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县民政局聚焦群众关切、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全力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综合施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规范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准入条件和审核确认流程,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进度。对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异地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落实好“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等政策,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加强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走访摸排做好困难群众关爱服务。组织开展走访关爱活动,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各类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探视,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实际生活状况,帮助渡过生活难关。聚焦“一老一小”群体,重点关注孤寡老人、因病卧床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照料护理情况,及时解决他们在用煤、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入冬以来,走访低保对象226人,特困供养人员78人,留守和独居老人46人,重度残疾人67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3人,留守儿童200余人。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增强部门工作合力。加强与财政、人社、住建、应急、卫健、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一年内申请救助未获批准的对象,退出低保、特困不满两年的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教育、住房、就业、医疗困难的人员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办理。规范结果反馈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做到便民利民。目前,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共出动巡查车辆90余台次,出动巡查人员219人次。
四是压紧压实责任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协调好相关部门,打通堵点、难点,及时下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有钱过冬、有钱过节。入冬以来,全县共发放低保资金751.95万元15817人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82.24万元3723人次;38名孤儿领取生活补助11.4万元;415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领取生活补助123.15万元。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入冬以来共有56名困难群众领取临时救助资金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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