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花梨镇党委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进入
老年模式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政务公告
开阳县花梨镇党委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十三届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对镇党委所辖8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花梨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花梨镇党委高度重视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反馈会后立即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整改期间,镇党委通过8次党委(扩大)会、1次专题会专题部署、审议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63个具体问题进行逐一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动态掌握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审核整改印证资料,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三)全面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问题整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等方面规章制度4项,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批机制、治理一片领域”。

二、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高坪村党总支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高坪村2个党支部召开2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3次专题会、4次党员大会、14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联系村领导、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高坪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高坪村召开2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花梨镇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村实际安排相关工作,并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三是镇文化中心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舆情信息处置培训,进一步增强舆情预防和处置能力。2024年10月11日到高坪村指导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提醒村支“两委”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敏感事件、特殊群体等关注,做好舆情预防和处置。同时强化网络巡查,整改期间,高坪村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四是整改期间,联系村领导、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高坪村指导党建、统战等工作,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问题三: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开展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4日,分管领导对高坪村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4年9月11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题会,会上就村情概况、惠民政策、应知应会等进行了培训,并安排相关工作。整改期间,高坪村召开了6次预警线索研判会,暂未发现返贫致贫的风险。同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预警线索研判存在不精准、逻辑性错误的及时查缺补漏。通过精准帮扶,整改期间,监测户风险消除3户11人。二是镇乡村振兴办牵头,于2024年8月20日组织各村进行了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培训。同时,根据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下发4次调度令,对各村近期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并下发《村支两委、驻村干部“一口清”要点》和防止返贫应知应会手册,要求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反复学习,严格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三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11月下沉到村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帮助村摸清发展思路、摸清家底,明确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目前以发展菜籽油加工销售为主。

问题四: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盲目跟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专题会,对油菜籽加工项目低速运转、茶叶项目夭折进行原因分析,并研究下一步解决措施,通过更换产品包装、线上线下宣传推广等方式不断提高知晓率、扩展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销售额。2024年9月23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牵头,对村“三资”情况进行核查,总结高坪村发展的优势和劣势,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2024年11月15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高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制度,提高对村集体项目运营的管理能力。二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11月下沉到村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明确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目前以发展菜籽油加工销售为主。三是高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制定《高坪村“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高坪村“四议两公开”事项清单》,明确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需经过会上集体讨论决定。

问题五:关于“关心关注民生问题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镇分管领导牵头,重大办具体负责,高坪村积极配合,镇村两级积极开展巡查监管及搬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已完成搬迁工作。

问题六:关于“落实农村‘五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已申请乡村振兴项目安装自来水至组内并通水,同时利用2024年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将该自来水全部安装入户,并对相关养殖户发放了《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告知书》。高坪村入组召开群众会,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告诫养殖户不将养殖产生粪便外溢、污染水源,建立巡查宣传工作台账并纳入积分制管理。二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加强“治厕”工作调度,并通过进村入户方式,进行现场改厕指导,确保厕所达到标准。高坪村对工匠进行了厕所修建标准培训,入组宣传“治厕”工作,对改厕户进行巡查监管,提升改厕质量,确保符合相关要求。2024年新建改厕任务7户,问题厕所整改任务16户,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问题七: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专题会,村支“两委”成员积极参与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及业务水平,增强执行力和责任感。高坪村已制定2024年人社工作计划,通过入户、线上推送等方式,开展养老保险、合医缴费、就业、培训等宣传,严格按照计划及上级要求完成每项工作。二是镇督办督查室对高坪村村支“两委”成员进行4次谈话,要求高坪村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并分析高坪村群众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困难,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使此项工作在2024年度全面完成。同时镇督办督查室要求高坪村要结合自身优势,发挥好自己的作用,让高坪村群众对村支“两委”的工作感到满意。目前,高坪村的工作执行力、工作作风已得到提升。

问题八:关于“落实村级财务制度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高坪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预算评审金额比财审金额多60.57元,开具发票时误开为预算评审金额,导致实际入账金额与发票金额存在60.57元误差,因此将60.57元作坏账损失处理;高坪村于2023年向上级部门申报了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要求,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该项目,涉及高坪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预算说明及图纸、预算评审报告、竣工资料、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用工协议等资料,由于该项目的资料比较多且重要,单独存放,未与该笔收入印证资料存放在一起;“长期借款及应付款1900.00元”,因涉及人员目前无法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其表示不再要求高坪村委会偿还该笔借款。“长期投资开阳泰丰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2月15日由开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到花梨镇高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现已对高坪村村民委员会长期借款及应付款进行核销;因高坪村委会门口路边属高坎,存在安全隐患,经村支“两委”商议决定安装不锈钢防护栏,后经询价、比价确定实施,于2022年1月20日签订合作协议,在其完工后,于2022年3月20日组织民生监督员及村民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忘记签字,经核实后已组织当时参与验收的村委会成员、民生监督员及村民代表完善了签字;支付案件执行款问题有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依据,已补全相关支付凭证资料,以上问题均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相关人员已退回报销的费用共计832元。三是2024年8月28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高坪村财务审批制度及流程》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四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11月到村指导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九: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培训会,会议明确了“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的记录要求和标准,同时要求记录人员在会议过程中专注倾听,及时记录,不得遗漏关键信息,后期严格按照此要求和标准进行记录。2024年11月12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大会围绕“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简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议程、签到、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联系村领导、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高坪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高坪村第二党支部通过3次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并做好会议议程、签到、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第二党支部班子成员于2024年11月12日在党员大会上针对“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泛泛而谈”的问题作深刻检讨。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问题十一:关于“落实审计监督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高坪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11月15日,高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高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制度,提高对村集体项目运营的管理能力。三是花梨镇多次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会,安排工作,研究解决“三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12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实地指导村“三资”管理工作,完善《花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督促村抓好落实。

问题十二: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高坪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级培训班1次,充分认识到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重要性,党性修养得到加强。整改期间,联系村领导、镇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高坪村督促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三: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高坪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镇党政办已完善会风会纪相关制度,并会同镇督办督查室常态化督促参会人员遵守会风会纪相关制度,自该制度完善施行以来,未发生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

(二)花梨村党总支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通过1次支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支委会、2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16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利用微信群向花梨村党员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督促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的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三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花梨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把牢农村意识形态阵地不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负面舆情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入户核实、解释疏导,使涉及的老百姓表示理解,后续未发生类似情况。整改期间,花梨村3次安排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同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入户、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及时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机报废、乡村振兴等系列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三是镇文化中心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舆情信息处置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村(社区)舆情预防和处置能力。2024年10月9日,镇文化中心到花梨村指导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提醒村支“两委”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敏感事件、特殊群体等关注,做好舆情预防和处置。同时强化网络巡查,整改期间,花梨村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问题三:关于“协助落实重大项目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贵州天源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竹盐生产及农产品种植、加工项目,法人提出的环评手续办理问题,镇村两级积极配合,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及时请示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后期将持续跟进、推进项目建设。花梨村退化林项目已调整到花梨镇新山村,已移植完毕。二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协调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6日对花梨村旱改水区域进行机耕,及时完成任务。并完成2023年花梨村姜虫田“旱改水”项目区域的后续管护费用支付,使该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有序完成。2024年8月26日,花梨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会议,对2023年旱改水项目推进缓慢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并通过召开坝坝会、入组走访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旱改水工作的支持,针对2023年已完成“旱改水”项目,落实好后期管护、有效提高“旱改水”项目区域经济价值。

问题四: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花梨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花梨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20日,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召开会议,对“十四五”规划中计划项目未实施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结合政策背景和本村资源资产实际情况,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购买铲车,收取租金后稳定增收。

问题五:关于“落实污染治理要求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生态保护站、应急办等部门及花梨村已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养殖户发放了《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告知书》,同时安装粪污过滤装置,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局部整改。利用镇级财政运转资金5.6万元进行污水收集,粪污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并编制项目申报书报县农业农村局,获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解决粪污和河道垮塌的问题。

问题六:关于“农村‘五治’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进一步摸清全村饮水情况,积极协助、配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饮水管网移交运营。二是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协调财政一事一议资金购置垃圾斗20个,投放部分到花梨村。督促村按照《花梨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工作方案》、花梨镇近期“五治”工作提示等抓好工作落实。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通过组长会议、村民坝坝会、赶集日宣传培训等多形式营造“治垃圾”浓厚宣传氛围,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开展村庄清洁活动,提高群众“治垃圾”知晓率及参与率。

问题七: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对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党建工作进行指导,要求花梨村在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时要结合花梨村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并抓好落实。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花梨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八: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白条报账系因当时急需清理塌方路段,保障群众出行,便就近聘请人员进行路段清理,未能提供发票,已完善当时产生临时用工费用明细表;花梨村于2017年购买“脆红李”种苗,镇苗木采购工作组于2017年2月到四川省进行现场苗木品种询价、查看苗木质量等工作;维修费用不实问题系花梨村工作人员签字时未详细注明系统维护的具体事项,已对系统维护的具体事由进行完善;花梨村已于2023年6月对账务处理存在错误的挂账科目进行了正确调整;已完善合同签订相关资料,针对核实情况均已出具情况说明。同时2024年9月30日,花梨村组织村支“两委”学习财务管理相关知识,严格按章办事。二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九:关于“基层治理工作弱化,矿群矛盾长期积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成立花梨村矿群矛盾工作组,积极与镇综治服务中心配合,全面了解并收集矿群矛盾纠纷的核心和焦点,明确专人做好问题记录,驻村第一书记带队并向群众做好法治宣传和正面引导,对不合理诉求及时做好解释说明,提高群众满意度及认可度。二是花梨镇已协调广隆矿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喻家寨、翁庆2个组144户183栋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和维修加固评估,并出具了相应报告,现已有85户(106栋房屋)签字同意由广隆矿业支付资金对其房屋进行维修加固,花梨镇将继续做好涉及人员的思想疏导、政策解释等工作。

问题十:关于“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4日,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对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业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涉事人员已作书面检讨。二是镇党政办已完善会风会纪相关制度,并会同镇督办督查室常态化督促参会人员遵守会风会纪相关制度,自该制度完善施行以来,未发生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

问题十一:关于“发展党员统筹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因当时工作人员工作繁忙,忘记填写该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核实后已按要求补齐空白处信息,并出具情况说明。涉及人员已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批评,形成书面检查材料。2024年8月19日,花梨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7次到花梨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二: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对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花梨村党总支书记于2024年7月25日主持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整改期间,5次会议调度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困难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资料收集和保存,反馈问题已逐一整改销号。三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次专题会议、8次党委(扩大)会议调度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通过微信工作群、到村实地督促指导等方式动态掌握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做好村(社区)巡察整改印证资料审核、整改进展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

问题十三: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花梨村党总支书记李春华牵头,在镇党政办的指导帮助下,对花梨村现有的“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全体村干部深入学习,确保熟知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三)花梨社区党支部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通过1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主题党日、1次支委会的形式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开展讨论。通过12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3次到花梨社区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三是花梨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于2024年8月1日召开支委会,对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花梨社区党支部问题整改工作作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召开的会议,严格按照要求详细记录,并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四是镇党政办已召开办文办会业务培训会,帮助提升社区会务工作人员日常撰写公文、会议记录等业务能力。

问题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8月6日,花梨社区“两委”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居支“两委”成员工作分工,明确花梨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领导责任,个人对所在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二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三是镇文化中心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舆情信息处置培训,进一步增强舆情预防和处置能力。2024年10月,镇文化中心到花梨社区指导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提醒居支“两委”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敏感事件、特殊群体等关注,做好舆情预防和处置。同时强化网络巡查,整改期间,花梨社区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问题三:关于“社会治理和服务功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花梨社区已对建筑废弃渣石进行清理,并坚持巡查排查,对周围住户进行宣传引导,将垃圾分类投放至临近垃圾箱内,禁止随意堆放。镇应急办牵头,已对破损坑洼路面进行修补,排查花梨社区内暂未发现其他路面坑洼、建筑废弃渣石等乱堆乱放问题。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花梨社区利用赶集日契机向群众宣传街面停车场,协调烟草站临时停车,同时加强街面巡查、劝导,制止乱停乱放现象。

问题四: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花梨社区原工作人员李某某在走访时仅填写了被走访人员姓名与关系,计划回社区后将其余内容填写完整,但因工作繁忙,忘记完善,导致表中多项内容为空白,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经核实,该名滞留缅北人员已于2024年2月20日进行核减,镇综治中心已督促指导花梨社区进行整改,并加强业务知识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花梨中心派出所对接,及时变更相关情况。同时组织各村(社区)利用赶集日、走村入户实地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警醒广大人民群众。

问题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花梨社区出借账户源于花梨镇高坪村账户被冻结、镇农业服务中心没有基本账户,经花梨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出借,已完善两笔账目的具体去向、交易流水、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支出账作收入处理问题,已进行摘要调整;仅油票发票报账系报账人员未将加油登记台账等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账,已补充完善;票据无审核人签字、未写明支付原因问题,已完善签字及支出原因,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8月5日花梨社区召开会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监管,并于会上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学习《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知识和财务法律法规,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到社区实地指导财务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六:关于“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与县委社工部对接,根据关于印发《贵阳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细化清单》的通知(筑党建办发〔2024〕5号),社区配备工作人员4人,能够满足日常服务群众工作需要,已出具情况说明。花梨社区于2024年4月1日聘请了1名工作人员,后续如需补充人员,按照县委社工部指导意见进行。二是经核实,姜某系预备党员,在预备转正时应参加党员大会,但因姜某负责党建工作,当时会议记录便由姜某记录,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已出具情况说明。2024年8月1日,社区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三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3次到花梨社区指导党建等工作,审核党员发展档案。

问题七:关于“抓党建引领不足,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花梨社区“两委”成员汇聚群力,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巡察整改期间,以理论学习、交流发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除外出及行动不便的党员外,其余党员积极参与。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3次到花梨社区指导党建等工作。三是花梨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具体负责党建工作人员针对党员大会应参会人员范围不一致的情况进行检讨,并形成书面检讨材料,同时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议程、签到、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四是花梨社区胡某某已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并已形成书面材料。花梨社区党务工作者通过自学及参加镇级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花梨社区民主评议党员29名中优秀为8名,合格21名。

问题八:关于“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审核把关不严’此轮巡察类似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0日,联系村领导对花梨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8月1日,花梨社区召开支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三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3次到花梨社区指导党建等工作。四是经核实,入党志愿书系列资料填写不完整问题,系因当时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事务多、工作杂,导致忘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部分内容,经进一步查阅该同志党员档案及发展相关资料,及时对接县委组织部,正在走党员身份组织认定程序。五是经核实,征求意见不严谨,只盖章,无意见问题,系因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该对象并不存在任何问题,疏忽大意忘记填写意见,已出具情况说明。

问题九:关于“党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花梨社区对2021年-202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此项工作正常开展,但未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印证资料,也未在花梨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体现。花梨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具体说明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开展工作要及时收集资料并做好资料归档。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3次到花梨社区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三是花梨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将党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于2024年8月1日召开支委会,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安排,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党建工作汇报会,并组织学习党建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对《花梨社区居支两委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

(四)建中村党支部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建中村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4年11月14日通过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村情实际开展学习交流讨论。自2024年8月16日以来,通过16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通过观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视频等方式抓好个人自学。二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建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分2次会议传达有关意识形态会议、文件精神并对村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并按照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指导抓好网络负面舆情排查等工作。二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三是镇文化中心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舆情信息处置培训,进一步增强舆情预防和处置能力。2024年10月11日,镇文化中心到建中村指导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提醒村支“两委”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敏感事件、特殊群体等关注,做好舆情预防和处置。同时强化网络巡查,整改期间,建中村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问题三:关于“落实上级安排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乡村振兴办结合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8月20日组织各村进行了培训,同时根据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下发4次调度令,明确各村工作职责,按时报送工作开展完成情况。整改期间,建中村召开了6次预警线索研判会对预警线索进行研判。通过帮扶,监测户风险消除2户4人。二是2024年8月28日,建中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会议,对“十四五”规划中计划项目未实施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结合政策背景和本村资源资产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可行性发展模式。花梨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建中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三是2024年9月11日,建中村召开村支“两委”会,会上谭某某针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整改期间,通过16次会议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四是镇督办督查室于通报当日便与建中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谭某某进行谈话,指出工作中的不足,要求在后面的工作中积极主动,避免这类错误再次发生。整改期间,镇督办督查室对建中村村支“两委”成员进行3次谈话,强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要求村支“两委”成员把责任扛在肩上,提升工作执行力,努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问题四:关于“农村‘五治’工作推进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8月28日,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2024年3月13日红黑榜评选会中纳入黑榜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再次通报,并要求村民代表广泛宣传,做到警醒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同时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作用,利用红白喜事打招呼2次,8次入户进行移风易俗宣传,并充分发挥好“红黑榜”的激励约束作用,对纳入黑榜的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执行好“平时重宣传、事前打招呼”。二是镇职能部门牵头,统筹镇村两级加强宣传教育,整改期间,利用赶集日、春节活动、入组入户等契机,开展集中宣传3次,制作移风易俗喷绘3张、海报300份,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政务大厅、志愿服务咨询台、村(社区)等显眼处设立并公开四级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不良风气行为进行举报。强化监督管理,对辖区餐饮企业打招呼,签订承诺书,一律不承接违规酒席。

问题五:关于“日常监管监测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我反思,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建中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会,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负责人员及完成时限。整改期间,通过16次会议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已调度建中村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快疑似撂荒地排查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查工作。

问题六:关于“农村合作社监管不到位,经营不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建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2023年5月只支付了旱改水项目土地流转费,涉及的合同为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不涉及招投标或者三方比选等采购程序;“2023年个别项目县级专款进账后,项目建设当即支出”这一问题,该项目以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以解决、优化当地农户的基础设施为前提,保障当地农户工资收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成本,项目盈利较少,在项目完成后第一时间将款项支付给提供劳务的农户;建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开阳县花梨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安全饮水维护工程款施工合同,由建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施工,该款项是县水务管理局支付给建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程款,是建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所得收入,能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故核算在村集体经济主营业务收入中,以上问题均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召开村支“两委”会,组织学习《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花梨镇多次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会,安排工作,研究解决“三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实地指导村“三资”管理工作,完善《花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督促村抓好落实。三是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于2024年8月28日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立足本村实际,分析发展方向,后续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及发展方向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增加集体收入。花梨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建中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

问题七:关于“财务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根据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村文明实践站需要提供放大镜、老花镜、助听器、针线盒、雨伞、手写板等辅助器具,在无专项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使用村级运转经费支付助听器采购费用。已于2024年7月31日将专项应付款调整为长期借款应付款,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于2024年9月11日主持召开村支“两委”会,组织学习《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11月到村指导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八:关于“村级党组织治理效果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12日,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会上沈某某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建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三是经核实,该名滞留缅北人员已于2024年2月20日进行核减,镇综治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与花梨中心派出所对接,及时变更相关情况,同时组织好各村利用走村入户实地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警醒广大人民群众。

问题九: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于2024年9月12日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一事在会上进行检讨发言,同时要求记录人员在会议过程中专注倾听,及时记录,不得遗漏关键信息。并通过个人自学、积极参加镇级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学懂弄通党内生活要求、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2024年11月19日,镇党政办组织召开了办文办会专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建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又再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建中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因工作需要,就近找到老百姓李某某清理垃圾,但因李某某为当地老百姓,无法提供劳务费发票,所以在支付劳务费时仅以领条及相关图片印证,已出具情况说明。三是建中村通过会议集中学习了《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四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五是建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2次通过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建中村已将涉及的党员档案资料报镇党建办审查,经审查,涉及的党员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工作人员对党员发展程序不熟悉、工作疏忽大意,写错会议时间、未规范书写会议记录等导致,已作书面情况说明。六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建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一:关于“缺乏政治担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9日,建中村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书记已在会上进行深刻剖析。二是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级培训班1次,党性修养得到加强,充分认识到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重要性,能很好发挥“领头雁”作用,并督促指导建中村开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对村党建工作指导并对相关文字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五)清江村党总支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通过2次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2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4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利用微信群向清江村党员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督促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的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三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清江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筑牢绿色发展的理念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江村党总支书记牵头,定期对村域河流进行巡河,严禁非法捕捞,并聘请专人对开州湖库区沿岸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宣传,对村域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守好清江村的绿水青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多次对库区及河道垃圾进行打捞,坚持长期保持库区及河道干净,无明显垃圾漂浮物。二是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围绕“一点两线三方向”旅游发展思路,已制定花梨镇旅游产业整体规划方案,引进丛林户外有限公司发展水上桨板项目,目前正在实施建设中。同时已引进黔成越梦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陆上游泳池、民宿改造等项目,待镇整体旅游产业项目规划审批后,正式投入建设。

问题三:关于“防范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装修费用由开阳县清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支付,清江村村集体没有代为支付,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花梨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清江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清江村党总支书记牵头,对清江村“三资”进行清理并建立台账,2024年10月12日召开发展专题会,结合村情实际对村发展方向进行了充分讨论研判,将大力谋划发展旅游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

问题四:关于“拆违控违宣传监管等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对违规搭建宣传及巡查整改,对村委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清江村党总支书记牵头,做好巡查时间表,并按照时间表每周定时进行巡查。整改期间,排查发现清江村存在4户疑似违章建筑,已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宣传建房相关政策,告诫群众按程序申请建房。

问题五:关于“农村‘五治’工作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江村党总支书记牵头,通过电话、宣传栏、村口大喇叭、片区微信群、村民小组微信群等进行“治风”工作政策宣传,并对前来登记的大学生进行面对面宣传,强化农村“治风”工作氛围营造,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自治作用,利用村民红白事及食品安全打招呼的同时宣传禁止违规乱办酒席规定。建强用好“红黑榜”,充分发挥其激励约束的作用。整改期间,清江村红白事办理共计7起,红白理事会均上门打招呼,未出现违规滥办酒席的情况。二是镇职能部门牵头,统筹镇村两级加强宣传教育,整改期间,利用赶集日、春节活动、入组入户等契机,开展集中宣传3次,制作移风易俗喷绘3张、海报300份,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对辖区餐饮企业打招呼,签订承诺书,一律不承接违规酒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政务大厅、志愿服务咨询台、村(社区)等显眼处设立并公开四级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不良风气行为进行举报。

问题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服务群众不上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清江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清江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支“两委”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每月对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信息进行核实,加强排查,特别是针对重点人群缴纳社保进行动态监管,提前谋划督促,杜绝断缴停缴。三是镇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各村进行了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培训。同时根据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工作调度令、《村支两委、驻村干部“一口清”要点》和防止返贫应知应会手册,要求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反复学习并抓好工作落实。四是整改期间,清江村通过14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问题七: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无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物资采购舍近求远问题系因急需解决群众饮水问题,当地经销商无法提供报账发票且要求以现金方式交易,便到开阳县南龙乡购买(距离清江村17公里),盘州市柏果绿谷小当家便利店属于全国连锁加盟超市,实际为在开阳县云开街道跃进桥(原开阳一中老加油站处)购买;费用支付存疑问题系因在该修理厂挂账记账单位较多,该修理厂为了便于对不同单位结算,针对同一单位使用同一本结算清单及同一本修车记录登记,导致结算清单出现连号情况;专款未专用问题系因在记账时将科目登记错误;以借代报问题系2022年清江村菜籽沟组发生地质灾害,2户群众物资急需搬离,搬迁过程中部分物品损坏、遗失,经协商对该2户群众进行补偿,由于花梨镇财政资金紧张,便决定从清江村委会账户借支,但因情况紧急、急需付款,清江村未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直接进行了支付;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长期挂账问题系清江村向开阳县鑫力合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已于2018年用于清江村产业结构调整,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清江村组织村支“两委”再次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村支“两委”成员对财务管理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确保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9月到村指导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八:关于“村两委推进矛盾纠纷调解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村两级围绕两位组长的诉求进行深入沟通疏导,积极协调、帮助解决诉求,将持续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二是2024年10月28日,清江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学习信访相关工作条例、综治中心“枫桥式”工作经验,进一步掌握农村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同时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防患于未然,7月24日以来,镇村两级共化解矛盾纠纷21件,有力有效将不稳定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组长人选后备力量培养,选择讲原则顾大局的代表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组长管理考核制度,加强组长管理。

问题九: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江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积极与镇综治服务中心配合,全面了解并收集矿群矛盾纠纷的核心和焦点,做好问题记录,并向群众做好法治宣传和正面引导,对不合理诉求及时做好解释说明,提高群众满意度及认可度。二是镇综治服务中心已组建矿群矛盾工作专班,定期排查梳理矿群矛盾,并组织镇村两级积极化解。

问题十: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在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第二党支部入党介绍人张某不在村内,经电话沟通,由村级党务工作者代为填写,待张某回来后补签字,但因村级事务繁多,忘记补签,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清江村于2024年9月2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及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三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清江村指导党建等工作,并审核党员发展档案。

问题十一: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中反馈‘财务报账不规范’仍然不同情况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清江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支付,但由于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存在发票开具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支付无依据的问题,已完善相关印证资料;记账依据缺失的问题,已补全缺失的记账依据,以上问题均已出具情况说明。清江村组织村支“两委”再次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村支“两委”成员对财务管理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确保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9月到村指导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是十二:关于“‘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好,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联系村领导对清江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8月20日,清江村召开党员大会,清江村党总支书记针对该问题进行自我反思、检讨。2024年9月20日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六大纪律进行深入解读,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对森林卡点值守登记不到位情况再次进行自我检讨,并对今后的工作作出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三是清江村已经制定村支“两委”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对于具体案例要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举一反三,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四是镇纪委加强对清江村“一案一整改”工作指导,清江村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一案一整改”。

(六)十字村党总支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期性坚持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通过2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12余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利用微信群向十字村党员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督促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的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三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十字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对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及十字村党总支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村情实际安排,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出现不正确的涉政表述。三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镇文化服务中心10月18日到村督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提升村思想认识。

问题三: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还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对村“两委”进行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政策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对可能出现返贫风险家庭提前介入并采取预防措施。整改期间,十字村召开了6次预警线索研判会,新增纳入监测4户,制定帮扶措施、跟踪帮扶效果。通过落实产业帮扶、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帮扶成效明显,风险消除2户。二是镇乡村振兴办结合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2024年8月20日组织各村进行了培训,同时根据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下发4次工作调度令,明确各村工作职责,按时报送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三是经核实,“十四五”规划实施不力问题,系因涉及的公司在2023年被查出存在违法行为,主要负责人被逮捕,合作项目停工,该公司目前无法继续按照合作协议履行项目建设,经十字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决定中止村集体与贵州南岑贡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入股合作协议。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十字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以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

问题四:关于“农村‘五治’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对违规搭建宣传及巡查整改,对村委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减少群众财产损失,严格审批”一户一宅”,确保“治房”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8月28日,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五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已制定巡查时间表,按时按要求开展违规乱搭乱建宣传、巡查,未发现违规乱搭乱建问题。二是2024年7月,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协调财政一事一议资金购置垃圾斗20个,其中投放十字村3个。督促并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农村“五治”宣传,督促十字村召开坝坝会加强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积分制宣传,及时清运垃圾,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确保“治垃圾”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8月28日,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付召开专题会议,对“治垃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村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全面排查环境卫生,于2024年8月30日对巡察发现的十字村其林组片区垃圾成堆的问题进行整治并向镇村建中心报送整治情况,已整治完毕。制定了环境卫生清扫计划,每月开展2次“治垃圾”入户宣传,发动2次群众清扫活动,加强对“治垃圾”的宣传力度,同时强化组长职责,对本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问题五:关于“作风不实,工作疏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对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整改期间,通过2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12余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开展疑似撂荒地排查,每月入户宣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4次,并通过微信推送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资料加强宣传。三是镇督办督查室对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已对十字村支“两委”成员进行4次谈话,特别强调村支“两委”成员的工作职责,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执行力。经此后,十字村加大了理论知识及业务学习,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四是十字村山岔组森林防火卡点值守人员陈某某于2024年8月30日向村委会递交在卡点值守时擅自离岗的书面检查材料,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五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开展了森林防灭火相关培训工作,制定了森林防灭火调度令,发放了《致花梨镇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和《森林防火承诺书》。2024年9月11日、11月14日十字村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安排森林防火工作,并通过坝坝会、入户宣传、微信群推送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增强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问题六:关于“资金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经营业务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水稻种植及大米加工,由于农机行驶速度慢,外出作业时往返加油会花费较多时间,为了不误农事,便根据即将翻耕土地面积、作业时间的燃油消耗提前备油,便存在连续2天加油、发票连号的情况;资金没有直接支付给收款对象问题系因商家不赊账,便由购买人员先行垫资购买,故报账时转入个人账户;白条入账问题系因当时换届工作需要,且时间紧迫,附近商铺没有该商品售卖,便联系在开阳的村民帮助采购,但该村民只带回商家开具的小票;“2024年未到季节存在水稻收割”问题,该笔收入实为2023年水稻收割款,因2023年部分农户没有及时付款,直到2024年5月才收齐2023年水稻收割款。反馈的“2022年6月9日收入的农机服务费,没有凭有效票据进行核算,仅凭银行回单作为收入依据”的问题,系因工作人员疏忽,没有补充收款明细清册表、开具销售单等相关凭证,已出具情况说明;就餐理由不充分问题系村财务人员业务知识不强,在报账时从其他科目列支,以上问题均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十字村组织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9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四是花梨镇多次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会,安排工作,研究解决“三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12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实地指导村“三资”管理工作,完善《花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督促村抓好落实。

问题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系因采取线上采购的方式,能够直接比较价格,在进行比选后直接购买;已找回会计装订档案中缺失的资料2021年10月1号-3号、转字第1号,已重新装订整改;往来账未及时清理问题,该笔账目已核销,以上问题均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十字村组织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9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四是花梨镇多次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会,安排工作,研究解决“三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12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实地指导村“三资”管理工作,完善《花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督促村抓好落实。

问题八:关于“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民生不足,基层治理能力弱化,化解基层矛盾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十字村第一时间对下甘坪旱改水项目区域沟渠进行维修,并对十字村现阶段所有旱改水项目进行一轮摸底排查,项目正常开展。2024年11月25日,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对该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并提高网络舆情风险预判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防范、早化解。

问题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于2024年8月9日组织学习党内生活各项要求,并于2024年12月13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十字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因十字村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业务不熟,对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时指导不足,导致出现表述不规范的问题,经与该名入党介绍人核实,其表示同意该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出具情况说明。十字村党总支书记牵头,于2024年9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及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十字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改又再犯情况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对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要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因工作人员工作繁忙及个人疏忽造成,已出具情况说明。十字村组织学习了《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9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十二: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对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十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对会风会纪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并在工作中相互监督,十字村未发生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二是镇党政办已完善会风会纪相关制度,并会同镇督办督查室常态化督促参会人员遵守会风会纪相关制度,自该制度完善施行以来,未发生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

(七)翁昭村党总支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8月29日,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学习,并结合村情实际开展学习交流讨论。2024年9月12日,翁昭村3个党支部分别通过主题党日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整改期间,通过14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翁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对该村民进行思想疏导及政策解释,该村民已删除在抖音平台发布的负面信息。2024年9月10日,翁昭村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筑府发〔2018〕29号),并安排相关工作。3次会议安排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机报废等系列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三是镇文化中心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舆情信息处置培训,进一步增强舆情预防和处置能力。同时强化网络负面舆情巡查,对县网信办下发的舆情信息及时处置,避免发酵,整改期间,翁昭村未发生舆情扩大事件。

问题三:关于“乡村振兴认识不足,保护传统产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花梨镇党委、政府多次专题研究翁昭村千亩次早熟蔬菜示范基地种植等相关工作,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强化业务指导,积极帮助翁昭村引进蔬菜种植主体,对翁昭村坝区土地开展测绘,由村集体集中流转后入股种植主体,推动坝区蔬菜基地建设促农民就业增收并壮大村集体经济。2024年9月种植的首批精品白菜500余亩已采摘售卖完毕,总产量约120吨,产值约30万元,带动周边群众务工400人次。翁昭村将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翁昭坝区资源优势,持续推进千亩次早熟蔬菜产业发展。

问题四:关于“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2日,联系村领导对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9月10日,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了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花梨镇翁昭村党总支部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组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加强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及业务水平,增强执行力和责任感。并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花梨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攻坚工作调度令》《花梨镇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调令》《花梨镇安全稳定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令》等文件精神,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三是整改期间,镇督办督查室3次到翁昭村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要求翁昭村村支“两委”成员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执行力,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避免报送资料不及时等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2022年3月、7月出纳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银行存款明细账及银行余额对账单相符,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现金送存银行不及时问题系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不熟悉,未及时存储现金,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已于2025年1月13日归还欠款;收支不分问题,系因工作需要,临时聘请人员清理了翁昭码头垃圾,由于涉及费用不高,翁昭村便支付了现金并仅以收条作为对方的收款凭证,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系会计做账时挂账错误,已于2024年10月8日将科目从接待费调整为误餐费,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以上问题均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学习了《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11月到村指导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六: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2021年8月23日,接收冯某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一周内已进行了入党宣誓,2022年7月1日,翁昭村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活动中有重温入党誓词环节,便又进行了宣誓,则误认为直至2022年7月1日才进行入党宣誓。翁昭村第一党支部党员班某某为农村党员,但翁昭村在第一党支部党员花名册中,误将班某某备注为退休党员,班某某按农村党员标准交纳党费,符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9月10日,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抓好党员发展相关工作。三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翁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并审核发展党员档案。四是翁昭村党总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并按照相关要求,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召开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五是2024年10月22日,联系村领导对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黄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七:关于“抓好党建促发展不够,谋划党建引领推动发展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不定期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召开会议,强调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在乡村振兴、耕地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融互促意识,并按照党建工作计划抓深抓实。二是镇党建办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对村级党组织党建成效考核要求开展考评,并常态化指导督促村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激发党建引领作用。整改期间,镇分管领导、党建办4次到翁昭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八: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白条入账’和‘报账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2日,联系村领导对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经核实,白条报账问题系因翁昭村田坝组开展旱改水工作急需使用镰刀,便就近在集镇农户购买,但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无法开具发票,仅给了收据,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出具情况说明。无依据报账问题系两笔资金均属于收入,并非支出,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出具情况说明。核算收入不精准问题系因翁昭村2021年12月存入账户的水费是收取的11月份水费,因当时收取水费户数多,金额较小,用水农户表示不需要开票,便采取表册登记收取水费,未开票,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出具情况说明。三是2024年9月10日,翁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2024年7月,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11月到村指导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九:关于“抓党员教育治理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因当时工作人员对党建业务不熟,且涉及人员外出务工,便未按照“一案一整改”工作原则开展相关工作。镇纪委指导翁昭村党总支部制定《中共开阳县花梨镇翁昭村总支部委员会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专项整改方案》,督促翁昭村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2024年11月1日,翁昭村党总支按照“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就近期党员受到党内处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剖析,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并及时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

(八)新山村党总支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关于“政治意识淡薄,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通过1次党员大会、1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15余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利用微信群向新山村党员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督促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的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三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整改期间,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村领导、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新山村指导党建等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问题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联系村领导对新山村党总支书记及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新山村制定了《新山村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召开新山村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安排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是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四是镇文化中心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舆情信息处置培训,进一步增强舆情预防和处置能力。2024年10月,镇文化中心到新山村指导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提醒村支“两委”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敏感事件、特殊群体等关注,做好舆情预防和处置。同时强化网络巡查,整改期间,新山村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问题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进行学习培训2次,进一步增强村“两委”成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领悟力及工作执行力。整改期间,新山村召开了6次预警线索研判会,对预警线索进行研判,因突发严重困难,新增监测户4户,通过帮扶,监测户风险已消除4户。二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11月下沉到村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帮助村摸清发展思路、摸清家底,明确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三是镇乡村振兴办结合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2024年8月20日组织各村进行了培训,同时根据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下发4次工作调度令,明确各村工作职责,按时报送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四是2024年3月11日,新山村党总支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对旱改水工作进行安排,2023年7月,新山村协调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机耕,按时完成旱改水打田插秧工作。为完成2024年旱改水项目,村“两委”提前谋划,协调资金,清理新山村倒流沟至项目区4.2公里沟渠,使旱改水项目区用水得到保障。同时,于2024年8月2日召开旱改水工作总结会议,村“两委”结合此次旱改水工作举一反三,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经验,提前谋划,确保项目逐步完成。五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2023年新山村“旱改水”工作中,徐塘坡“旱改水”项目区域的后续管护(劳务费、土租费)费用已完成支付,使该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有序开展并完成。2024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工作调度,已修复新山村上寨、下寨、倒流沟旱改水区域沟渠,督促指导村级做好前期旱改水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六是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对违规搭建宣传及巡查整改,对村委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新山村于2024年8月8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建房审批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同时村“两委”成员分别对新山村34个村民组进行包保,开展宣传巡查,建立巡查台账,每周上报巡查情况,经巡查,无违规建房现象,整改期间,新山村共有13户村民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建房。七是整改期间,通过1次党员大会、1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16次工作例会,及时跟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村情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2024年8月8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入组入户、微信群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不断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八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开展了森林防灭火相关培训,制定了森林防灭火调度令,发放了《致花梨镇父老乡亲的一封信》、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各400余份,督促村级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问题四:关于“农村‘五治’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山村常态化利用村委会大喇叭、抖音等进行“治风”宣传,不断强化农村“治风”工作氛围营造,每季度都进行红黑榜评比,对农村基层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新山村充分发挥了红白理事会作用,2024年,新山村红白理事会参与酒席打招呼工作12次,未发现违规滥办酒席现象。二是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统筹镇村两级加强宣传教育,整改期间,利用赶集日、春节活动、入组入户等契机,开展集中宣传3次,制作移风易俗喷绘3张、海报300份,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强化监督管理,对辖区餐饮企业打招呼,签订承诺书,一律不承接违规酒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政务大厅、志愿服务咨询台、村(社区)等显眼处设立并公开四级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不良风气行为进行举报。三是经核实,2022年-2024年期间,新建水源工程解决新山村部分村民小组季节性缺水问题。2025年,花梨镇向开阳县乡村振兴局申报了花梨镇新山村2025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解决新山村剩余村民组季节性缺水问题。四是雷某某户生活污水已通过管道引入附近(100米左右)公厕化粪池。

问题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新山村委会借支王某某工作经费及向开阳县鑫力合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已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已出具情况说明。花梨镇新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花梨镇新山村辖区内的退耕还林抚育管护工作,收到的费用属于花梨镇新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不属于自然资源局拨付的补助资金,便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于2024年8月2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财务人员王某某具体负责,对村级财务台账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一次排查整理,同时村会计人员与镇财务服务中心对接,做好新山村相关财务资料的规范整理。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六:关于“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入账资料缺失问题系财务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已补充相关资料并装订归档,并出具情况说明。资金没有直接支付给收款对象问题系采购时商家不予赊账,采购人员先行垫资,报账时转入采购人员个人账户,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于2024年8月2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花梨镇“村财镇代管村用”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章办事。三是镇财务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花梨镇财务服务中心若干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合作社及村委会报账员围绕村财镇代管等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联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村实地查看“三资”以及合作社凭证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于日常报账中对报账票据、印证资料的收集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审核。

问题七: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花梨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新山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新山村党总支书记牵头,对村“三资”进行清理并建立台账。2024年9月28日,邀请新山村各界人士对新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进行讨论,集思广益,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方向,目前计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发展养殖业。

问题八: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反馈问题系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村没有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已出具情况说明。新山村党总支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及要求、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村领导、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新山村指导党建等工作。三是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组织学习党内生活各项要求,已于2024年12月23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四是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牵头,组织学习了党务相关知识,同时利用微信群推送相关党务知识并督促个人自学,并明确新山村王某负责规范会议记录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问题九: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山村党总支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深刻领会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重大意义及要求、程序,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2024年9月12日,镇党建办围绕“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成效考核目标要求”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整改期间,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村领导、分管领导、党建办6次到新山村指导党建等工作。

问题十:关于“巡察整改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联系村领导对新山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于2024年7月24日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并多次会议调度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困难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整改,做好资料收集和保存。三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次专题会议、8次党委(扩大)会议调度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通过微信工作群、到村实地督促指导等方式动态掌握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做好村(社区)巡察整改印证资料审核、整改进展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

问题十一:关于“致富带头能力不强,经济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花梨镇党委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新山村进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业务指导,帮助村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新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经济发展座谈会,对“十四五”规划中计划项目未实施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邀请新山村各界人士对新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进行讨论,集思广益,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方向。目前计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发展养殖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7562228。

中共开阳县花梨镇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