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开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开府发〔2020〕8号)的公告
《开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开府发〔2020〕8号)于2020年8月11日正式试行,试行三年,现该政策试行期三年已到期,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于2023年8月11日废止《开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开府发〔2020〕8号)。
特此公告。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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