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十三届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对乡党委所辖5个村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宅吉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堰塘村党总支2021年以来有49次、第一支部2023年以来有10次、第二支部2023年以来有7次“三会一课”未安排理论学习;潘桐村党总支2022年、2023年共有9次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联村党支部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至今没有安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官庄村党支部2021年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提醒谈话。二是三联村补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和群众会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在党总支、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及召开村委工作会议时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
问题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严谨。堰塘村第一、二党支部2023年9月22日与9月28日、11月28日与12月18日会议使用同一签到册;保星村第一、二党支部2023年11月30日、12月29日,2024年1月24日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讨论的议程、会议记录、图片等内容雷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2月10日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对堰塘村第一支部书记余万兵、第二党支部书记舒兴琴进行批评教育;1月10日乡纪委对保星村第一支部书记秦方成、第二党支部书记廖兴隆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对照问题重新梳理资料归档,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实施学习,严格落实一次会议一次签到,坚决杜绝开展学习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再发生。三是各支部均明确专人负责会议会场布置、会议签到册收集整理、会议记录等,确保会议的真实性。
问题三:政治语言表述错误。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对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和第一支部书记喻元波、第二支部书记刘应禄提醒约谈;1月10日乡纪委提醒约谈三联村石康、官庄村墙贵川同志。二是11月18日潘桐村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党内法规,确保发展党员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7月18日官庄村组织村支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村实际制定官庄村三审三校制度,对不规范表述进行纠正2处。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在今后会议记录、信息、宣传简报等方面均落实涉政表述审核制度。五是乡党政办不定期到各村督查涉政表述,确保正确使用涉政表述语言。
问题四:农村“五治”工作有差距。一是“治房”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强硬。堰塘村沙子河组陈志友户2023年返村后占用耕地修建两间房屋,坡上组杨支顺在外务工返回后未经审批新建两间住房,旧衙组杨兴德在自己房屋周边建停车棚。二是“治水”工作开展不好。堰塘村长沟小河河道上游河岸两侧住户粪污直排河道,积成黑臭水体,文兴路65号至吉安路217号烤酒、养殖、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吉诚水产市场粪污直排长沟河注入安家洞流向乌江;保星村2022年1月30日和3月3日治水工作简报内容雷同。三是“治垃圾”工作开展不力。堰塘村长沟河道内随处可见大量白色垃圾。四是“治厕”工作不细不实。堰塘村厕所革命工作简报均不标注日期,2023年厕所革命后评估资料简报与2022年农村“治厕”工作资料简报一模一样;潘桐村包组包户村干部不认真,放宽验收标准,导致2024年有23口厕所需重新改造。五是“治风”工作弄虚作假。潘桐村“婚事新办”明细表中有2户记录酒席15桌,人数300人,“丧事简办”明细表中有9户治丧4天;保星村2023年2月2日、2月16日巡查发现2户村民婚事宴席办理使用同一张图片,2022年有2户村民治丧14天、有3户治丧7天,且办理丧事酒席备案表均有大量涂改;官庄村丧事酒席备案表中,一村民于2023年2月25日去世,办理酒席时间为2月17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保星村党总支书记杨然坤、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进行提醒约谈;乡纪委于1月10日对保星村负责“治风”田茂舟、“治水”何进松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对官庄村负责“治风”罗维银、“治房”周全素进行提醒约谈,已完善软件资料。二是12月6日乡“五治”办负责人对各村“五治”负责人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强化农村“五治”政策和执行标准的学习。三是治房:堰塘村陈志友户已于2023年5月进行拆除,杨支顺、杨兴德户正在完善用地手续;按照村干部包片负责制开展巡查排查38次并建立台账。四是治水:堰塘村针对集镇农户的污水采取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对积成黑臭水体进行清理;对养殖、烤酒农户职能部门上门宣传打招呼,禁止再乱排乱放,设立罚款警示标牌。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巡查排查力度。五是治垃圾:堰塘村和村建中心联合清理河道垃圾,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开展宣传38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六是治厕:12月16日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对负责“治厕”工作的村干部杨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对相关错误资料及时整改规范;对包组干部再培训“治厕”的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七是治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群众会、坝坝会以及短视频在微信群、小喇叭等方式进行治风宣传,结合“红黑榜”通报和表扬。保星村于8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代表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意见和建议起草《村规民约(草案)》,已报乡民政办、“五治”部门审核通过。潘桐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群众会、坝坝会以及短视频在微信群、小喇叭等方式进行治风宣传10次。
问题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堰塘村2021年火灾死亡1人,2022年溺水死亡2人,交通死亡1人,摔死1人,电路老化引发火灾烧毁房屋2栋,2023年火灾死亡1人;潘桐村、保星村、官庄村2023年各有1起火灾发生,三联村2022年发生1起精神病人纵火事故;2021年全乡发生森林火灾4起,2022年2起,2024年7起。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保星村党总支书记杨然坤提醒谈话。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特别是开展消防“敲门行动”、有限空间、农机安全等大排查,形成有问题台账、有整改措施、有销号台账,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村通过群众会、坝坝会、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141次。四是各村已建立特殊群体管控台账,定期走访,特别是强化精神病人的监管力度。五是各村完善了网格员的职责,定期对村里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包片干部进行巡查,加大安全生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不出事。
问题六:信访维稳工作不重视。5个村均未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机制,对辖区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仅依靠12345平台开展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保星村党总支书记杨然坤提醒谈话。乡纪委对负责信访的村干部进行提醒约谈。二是组织村支两委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接访包案化解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乡党委研究制定《宅吉乡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宅吉乡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等制度。三是制定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台账,每月由包组人员进行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将各类问题提前处置。四是开展“有事你说话,万事我来帮”便民活动,各村为群众办理实事44件次,进一步拉近干群关系。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信访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矛盾调解技巧、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问题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偏差。一是帮扶措施不精准,有套取扶贫资金风险。官庄村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结对帮扶乡村干部将没有真实实施能繁母牛养殖项目的汪正芬监测户列入验收对象并通过验收,经巡察组核实,汪正芬户通过验收的2头母牛是其父亲汪国政所养,虽签订代养协议,但汪正芬未支付任何费用。二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公益性岗位未发挥作用。官庄村汪正芬在楠木镇临江村大寨组租房居住已近两年,未在本乡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上履职,2023年11月至今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400元/月,导致其他群众不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纪委对党总支书记刘豪,汪忠贵、叶佳琴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并责令完善项目实施,涉及干部纳入个人年终目标考核。二是联系村领导到官庄村指导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学习,提高其对乡村振兴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三是针对套取国家资金风险问题,汪正芬已重新购买肉牛进行养殖,乡村振兴办及村支两委已按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针对汪正芬未在官庄村保洁员岗位履职情况,已解除汪正芬保洁员协议;四是对脱贫户、监测户增收上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不同的增收计划。五是对公益性岗位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不断提升上岗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并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全面清查,更换取消不能胜任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
问题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清、成效不好。潘桐村2018年开始建设的300亩示范桃园至今无收益,还给村集体带来每年近10万元的土地流转费压力,简家湾香菇大棚一直闲置,未及时支付群众土地流转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提醒约谈。二是针对300亩无收益桃园,采取逐步归还群众和引进企业经营,目前已归还群众170亩,剩余的130亩由村集体采取“2+3”模式种植。三是简家湾香菇大棚与宅硒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四是村“两委”成员积极探索发展路子,以淘黔爽辣椒加工厂为基础,种植和收购辣椒加工做糟辣椒销售。五是实施乡村振兴以工代赈项目,银坡片区饮水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
问题九:支出核算错误,损害村集体经济利益。堰塘村于2023年2月列支应由乡政府承担的经济事项支出,损害村集体经济利益2.73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上缴非税收入资金2.73万元账务错误做了相关的情况说明,并在村级账务系统修改相关科目。二是12月5日乡财务服务中心对村级财务管理做培训,规范报账程序及报账资料的收集。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村务公开,增加农民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确保农民对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有知情权。
问题十:集体资产有减值缩水风险。堰塘村2024年2月将原有福特牌轿车置换给贵州汇宝林汽车销售公司,抵价3万元购买捷途牌X70越野汽车一辆,车款价值10.2万元,汇宝林公司开具的购车发票只反映抵价后的车价7.2万元,未反映置换车价。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提醒约谈。二是村委会原有福特牌轿车置换抵价3万元,购买捷途牌X70越野汽车一辆,车款价值10.2万元,2024年12月3日由贵州汇宝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村委会公车按照10.2万元入村集体资产账务。三是12月5日宅吉乡分管财务领导组织学习财务相关知识并要求村级两委成员深刻认识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涉及统计村集体经济资产时严格按照实际价值统计,杜绝存在集体资产减值缩水。四是建立村级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落实。
问题十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堰塘村2021年年终总结会发放菜油0.82万元;2023年年终总结会发放红薯粉1.5万元,2023年1月未如实建立车辆使用台账,用车时间登记错乱;2023年9月—11月,3个月加油3000元,行驶8394公里,平均油耗35.74元/100km(经查,2023年9月—11月92#汽油平均价格为8.35元/L),折合4.28L/100km(该车官方油耗为6.2L/100km),严重不符该车油耗标准,存在公车私用可能。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宅吉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朱国军对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提醒约谈。二是堰塘村“两委”成员经会议商议并制定村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公务用车标准,规范车辆使用台账、严格按照实际公里数登记里程及用车人员,避免错登漏登,车辆加油维修等费用支出台账,严禁出现公车私用现象。三是12月6日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对堰塘村负责公车管理的人员任海霞作提醒谈话,任海霞作检讨发言。对存在公车私用可能的情况进行调查并附情况说明。四是12月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对堰塘村公务用车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问题十二:虚假入股村集体经济,存在债务风险。保星村宅硒现代农业公司2023年实收资本533.3万元,其中500万元资金(保星村股份合作社100万元,杨然坤350万元,田茂舟50万元)是由龙里泽福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借入,2023年6月宅硒现代农业公司将500万元资金以借款名义转给贵州康吉药业公司,存在三角债务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党总支书记杨然坤进行提醒约谈。二是贵州宅硒保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6月成立时注册资金500万元,现已按照“1+1”混合制集体经济模式降资转股为60万元。三是于12月18日邀请乡农业中心、财政分局工作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规范财务制度。四是12月3日邀请保星村第一书记龙鸣镝同志为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问题十三:个人借款长期不清缴。官庄村报账员借用村委会资金时间长金额大,长期不清缴,至2024年4月借款余额为19.78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乡平台公司与村委会签订项目协议,项目资金到账后及时归还借款。二是乡纪委对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同志给予党纪处分。三是7月18日乡财务中心开展财经纪律学习,对所有个人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相关台账。四是乡财务服务中心加强借款跟踪管理,对借款超过3个月的,报乡纪委催缴。
问题十四:销售资金回笼慢。官庄村官腊硒农业发展公司2024年销售收入139.68万元,其中111.23万元销售款未收回,销售资金回笼慢,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已收回销售款,并对本村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本村村集体公司的内控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二是9月5日开展对村级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三是建立村集体公司的内控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
问题十五:工作作风漂浮,敷衍了事。一是文风不实。堰塘村2021年8月12日简报中出现“丰都县三合街道”“酉阳县花田乡”等内容;三联村2023年多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信息内容雷同,多期简报使用同一张图片。二是资料造假。三联村2023年2月9日工作例会记录与2024年2月6日支委会记录一样,且支委会未安排支部工作;官庄村2023年4月护林员考勤统计出勤31天,当月只有30天,保洁员签到日期混乱多处涂改。三是文不对题、张冠李戴。三联村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简报3月25日标题为“强身健体,健康你我他”,内容是肉牛养殖;9月30日标题为“违法图斑知识普及活动”,内容是村、组道路大扫除。四是专项工作不负责任。官庄村2021年村级疫情防控措施方案,通篇错别字,不能清楚表达具体要求和做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由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党总支书记冉太志进行提醒谈话,乡纪委对官庄村杨芳、秦成顺、罗维银,三联村陶欢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二是12月6日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组织堰塘村“两委”成员学习作风整顿专题会,会上陈蓉同志作检讨发言;12月6日对全体村干部开展学习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等形式,强调资料造假的严重性和危害性;12月8日三联村召开作风整顿专题会,陶欢同志在会上作检讨发言。三是12月乡党政办对资料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查机制,避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五是用好考核机制,对作风不实的村干部坚决纳入村干部季度绩效考核。
问题十六:党内生活不严肃、流于形式。一是谈心谈话开展不实。堰塘村第一党支部书记与5人的谈话记录内容完全一样,且谈话内容与谈话对象无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与6人的谈话内容完全一样,且第一、二党支部谈话记录表上均未填写谈话时间;二是查摆问题整改敷衍了事。堰塘村第一党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共查摆问题22条,整改情况均为“加强学习、积极改正、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整改无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组织生活会不按要求开展。潘桐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总支71名党员只有19人参会,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要求,民主评议党员81人,超过党员总数,会议真实性存疑,第一、二党支部无2022、2023年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记录;三联村2022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乡党委提醒约谈堰塘村、潘桐村党总支书记和第一、第二支部书记。二是12月19日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和要求;11月18日潘桐村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党内法规,确保发展党员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对党员开展深入的谈心谈话,确保沟通思想、化解心结,增进理解,避免谈心谈话流于形式。四是乡党建办到各村指导党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常态化审核,提升村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档案完整。五是经排查,堰塘村党总支部共有党员99名,经统计特殊党员有17名(一支部10人,二支部7人),流出市外省外党员19人(一支部13人、二支部6人),能参加开会的应到人数为66人。六是强化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严格奖惩,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
问题十七:基层党建工作弱化。一是“三会一课”未按要求开展。保星村第一、二支部无2022年上党课记录,第二支部无2022年4-12月主题党日记录;三联村2021年以来未上党课、无2023年至今“三会一课”记录。二是支委会议记录造假。保星村第一党支部与第二党支部分别在2022年1月、2月、3月及5月就开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早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时间(2022年10月)。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保星村党总支书记杨然坤、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进行提醒约谈,乡纪委于1月10日对保星村第一支部书记秦方成、第二支部书记廖兴隆进行警示约谈。二是党总支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相关内容,并要求第一、二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保星村党总支部召开支委会,定期对下属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相关事宜。四是保星村第一、第二支部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补学党的二十大精神。
问题十八:村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堰塘村2023年有2名村干部受党纪处分;潘桐村2023年有1名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保星村2021年有3名党员干部受党纪处分;三联村2021年、2022年分别有1名村干部受党纪处分;官庄村2021年有3名村干部受党纪处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保星村党总支书记杨然坤提醒谈话。二是堰塘村于2月6日组织村支两委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12月17日组织村“两委”全体成员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三是保星村在5月28日通过上党课开展了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四是三联村于12月18日组织村支两委开展廉政教育,引导村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以案说法,以案讲纪,使村干部得到廉政警示。五是官庄村于6月18日组织村干部学习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11月29日观看警示教育片,12月16日开展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村干部对财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五是潘桐村于11月26日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纪律的村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规定进行处分。
问题十九: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一是资料不全。堰塘村2人无《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党委转正批复及党委会议纪要,其中1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未填写;官庄村2人入党相关资料时间、支部书记签字、家庭主要成员、政治审查联审表等填写不全。二是不按程序发展党员。潘桐村1人入党材料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相关资料前后不一致,名字错写为保星村村干部名字,接收为预备党员相关资料时间逻辑不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均为空白;保星村胡某某2018年3月1日提交入党申请书,2020年9月16日才研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长达两年半。三是文件资料把关不严。堰塘村《关于袁某某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写成陈某某;官庄村陶某某(女)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性别栏填写成“男”,3名同志的预审请示及转为预备党员和2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中均出现其他人的名字。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提醒约谈了堰塘村、官庄村、潘桐村等党总支书记和党总支部副书记及乡党建办负责人。二是12月6日乡党建办到村指导党员发展流程培训和常态化审核,提升村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档案完整。三是堰塘村、官庄、潘桐村分别于12月18日、7月19日、11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党内法规。四是完善党员发展资料,对所有档案资料再查缺补漏,有需要党员认定的及时报县委组织部认定。
问题二十:未按规定收缴党费。官庄村2022年11月20日党员大会讨论通过3名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2022年12月—2023年1月无3人交纳党费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官庄村党支部已对党费收缴规定加强学习,认真履行好党费收缴的工作职责。二是对未足额交纳党费的预备党员,2024年1-2月党费已按时缴纳,2022年11-12月未交纳党费已于2024年10月追缴,共计1.2元,已由乡党建办存入宅吉乡党费专户并上交县委组织部。三是乡党建办定期对党费收缴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问题二十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易发多发。堰塘村2021年1起、2024年2起,共查获罂粟593株;潘桐村2023、2024年各1起,共查获罂粟83株;保星村2023年1起2株;官庄村2021、2022年各有1起,共查获罂粟73株。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各村按照村干部包片要求定期加强排查并建立台账记录。二是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前科人员进行走访劝导,逐人见面谈话,签署禁种铲毒承诺书。三是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坝坝会等开展宣传66次,提高群众对种植毒品原植物危害性的认识。四是乡派出所、禁毒办加强对毒品原植物种植打击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村入户排查罂粟种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五是各村签订禁毒责任书。
问题二十二:十二届县委首轮村(居)巡察整改敷衍应付。一是整改措施照搬照抄。二是措施不具体。三是避重就轻。四是改了又犯。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党总支书记冉太志、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豪、保星村党总支书记杨然坤提醒谈话。二是12月19日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要求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12月20日组织学习关于巡察、审计的政策法规,提高对巡察、审计工作重视力度。对整改措施照搬照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整改,对错发补助款进行追回。三是保星村党总支部、第一、二党支部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已附对违规使用办公经费缴纳全村党员党费情况说明及归还办公经费凭证。已附对违规报销费用追缴后存入村账凭证。四是12月26日官庄村组织村支两委学习巡察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对杨选俸、杨选义未按协议拆除旧房问题,2户房屋均已按协议拆除旧房。五是潘桐村对“私车公养”问题找出当时违规报销退款的凭证依据,对该问题进行销号处理。并建立公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台账、严格按照实际公里数登记里程及用车人员,车辆加油维修等费用支出台账,避免错登漏登,严禁出现公车私用现象。六是三联村于12月15日组织村支两委学习正确的涉政表述,对存在错误现象已完成纠正。对相关责任人陶欢同志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问题二十三:堰塘村“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水”“治垃圾”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导致事故频发,毒品原植物踏查不认真,工作作风漂浮,资料造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堰塘村总支部书记冉太志进行提醒约谈。二是12月17日堰塘村总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不断提升自身的纪法意识和作风要求,并提醒村支两委成员,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保持警觉,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触碰法律和纪律的底线。三是将各项工作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凡是有工作在乡挂末的,影响考核的,报告给乡考核办兑现考核。
问题二十四:潘桐村“一把手”重业务轻党建,干部管理不到位,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清晰。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潘桐村党总支书记佟建国提醒约谈。二是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并经常联系乡级部门来指导工作开展。三是把抓班子带队伍、执行力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四是集中力量共谋发展,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共同谋划村的发展,特别是找准一条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
问题二十五:保星村“一把手”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农村“五治”工作不负责任,债务潜在风险大。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党总支书记杨然坤进行提醒约谈。二是9月10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党建相关知识条例,12月10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农村五治”相关政策。已附各领导与党支部书记沟通指导工作图片及“一把手”外出学习图片。
问题二十六:三联村“一把手”求稳怕乱,谋发展的主动性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廖兵提醒约谈。二是积极谋划未来工作需求,10月30日与先进村开展交流学习,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三是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群众会、坝坝会等多种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共同谋划村的发展,特别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问题二十七:官庄村“一把手”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户施策”不精准,跟踪督促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月10日由乡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对党支部书记刘豪提醒约谈。二是在因户施策项目中与包保责任人签订承诺书,保证项目真实有效。四是建立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各包保干部为申报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杨妍为项目验收责任人,刘豪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信箱2429361778@qq.com。
中共开阳县宅吉乡党委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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