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10月26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双流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双流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行动迟缓。如,2022年1月27日专题会、2月15日党委会、2月23日中心组学习会均安排传达学习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但迟至2022年6月15日才出台双流镇具体贯彻落实文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在2022年12月29日、2022年10月11日、2023年1月18日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上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作工作安排,各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镇督办督查中心分别于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25日、2023年1月30日对重点人员包保、春节期间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督查通报3期。
问题二:关于“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计划力度不够。如,党委研究‘强省会’战略,传达会议多、专题研究落实具体举措少,2022年未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每周通过专题会、微信工作群调度“强省会”工作;二是按照县“强省会”工作方案于2022年8月6日制定了《双流镇落实“强省会”2022年工作方案》,各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待2023年县级下达目标任务后制定双流镇落实“强省会”2023年工作方案。
问题三: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如,直至巡察组进驻期间,未对《双流镇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审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月9日组织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双流镇“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为提高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执行力,镇督办督查中心分别于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25日、2023年1月30日对重点人员包保、春节期间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督查通报3期,切实以督查促实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问题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如,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党委主要负责人调整为李某某后,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月9日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2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上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修改完善了《双流镇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三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22年7月8日、12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四是经核查,因当时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内容理解不透彻、工作疏忽大意、工作执行力不足,导致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已出具情况说明;五是及时于2023年2月14日更新印发了《关于调整双流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问题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到位。如,2019—2020年仅召开1次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暨分析研判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月9日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2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上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22年7月8日、12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经核查,因当时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内容理解不透彻、工作疏忽大意、工作执行力不足,导致2019—2020年仅召开了1次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暨分析研判会,已出具情况说明;四是于2023年2月14日修改完善了《双流镇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每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纳入方案内容,并严格执行。
问题六:关于“研究不透。如,未对照《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强省会”新型工业化“六个抓”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在2022年12月29日、2022年10月11日、2023年1月18日等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我镇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对照《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强省会”新型工业化“六个抓”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各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三是镇督办督查中心于2022年11月20日对“强省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了督查通报。
问题七:关于“目标不清。如,该镇2021年印发的《开阳县双流镇“强省会”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六个抓”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所述新型工业化主要工作任务系该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新型工业化“六个抓”任务不挂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开阳县双流镇“强省会”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六个抓”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各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规范发文流程,用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对发文内容的审核把关;三是于2022年12月12日对当时拟稿人开展了批评教育,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八:关于“措施不力。如,在镇内重点企业胜威项目建设中,2022年春节期间因天气原因导致施工建设速度放缓,没有帮助企业拿出有效措施,把受影响的时间、进度抢回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项目专班多次定向为企业建言施策,排解困难,专班为企业协调解决了胜威房屋炮损问题,白马峪员工工资纠纷,新强厂区道路建设矛盾调解等多个企业生产运行中的困难,确保企业和群众双方得到满意的答复,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按下加速键;二是电力改迁项目已于2022年9月建设完成,供水工程房屋和设备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目前在进行管道铺设;三是分别于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31日召开项目调度会,推进项目建设。
问题九:关于“服务不够。如,在胜威、川东征拆项目中,矛盾纠纷化解较为迟缓,工作成效不好,影响施工进场作业,项目推进受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月抽调12人成立双流镇项目一组、项目二组,进一步充实了人员队伍;二是川东征拆项目矛盾纠纷已基本化解,2022年11月5日至今都是正常施工,未出现堵工现象;三是胜威公司一期项目征拆工作已完成。
问题十:关于“效果不佳。如,2021年县下达双流镇的工业投资、工业总产值和上规企业培育任务分别为18.89亿元、24.85亿元、3户,实际完成10.8056亿元、21.15亿元、2户,三项指标均未完成县级年度目标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召开强省会指标调度会,推进各项指标完成;二是建立职工-企业包保机制,印发了《双流镇辖区企业包保服务工作方案》,2022年共完成企业走访五百余次,收集并解决困难十余条,企业对政府的服务感到暖心,提升了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决心;三是上门给企业宣传《惠企政策汇编》,给企业送政策,纾困解难,助力企业高速发展。
问题十一: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不细致。如,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巡排查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均出现有隐患内容及整改期限,但无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完成时限;又如,白马社区761大礼堂、综合楼等老旧危楼虽然张贴了警示标志、设置了防护栏,但安全隐患依然突出,特别是二居民组的公厕,已经是破败不堪,承重梁已断裂,房顶大部分垮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双流镇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方案》,通过“传达部署、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复查验收、依法处置、内业归档、延伸整治、督查考核”八个工作环节分别闭环管理,相关部门、村根据方案要求提交了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印证资料;二是于2月9日召开党政联席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是对白马社区危房设置了防护栏。
问题十二:关于““治房”工作力度不够。如,在建房过程中监管力度不足,导致2022年全镇共产生农房图斑37个;又如,对无价值破损房屋拆除力度不够,双永村下街组还存在房屋断壁残垣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双流镇2022年共产生农房图斑76个,截至2023年2月15日已完成整改75个,剩余一个由于特殊原因短期内无法整改,已由县农村乱占耕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于2022年11月29日向省农房办出具情况说明申请暂挂;二是已完善《2023年农房风貌整治及乡村建设项目谋划表》,各村已完成项目申报计划交乡村振兴办,申报宜居农房建设160户,审批56户;三是在规范农房、辅助用房建设及清理废弃房屋工作中,结合农村“五治”工作要求发动群众共拆除残垣断壁11处,拆除老旧房屋20栋。
问题十三:关于“‘治垃圾’工作还有不足。如,镇村现有分类垃圾桶、垃圾斗脏乱破损,既影响镇容镇貌,又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邀标制作垃圾箱60个,目前已制作完成30个,正积极向财政申请划拨资金支付。
问题十四:关于“‘治厕’工作进度缓慢。如,根据《开阳县农村‘五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双流镇2022年‘治厕’目标任务925户,每月应完成‘治厕’任务数为93户,2—7月应完成558户,实际完成269户,未达到县级阶段性目标进度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双流镇2022年“治厕”攻坚工作方案》,明确以联系村领导为组长,村支书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村委会全体人员为未完成改厕户包保具体负责人,对各村未完成改厕的农户进行集中攻坚;二是由“治厕”技术指导专班强化技术指导,全力保障改好的厕所能用、好用;三是对改厕进度进行每日一通报,改厕工作已于2022年12月2日全部完工。
问题十五:关于“如,2020年7月31日列账支出采购电脑、文件柜等设备,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全镇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二是今后每年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完善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张贴卡片及完成账务处理。
问题十六:关于“项目资金结算验收资料不全。如,2022年3月1日,白马猕猴桃基地及茶叶基地道路平基工程款结算时,未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价款结算书等相关资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0月召开培训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在会上学习了《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办法》;二是已找到白马猕猴桃基地及茶叶基地道路平基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核定总表及审计报告,按标准收集完成了项目资金结算验收资料。
问题十七:关于“记账凭证附件不完整。如,2022年3月31日,仅以支票存根及银行回单支付卫生厕所建设改造项目款5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0月召开培训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在会上学习了《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办法》;二是已找到卫生厕所建设改造项目验收表、工程施工合同、民工工资表及发票等材料;三是对2019年-2022年项目款支付情况进行了清查,经清查,项目资金来源清晰,所付工程项目都签订了合同、进行了验收,所有款项都按规定开具了发票给予报账。
问题十八:关于“财务报账不规范。如,2019年5月14日,金城茂洋公司支付修车费1000元,发票无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0月召开培训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在会上学习了《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办法》;二是经核查,2019年垃圾车损坏,保险公司出险后赔付款1000元未到账,由于垃圾车需急用,故经办人舒凡先垫付了1000元进行维修,后保险公司赔付到账后公司直接支付1000元给舒凡,经办人舒凡对此已出具情况说明;三是已对现任金城茂洋公司总经理严文富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十九:关于“党委抓基层党建统筹不够、指导乏力,个别所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如,白马社区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基层党员干部人才储备不足,直到2021年7月才成立党支部,在村(社区)换届中,没有合适人选导致至今仍未落实“一肩挑”要求,且支部书记只能由镇党委下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组织委员结对帮扶伍联旭同志;二是2023年来,白马社区已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制定了双流镇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制度,白马社区现已储备3名后备干部。
问题二十:关于“重视不够。如,2020年未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2021年,镇党委中心组成员未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月9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及其他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月9日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开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三是镇党委中心组成员撰写了2022年调研报告;四是出具了关于2019—2021年,镇党委中心组成员未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的情况说明。
问题二十一:关于“认识不足。农林水支部在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大多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题,党内政治生活概念混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1月30日组织各村(社区)副支书、机关支部副书记开展党务技能培训,强化党务业务水平;二是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洋同志已对农林水支部书记班某某进行谈话;三是2023年来到各支部开展督导9次。
问题二十二:关于“非公党建指导不力。如,金城茂洋公司党支部于2021年8月20日成立,2022年5月11日选举出支部书记,截止2022年7月,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无相关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金城茂洋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已明确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刘洋同志对金城茂洋党支部进行结对指导。
问题二十三:关于“组织生活走过场。如,2019年农林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中,基本都有“党员谈心得体会”的内容,但没有相关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农林水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3年来到各支部开展督导9次。
问题二十四: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学习形式方法单一”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以会代学、照本宣科现象。如,2019年10月9日镇党委工作会议中,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但没有结合镇情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要求或举措。”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党委班子成员于2022年12月中旬深入各村围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保、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开展了走访调研,并结合实际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党委班子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遵循、奠定了基础;二是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会上各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发言。
问题二十五:关于“巡察指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本轮巡察发现,2022年5月11日金城茂洋公司党支部选举出党支部书记后,仍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金城茂洋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已明确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刘洋同志对金城茂洋党支部进行结对指导。
意见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聚焦主责主业做大经济总量。立足主责主业,聚焦“强省会”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细化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发展壮大工业经济,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周开展强省会工作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各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对照《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强省会”新型工业化“六个抓”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
意见二:关于“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职责。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述廉述职述德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月9日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2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上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22年7月8日、12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修改完善了《双流镇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四是双流镇党政办抽调人员组建意识形态督查组,于2022年11月上旬对各部门、各党支部2022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
意见三: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把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材料关,严防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走过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2月9日召开党委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成员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弘扬务实文风,严禁网上下载和相互照抄;三是已于2023年2月22日在县委第三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下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意见四:关于“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科级以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握正确方式方法,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建办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科级以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五: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提升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双流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下发各预算单位及村居进行学习;二是开展村居报账员业务培训,提升村居报账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财经法纪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7552238;邮政信箱550305;电子信箱1878557169@qq.com。
中共开阳县双流镇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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