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阳县米坪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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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阳县米坪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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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米坪乡党委所辖7个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9日县委第五巡察组米坪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如:大坪村、新南村近3年来村支两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会议均未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直接安排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新南村仅开展一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党建办于2024年12月分别到各村指导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村支“两委”会议,不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创新理论等内容,并要求规范好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二是新南村自9月以来,由新南村党支部书记邓正全同志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村支“两委”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共5次,持续按照要求落实“第一议题”作为学习内容;三是2024年12月24日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大坪村支书任达龙、新南村支书邓正全提醒谈话,要求支书要发挥好主体责任,要先学一步,精心准备,坚持做好政治理论学习。

问题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如:伍寨村、米坪村、云湾村等5个村未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新南村、泥池村、大坝村2021年和2022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伍寨村、米坪村、云湾村等5个村于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安排,并通过“三会一课”专题传达学习等方式学习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余次;二是新南村、泥池村、大坝村已于2024年7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一岗双责;三是乡党建办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到各村指导意识形态工作10余次,要求各村及时传达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问题三:“治房”力度不够。如:大坝村湾子组白玉林库区边上存在4栋私搭乱建土墙房,且已投入商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云湾村、泥池村和米坪村等6个村共计9栋危房未设安全警示标牌、也无围挡,4栋危房仅有警示牌,却无围挡,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7日,党务政务中心与大坝村已对4栋危房进行围挡,挂置警示牌,并通知当事人禁止将土墙房作为商用、租赁给他人或自己居住使用;二是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云湾村、泥池村和米坪村等6个村于2024年11月对9栋危房全部进行挂牌围挡,并录入台账;三是自问题反馈以来,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村开展排查工作4次,更新危房台账,录入危房54栋,并全部设置挂牌围挡。

问题四:“治水”推进不力。如:新南村平良组20户、高路组3户村民多为挑水吃,饮水困难,水源得不到保障。云湾村塘湾组30余户饮水难以保障,日常多靠挑水及拉水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南村平良组20户饮水问题,乡水利站通过现场核实后,已由2024年中央水利维修养护项目解决,9月项目已完工并正常运行并解决饮水问题;新南村高路组3户饮水问题,由乡水利站牵头经过现场核实,因高路组新建房屋用水量突然增大,导致3户临时性缺水,新南村党支部书记邓正全通过和几户修建房屋的村民家沟通,调整建房用水时间段,保证其他村民的正常用水,目前已恢复正常;二是云湾村塘湾组30余户存在饮水问题,目前各户均使用备用水池保障日常用水,预计7一9月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现由农业中心谋划饮水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改善饮水用水条件,项目已于2025年1月批复,3月开始施工,截至3月25日已完成水池主体修建,预计6月完成施工建设。

问题五:“治垃圾”成效不佳。如:米坪乡所辖7个村均不同程度存在垃圾箱装满,未及时清运,垃圾四处散落。大坝村湾子组、米坪村南冲组和伍寨村洗马组白色垃圾严重。大坪村大坪组、泥池村大山组养殖农户牲畜粪便乱排乱放,四处横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经发办强化调度各村垃圾箱清运工作,自2024年7月以来,米坪乡垃圾勾臂车每月清运垃圾220次左右,垃圾转运车每月转运垃圾10次左右;二是由7个村支书牵头,组织本村环卫工人对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并长期坚持,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倡导村民共同保护村容村貌,2024年7月以来,所辖7个村组织群众参与卫生保洁20次以上;三是大坪村、泥池村已于2024年8月前组织村干部对养殖户牲畜粪污的排放进行清理,并于12月进行复查,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大坪村、泥池村于2024年9月至12月,对养殖户的宣传900余人次,引导养殖户合理进行粪便处理。

问题六: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清、发展方式单一。大坪村自成立村合作社以来,无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经营。伍寨村2021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生姜100亩,项目投资20万元,由于生姜绝收,项目失败,导致群众未分红,其余多数产业均以失败告终,集体经济收入为零。大坝村集体经济主要靠发展少量的种植业,实施项目及特色产业单一,年均纯收入只有2万余元左右,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坪村于2024年12月起,通过出租3辆冷链车、经营挖机服务、承包经营216亩黄桃果园,经营99亩水稻和油菜轮作等方式盘活村集体经济。二是伍寨村生姜项目于2021年开始种植,并于当年向群众分红共计1万元,后由于2021年特殊天气气候原因(先干旱、后洪涝),导致生姜绝产,次年无法向群众分红。2022年8月由伍寨村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对该项目处置销号,并于2022年8月25日报米坪乡党委会审议同意处置销号,并在2022年9月由伍寨村对处置结果完成公示。三是伍寨村于2024年7月起,通过出租农机,流转黄桃101亩,占股塑料制品公司等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截至2025年4月,伍寨村集体经济收益约4.5万元。四是大坝村于2024年11月启动100亩黄桃种植,12月与社会企业签订辣椒种植收购协议,通过多种农业种植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2025年大坝村集体经济预计收益约7万元。

问题七:落实河长制日常巡河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泥池村码头河道、新南村河边组和大坝村白玉林库区所辖乌江流域水面上漂浮着大量白色垃圾,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开展河长制日常巡河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7月20日至8月1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共30余人次,对泥池村码头河道、新南村河边组和大坝村白玉林库区所辖乌江流域开展河面清理工作4次。乡农业中心通过现场指导及提供打包文件学习等方式指导泥池村、新南村、大坝村、伍寨村等村干部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提高对河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村干部巡河责任感。二是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大河湖守绿宣传、加强河湖巡查,自2024年7月以来,组织开展河湖守绿宣传5次,乡级巡河18次,村级巡河36次。

问题八:个人账户列支。如:大坪村于2021年5月20日购买2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共计1.02万元,通过村副支书谭某个人账户列支。伍寨村2021年3月至8月村股份合作社以购买姜种及种植设备、支付人工工资及土地租赁费等名义,从该合作社银行账户转入村副支书张某某个人账户26.76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乡财务服务中心核查,大坪村没有及时开通代发账号,没有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个人列支购买2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二是经乡财务服务中心核查,伍寨村2021年3月至8月村股份合作社购买姜种及种植设备、支付人工工资及土地租赁费,由合作社转入村副支书张洪江个人账户后支付给农户,没有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三是2024年12月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财务人员开展了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对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实报实销程序。四是2024年12月25日,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伍寨村支书陈安科、大坪村支书任达龙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规范列支和报账程序。

问题九:借款清缴不力。如:新南村2017年、2021年借款3万元和1.1万元给村远教专干何某某分别用于购买辣椒苗、筹备村情运动会及修堡坎,至今未作报账处理。大坪村2020年11月借款给副支书谭某3300元,至今仍未归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乡财务服务中心核实,新南村2017年借款3万元给村干部何明友,其中2万元用于支付2017年村级运动相关费用,1万元用于维修堡坎,未及时作报账处理;新南村2021年借款1.1万元给村干部何明友用于购买辣椒苗,未及时作报账处理。新南村已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款项完成报账处理。二是经乡财务服务中心核实,大坪村2020年借款3300元给副支书谭克购买辣椒苗,未及时作报账处理。大坪村已于12月30日前将上述款项进行了财务报账处理。三是2024年10月21日乡纪委书记刘玲丽同志对新南村支书邓正全进行了谈话提醒。2024年12月26日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新南村何明友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规范列支和报账程序。

问题十: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大坪村在治房日常巡查制度中出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及伍寨村实际”等不切实际的相关表述,制度照抄照搬。新南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二条出现“业务上接受镇的红白理事会领导指导小组的指导,在镇社会事务办备案登记”等不切实际的相关表述。伍寨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中出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及各村”等不切合实际的表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米坪乡于2024年7月前对大坪村、伍寨村出现不切实际的相关表述问题作为形式主义典型问题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乡党建办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日到各村指导,要求对本村拟定的重要文稿做到认真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针对大坪村、新南村、伍寨村在工作制度中出现不切实际的相关表述问题,2024年12月25日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大坪村、新南村、伍寨村3个村支书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强化文稿审核,坚决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

问题十一: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大坪村和米坪村2024年对村民所需水稻、黄豆种子品种及数量和种植面积底数不清,摸排不精准,导致大部分水稻种子和黄豆种子未发放,至今堆放在村委会办公楼,已错过最佳播种期,造成资源浪费。伍寨村石坟组2024年4月初饮水主管破裂,至今无人管理维修,虽建立用水管护制度但并未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坪村联系村领导张文丕副书记、米坪村联系村领导马培源副乡长已于2024年12月对大坪村、米坪村负责物资发放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12月,大坪村和米坪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今后物资排查工作的精准度。三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12月前建立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发放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发放农业物资等的农业物资数量、对应的种植面积、农户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让领取农户对领取的物资进行签字,确保每一笔发放都有准确的记录;四是伍寨村石坟组饮水主管经管水员现场勘察,于7月将破裂水管修复,水管已恢复正常使用,现各村均将水管运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内容中,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置。

问题十二: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到位。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米坪乡所辖7个村共计286名村民在乡平台公司务工做农活,还有106.6179万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未发放,村民多次反映无果。新南村旧南组投资25万元的安全饮水项目,项目建成验收后并未运行,未真正解决新南村旧南组季节性严重缺水问题和取得应有的效果,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伍寨村青杠组2户村民因饮水困难问题,向村委会反映多年至今未得到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平台公司与各村核实民工工资金额,经核实,民工工资应支付121.0941万元,已于2025年1月27日支付完毕。二是2024年7月27日,乡村振兴办和新南村对管道进行检查,重新将高位水池蓄满水,现该村民组已保障安全饮水,并通过对水池观察口加盖、泵房上锁等方式解决安全隐患,现水池已投入使用,季节性缺水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伍寨村高岩组饮水工程2024年10月17日已完工,该工程覆盖青杠组用水,现正常运行,群众用水问题得到解决。四是现由乡农业中心指导各村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饮水工程运行正常,村民用水得到保障。

问题十三:项目管理混乱,建设程序不规范。如:新南村2023年4月承建的山塘修理项目,合同金额24.91万元,该项目中分包的清理淤泥、砌山塘堡坎、护栏安装等工程没有开展询价(比选)相关程序,并且其中的清理淤泥、砌山塘堡坎等工程没有列入工程预算清单。合同约定工期120天,该项目已完工但至今未验收、未开展工程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乡财务服务中心核查,新南村2023年4月承建的山塘修理项目已于2024年7月17日进行验收,2024年10月24日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乡财务服务中心要求新南村加强项目建设程序学习,严格做好询价、预算等相关工作;二是2024年12月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财务开展了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及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对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实报实销程序。三是乡经发办于11月12日,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梳理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以《米坪乡项目管理工作提示》下发,督促指导各村、各部门规范执行,涉及项目建设有关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等,强化学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实现工程手续办理、项目进度建设按需推进,并不定期到各村指导项目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合规。

问题十四:项目管理混乱,建设程序不规范。如:云湾村2022年1月实施的厕所修建工程,总投资19.5365万元,没有预算清单,没有开展询价(比选)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云湾村开展改厕工作,共修建95座厕所,由于改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2022年1月召开村委会研究,由皮刚同志负责统一实施,施工费用共计19.5365万元。二是2024年12月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财务人员开展了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对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实报实销程序。三是乡经发办于11月12日,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梳理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以《米坪乡项目管理工作提示》下发,督促指导各村、各部门规范执行,涉及项目建设有关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等,强化学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实现工程手续办理、项目进度建设按需推进,并不定期到各村指导项目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四是2024年10月21日乡纪委书记刘玲丽同志对云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国提醒谈话,要求李志国同志加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学习,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问题十五:项目管理混乱,建设程序不规范。如:伍寨村2021年5月列支1万元办公场所硬化费用,报账资料未单独见合同,项目内容包含在伍寨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合同中,且费用为1.289万元,与列支费用1万元金额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财政服务中心核查,由于伍寨村负责该项目建设和财务人员业务不熟,将伍寨村办公场所硬化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在伍寨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导致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属实无个人违纪问题,乡财务服务中心针对伍寨村巡察整改财务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二是2024年12月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财务人员开展了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对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实报实销程序。三是2024年7月18日米坪乡经济发展办到伍寨村指导工作,要做实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四是乡经发办于11月12日,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梳理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以《米坪乡项目管理工作提示》下发,督促指导各村、各部门规范执行,涉及项目建设有关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等,强化学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实现工程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推进。

问题十六:项目管理混乱,建设程序不规范。如:泥池村2023年4月实施的产业路硬化项目,购买砂石、碎石、水泥以及支付工人工资共计20.68万元,未开展比选程序,无预算清单,项目建设内容不清,同一项目分别与3个砂石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7月25日泥池码头停车场及沿水道路总投资11124元,用于新建的沿水道路至泥池码头的海事房处;2022年10月实施的泥池码头彩钢棚施工总投资14228元、泥池码头板房安装总投资12000元和2023年4月实施的泥池村产业路硬化。以上三项建设内容中砂石、碎石、水泥购买费用以及支付工人工资共计20.68万元,项目建设属实。二是2024年12月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财务人员开展了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对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实报实销程序。。三是2024年12月25日米坪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刘子毅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处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财经纪律的学习,强化财务报账资料审核把关。

问题十七: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大坪村党支部自2021年以来,未在相关会议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1年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资料均遗失。米坪村存在个别党员档案资料全套遗失和少数党员档案资料部分缺失的情况。云湾村存在个别党员档案资料全套遗失。新南村存在2名党员档案资料全套遗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乡党建办已对接县委组织部并按照其工作要求各村将党员档案已经交由乡党建办统一管理,并对各村党员档案丢失党员开展党员身份认定等工作,预计2025年6月前完成丢失档案的党员身份认定工作。二是2024年12月19至20日由乡组织委员李龙飞同志组织村支两委及其他专业化干部集中学习基层党建知识,重点围绕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开展学习。三是乡党建办于2024年11月11日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学习业务知识,2024年12月乡党建办到各村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四是因党员档案遗失,米坪乡纪委于2024年10月21日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米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华安同志开展诫勉谈话,对泥池村原党支部书记罗义芳同志开展诫勉谈话,对大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太华同志开展诫勉谈话,对伍寨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忠亮同志开展诫勉谈话,对新南村工作人员何明友同志开展诫勉谈话,对大坪村副支书谭克同志开展诫勉谈话。

问题十八:党内生活不严肃。泥池村、大坝村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未严格按照县委主题教育办要求从“六个”方面查摆问题,且大坝村支委成员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9至20日由乡组织委员李龙飞同志组织村支两委及其他专业化干部集中学习基层党建知识,重点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的培训;二是泥池村党支部于2024年12月25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程序和标准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召开泥池村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大坝村党支部于2024年12月27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程序和标准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召开大坝村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问题十九:“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米坪村2023年11月将老村委会办公楼出租给个人,仅通过召开支委会、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决定,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也未进行公示。云湾村将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1.1万元用于云湾村塘湾组田沟至秦明友家门口道路硬化事项虽经过“四议”,但“实施结果公开”内容并未将实施进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大坝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及2023年实施的米坪乡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资金29万元)等村级重大事项均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米坪村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重新征求村民意见,大会同意出租老村委会办公楼,米坪村已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执行并公示。二是2024年12月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财务人员开展了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对村级运转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实报实销程序。三是2024年12月25日,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云湾村支书李志国和大坝村支书李太华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问题二十: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好。一是村监委会成员任职不合规。伍寨村远教专干罗某某同志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直接参与负责村务文书等其他工作。大坝村村委委员谭某某从2021年至今,一直担任大坝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米坪村计生专干李某某同时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直接参与负责村账务管理等其他村务工作,违反《贵州省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二是监委会履职不到位。新南村2022年6月27日收支原始凭证,村监委会均未审核签字。泥池村2022年6月30日收支原始凭证,村监委会均未审核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伍寨村于2024年8月,大坝村、米坪村于2024年12月均按照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相关程序选出新一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及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对照村两委成员职能职责,调整职责分工;二是新南村、泥池村联系村领导于2024年12月,组织新南村、泥池村两委及专业化干部和村监委成员进行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提升履职能力。

问题二十一:巡察整改未回应反馈问题,存在过关心态。大坝村对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指出“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不符合规定,入党培养联系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与入党人员系父子关系的问题”。仅通过组织村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和召开业务培训会就完成了整改。云湾村对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指出“党员发展不规范、党员个人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未回应该问题,仅用了其他不相关的几名党员的批复文件作为整改印证资料,整改印证资料张冠李戴,回避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米坪乡党员档案已经交由乡党建办统一管理;二是乡党建办于2024年11月11日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学习业务知识,2024年12月乡党建办到各村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指导。三是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于2024年12月25日对大坝村支书李太华、云湾村支书李志国落实巡察整改不力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问题二十二:对巡察整改不重视,敷衍应付整改。伍寨村对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指出的“财务报账不规范”“涉嫌虚假报账”“违规异地发展在校大学生入党”问题,未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以修订完善《米坪乡伍寨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组织专人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党建专题培训和学习《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方式完成整改,整改不力。新南村对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中,其中8个问题均以建立完善制度形式完成整改,并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巡察整改工作走过场。

问题二十三:米坪村党支部书记陈云,2021年10月至今,讲政治、顾大局,班子团结,整体运行顺畅,但巡察了解到,该同志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思考的主动性不强。如,米坪村近几年来在村集体经济方面“等、靠、要”思想严重,争取项目主动性不强,村集体收入增长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米坪村于2024年12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上陈云同志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12月25日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对米坪村党支部书记陈云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带领米坪村班子成员凝聚发展合力,主动争取项目,促进集体增收。

问题二十四:伍寨村党支部书记陈安科,2021年12月至今,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强,班子整体运行好,但巡察了解到,该同志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如,苟坪组、翁桥组、干坪组等部分村级主干道无路灯,影响群众夜间出行,存在一定出行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13日,伍寨村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前组织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每位党员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开展民主评议。二是2024年6月伍寨村向米坪乡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了一事一议项目,米坪乡财务服务中心已向县里面申请,目前未得到解决,预计2026年完成;三是伍寨村自2024年4月至今通过坝坝会3次收集群众诉求,共收集了7条诉求,主要涉及路基修复、农田灌溉等领域,已全部办理。四是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于2024年12月25日对伍寨村支书陈安科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村支书为民服务意识。

问题二十五:大坪村党支部书记任达龙,2021年10月至今,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但巡察了解到,该同志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敷衍了事,存在“过关”心态。如,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大坪村问题的整改措施与整改落实情况未一一对应、整改印证资料不全,未充分体现整改落实真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6日大坪村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12月前完成十二届县委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的资料归档。二是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于2024年12月25日对大坪村党支部书记任达龙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扭转其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敷衍了事、存在“过关”心态的思想认识。

问题二十六:大坝村党支部书记李太华,2019年9月至今,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处理群众工作有方法,班子成员尽职尽责,但巡察了解到,该同志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存在廉洁风险点。如,2022年4月13日,大坝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支付李某某的土地租赁费1.6万元,既无土地租赁协议,也无相关支出票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乡财务中心核查,系乡平台公司以村集体名义承包土地用于农业种植,经由村合作社支付土地租赁费,向财务服务中心针对大坝村巡察整改财务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乡级业务培训,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二是乡党委书记卢涛同志于2024年12月25日对大坝村党支部书记李太华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规范列支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7350001,电子信箱:lpy8463@163.com。

中共开阳县米坪乡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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