规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有60户209人因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退出低保范围。
二是严格落实低保政策,增强低保兜底保障功能。对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依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适度拓宽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面。对因外出务工、灵活就业、死亡等情况,分别给予具体期限的救助渐退期。坚持“依规抵扣”“应扣尽扣”,客观公正核查家庭收入,坚决防止“应扣未扣”“虚假抵扣”。目前,有144户144人因重病、重残依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9户17人因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给予6个月低保渐退期。
三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认真落实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同步”(同步开展入户核查、同步开展乡镇审核确认或同步开展县级确认)识别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建立社会救助领域部门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线上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实现数据共享常态化,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截至目前,全县纳入监测673户2185人,其中,低保404户1241人。
四是深化“救急难”工作机制,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全面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覆盖城乡、上下衔接、政社联动的特殊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网络,提升急难社会救助的及时性和可及性。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的协调联动,合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防范因灾返贫致贫。截至目前,实施临时救助127户30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36万元。
五是同步开展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和自理能力评估,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同步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做到精准认定、准确评估。加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动员和组织其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对不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帮助选好照料护理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同步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认定工作。截至5月底,已对全县1551名特困人员进行复核认定,同步开展了自理能力评估并签订了护理协议。对36名孤儿和313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进行身份复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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