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阳县医疗保障局聚焦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关键环节,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开阳县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提升法治意识。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制定县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医保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县医保局普法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明确到部门、个人。
二是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贯彻落实《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开阳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第一时间将清单和行政权力流程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设立权责清单26条。
三是聚焦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贯彻落实《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贵阳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把握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职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畅通12345、12393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全民参与医保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行政立案4件,处行政罚款47.22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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