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四举措”规范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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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四举措”规范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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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要求各采购部门执行规范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二是增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各预算部门财会人员及负责采购业务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加强对采购人员的业务指导,让各预算单位采购人员熟练掌握政府采购政策及程序,增强采购人员法治意识。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便于采购参与方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招标中标及合同公告等信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采购过程更公开、更透明。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采购人主体责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供应商选择的公正性、采购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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