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水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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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水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七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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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龙水乡党委所辖5个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8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龙水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龙江村于2023年5月24日才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花山村、新场村2023年会议内容大多是安排具体业务工作,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起,龙江村、花山村、新场村党总支部每月利用“三会一课”“两委”会议、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由党总支负责人组织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问题二:执行政策有偏差。龙溪村2023年4月11日召开农村五治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针对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问题,凡是户口不是我村的村民,一律收费”,违反了《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提供给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使用”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1日,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龙溪村“两委”干部学习《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相关政策理论知识,提升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9月12日,龙溪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并制定龙溪村公墓管理制度,明确本村公益性公墓不收费、不得提供给龙溪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使用。三是张贴龙溪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于龙溪村委会和公墓区,通过召开坝坝会、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墓管理宣传。

问题三:农村“五治”工作力度不够。新场村村委会路边垃圾池有垃圾不入池的情况发生,水尾组三户危房没有设置警戒线,存在安全隐患。龙溪村共有9个村民组,其中有石高寨组、后安寨组等5个村民组未设置垃圾箱。和平村坪上组个别村民住房存在跑风漏雨问题,住房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举一反三,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安排对农村“五治”工作进行排查整治,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排查危房19户,发现问题19户,立行立改19户;二是在全村29个村民组通过入户、坝坝会等方式对农村“五治”工作进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红黑榜”(期间:红榜、黑榜各公示3次)、积分制(通过季度积分累计年度兑换的方式,共有45人次进行了积分兑换)等相关激励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群众相互监督,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提升了“五治”工作治理水平,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三是按照2024年10月11日村两委会议的安排,陈绍林牵头对全村29个村民组老旧危房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9栋老旧危房,同时对该19栋危房进行了挂牌拉线整改,并建立危房管控台账便于常态化管理。

针对龙溪村存在问题,一是通过开会对农村“五治”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在龙溪村石高寨组、大寨组增设垃圾箱2个,满足群众需求。三是通过调整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工作,每月开展“治垃圾”巡查2次以上。四是强化农村“五治”宣传力度,通过坝坝会、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五治”政策宣传,覆盖170户680余人,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针对和平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7月18日,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和平村组织工作组对黎庆祥户住房进行现场核实,对照危房改造政策研究解决并申请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同时拆除危房,重新进行修建,2024年10月25日完成验收,安全入住。二是重点排查全村“六类”重点人群的住房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共排查50户101人。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危房,采取拉警戒线和挂牌等措施,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针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积极帮助农户提交农房改造项目申请,严格按照农村建房流程为农户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四:村集体经济谋划欠缺、发展乏力。和平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靠肉牛养殖,合作社2021至2023年营业利润亏损严重。龙溪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识不强,谋划产业发展思路不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成立以来,至今没有经营。新场村2022年股份经济合作社仅有养牛项目,亏损7.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49.3万元,亏损31.7万元,参与分红的群众均未得到分红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和平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3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和平村“两委”集体经济发展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村“两委”成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二是2024年9月18日,和平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召开会议,深入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和路径,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三是结合和平村资源优势,精准谋划项目,申报上级物资,成立和平村混合所有制公司(开阳县平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1+1”的模式发展枇杷、蜂糖李等产业,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针对龙溪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11月20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和平村“两委”集体经济发展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村“两委”成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二是开展“三资”清理,清理资产33项,总资产392万元,进一步盘清家底,结合龙溪村产业现状,通过集体经济“1+1”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蜂糖李种植。三是成立贵州兴利农农业发展混合制有限公司,发展蜂糖李种植,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0万元,因地制宜发展蜂糖李种植120亩,积极争取救灾资金,搭建防雹网20亩,打造示范果园,壮大村集体经济。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0月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业务培训3次。二是2024年8月、9月、10月,村两委组织养殖大户分别到宅吉乡三联村、安顺市关岭县、瓮安县平定营镇等地参观学习养殖技术及先进经验。三是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方案中有关利益联结机制,于2024年11月27日至28日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分别召开了村党总支部会议、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及时对大会选出的10户脱贫户(监测户)进行了差异性分红,共计分红资金4000元。

问题五:养老设施闲置。新场村老年幸福院成储物间,仅制度上墙,完工至今均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常运行。花山村养老服务设施闲置,未对老年人开放,村老人幸福院装修完工后一直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7月对老年活动场所进行整理,清除杂物,完善棋牌等娱乐设施,充分发挥老年幸福院的相应功能。二是已制定管理制度并上墙管理,设置开放时间,明确专人负责。三是充分利用坝坝会及入户等形式在全村29个村民组进行宣传引导,让更多老年人了解幸福院的环境及相应功能,积极参与老年活动。

针对花山村存在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坝坝会的方式对幸福院开展宣传,引导老年人参与活动。二是已制定管理制度并上墙管理,明确开放时间并合理设置开放时间24小时,由专人负责。

问题六:护林安全意识不强。龙江村护林员共10人,其中月出勤率超过15天的护林员仅2人,其余人员甚至有全月护林零记录现象,存在护林安全风险。经实地查看,新场村林地边缘还存在烧山火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11月8日,龙江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会上对出勤率为零的生态护林员进行通报批评,警醒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二是加强护林员管理,制定包保责任清单,建立护林员考核机制,保证护林员出勤率达80%以上。三是2024年8月12日、9月15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护林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在新场村果园场、毛盖顶组等林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卡点,安排生态护林员轮流值班值守,利用坝坝会、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全村范围内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按林区分布情况落实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和生态护林员三级包保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巡查,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三是2024年8月、9月组织生态护林员参加乡级林业部门业务培训2次,乡林业部门完善考核机制,对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评分,督促责任落实。

问题七:形式主义依然存在。花山村《龙水乡花山村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工作计划》中,出现“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不符合实际表述;2021年《花山村专题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学习方案》和2021年《花山村专题学习十八大以来历史学习方案》除标题和日期不一样外,内容完全雷同。龙江村2022年编辑的十期“治水”信息,除了图片和时间不同外,文字内容高度雷同,照搬照抄,无具体工作措施;2023年《龙江村农村“治垃圾”行动工作方案》中存在“建设一个乡级垃圾分类分拣中心”、“乡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等不符合村实际情况的表述。龙溪村2021至2023年制定的《工作计划》除人员变动外,其余内容完全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花山村存在问题,一是对2020年来的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资料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已对具体负责同志开展了通报批评,引导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资料编撰相关事宜,力戒形式主义。三是2024年12月9日,乡党政办对各村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10月15日,花山村党支部组织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专题会,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2日,村党总支部对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书面通报批评;9月12日、10月10日、12月4日、12月10日,村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推进作风建设。二是2024年9月20日,乡包村组长对村具体业务人员开展培训指导,提升文字材料水平。三是通过日常排查,对3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表述及时整改。

针对龙溪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10月18日,龙溪村党支部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书面通报批评,使大家引以为戒,力戒形式主义。二是2024年10月17日,龙溪村党支部召开整治形式主义会议,严肃工作纪律,并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三是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25年工作计划,2024年12月6日经龙溪村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

问题八:作风散漫,服务群众不上心。龙江村2021年度与2022年度信访问题事项共17件基本未进行化解;2023年12月17日一村民反映自己在库区钓鱼棚被拆一事,村委直接将情况推至乡综治办,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新场村2018年协调三户土地共计三亩用于修建串户路,至今该道路还未修通,且土地已被破坏无法耕种,涉及群众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对2021年、2022年度信访问题全面梳理,发现共有7项信访问题事项基本未化解,已对7项信访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快问题化解。二是乡村两级干部对村民周登国反映事项进行多次入户开展政策知识宣传和普法,引导其理解支持乡村干部开展的工作,并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对库区违规搭建进行及时处置和政策宣传。三是已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及时排查干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7月25日召开村两委会议,针对关于2018年协调叶光权等三户土地共计三亩用于修建串户路,至今该道路还未修通,且土地已被破坏无法耕种一事的协调和处理进行安排,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协调乡农业中心、自然资源所、平安办等部门到新场村甲子沟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实。二是乡农业中心、自然资源所、平安办等部门在核实清楚情况后,认真进行研判,对相应政策向群众进行了解释,积极争取政策予以解决。后经乡平安办与村委会多次与当事人协调,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6192元(按照一季的玉米收成折合人民币)。当事人自愿签订了“息诉罢访保证书”,案件已于2024年8月28日办结。三是在村两委会会议上同步安排,各村民组包保人员举一反三,梳理辖区内类似问题,及时发现并组织协调处理。经各组认真开展排查,暂无类似问题。

问题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龙江村2021年6月支付建党100周年活动等相关费用共0.233万元,无活动方案、无相关印证资料。花山村用大额现金支付修建卫生室专项经费10万元。新场村截至2024年4月29日未对2021年至2024年村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25日,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知识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2月11日,联系村领导李宁同志代表党委对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引导其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上墙,并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针对花山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3日,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支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知识业务培训,组织村“两委”成员认真学习项目建设业务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2月17日,联系村领导张宪金同志代表党委对具体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公示,并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对2021年来的财务报账资料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3日,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级财务人员参加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的“集体三资财务管理规范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村财务人员全面摸排全村固定资产,建立完善登记台账。三是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会议,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排查“三资”情况,经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问题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效果不明显。新场村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效果不好,盘活闲置资产湖羊养殖项目(价值5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养牛,截至目前该养殖场仍处于装修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引进企业沟通,及时协调化解因场地产生的矛盾纠纷,经村“两委”与企业的共同努力,养殖场已装修完毕,于2023年10月15日与贵州龙水梦成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盘活合作协议,按照每年保底分红人民币3万元+效益分红(按总利润的1%进行执行,并逐年递增1%)进行分红,目前该公司已购进30余头肉牛进场进行了初步养殖。二是村“两委”于2024年8月、9月、10月份组织村内养殖大户分别到宅吉乡三联村、安顺市关岭县、瓮安县平定营镇等地参观学习养殖技术及先进经验,带动农户发展。

问题十一:采购管理不规范。龙江村2021年11月购置文件柜7530元,询价采购综合评审情况为空白;购置电暖炉2480元,无相关询价资料、验收资料等。新场村2021年2月支付2020年广告制作展板费1990元,未见年度询价及签订合同;2023年壮大集体经济肉牛采购项目,总价款为49.98万元,无第二轮或第三轮竞争性谈判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3日,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知识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2024年12月10日,村党总支组织集中学习财务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制度,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2024年12月11日,联系村领导李宁同志代表党委对具体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上墙,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在2024年11月14日村“两委”工作会议上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关于2023年壮大集体经济肉牛采购项目的相关印证资料,同时开展自查。经查,2023年新场村壮大集体经济肉牛采购项目,总价款为49.94万元,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低于200万元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采购。2023年新场村壮大集体经济肉牛项目采购是开展的询价程序,并非竞争性谈判,因此无需开展第二轮或第三轮的竞争性谈判。二是2024年11月14日村党总支部负责人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采购相关制度及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财经法纪律。

问题十二:违反项目建设程序,未开标先动工。龙溪村2020年11月实施的群工中心装修建设项目,资金共计26.4792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11月5日开工,但招投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25号,参加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政策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2月12日,联系村领导吴仕刚同志代表乡党委对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对照有关项目建设程序,对其他在建项目开展自查,并形成台账,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问题十三:项目监管不力,建设内容缺项。龙溪村与贵州地标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阳县分公司签订龙溪村群众工作中心装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书》,资金为5.594万元,工程内容为“维修改造厕所(含洗澡设施)、化粪池”,但经实地查看,无洗澡设施建设内容和化粪池相关验收资料、会议研究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乡纪委对龙溪村党组织负责人丁咚进行立案处理,2024年10月23日,乡党委对龙溪村党组织负责人丁咚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2024年9月25日,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础程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对接施工方,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补齐缺项,项目已于2024年8月6日完工并验收,投入使用。今后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问题十四:民主决策意识不强。龙江村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会议,讨论1户村民是否纳入监测户对象一事。参会人员为村支两委成员,但仅2人发表个人意见;2023年4月6日,村的项目发展议事决策上,参会人员都没有按照会议议程发表意见。和平村2021年4月7日村委对养牛场建设中购置相关设备一事进行商议,但参会人员没有对商议结果进行表决;4月11日党总支会议中对养牛场资金使用管理一事也没有对议事结果进行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12月9日,乡党政办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业务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会,提升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2月10日,村支书组织集中学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业务培训,规范“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事宜。三是制定议事规程制度,经“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及时公布结果。

针对和平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25日,乡党政办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思想意识。二是乡党政办负责,指导和平村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比如,研究和平村2024年-2025年冬春救助,2024年11月11日研究山脚岩大沟维修方案。三是2024年9月18日,村支书组织村“两委”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提高思想意识。

问题十五:“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龙江村党总支2023年党员大会只召开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会议。和平村2022年全年开展了12次主题党日活动,其中11次都是村支两委人员学习,且参会人员仅村支两委人员,无其他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龙江村和和平村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提前制定会议方案,明确参会范围,严格会议请假制度,督促党员按时参会。二是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党员作用发挥。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为民服务相结合,提升活动质量。

问题十六: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和平村3名党员同志长期以来党费每月按0.2元缴纳,且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长期未参加党组织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喻朝刚、王凯林2名党员同志从10月份起足额交纳党费。在瞿小松同志的党员档案核查中,乡党建办发现其存在疑似异地入党的问题,经成立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系异地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9〕37号)附件2《补办发展党员档案的具体程序》,2025年2月16日县委组织部下发开组复〔2025〕1号文件,同意不予承认瞿小松党员身份。二是与喻朝航、王凯林2名党员同志本人沟通,协商调整组织关系,指导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目前,因喻朝航、王凯林2名党员分别属于开阳县开磷集团临聘人员和中共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临聘人员,均无正式工作,组织关系仍留在和平村;涉及党支部按照流动党员管理规定,督促流动党员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报到并参加支部活动。三是全面梳理和平村49名党员的工作单位及交纳党费情况,规范党员党费收缴。

问题十七:党支部议事决策执行不到位。龙江村党总支2023年6月28日会议讨论发展党员有关事项,实到党员27人(实有党员67人),参会率为40.3%;2023年9月22日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到党员30人,参会率为44.8%。龙溪村党支部2023年6月28日开会讨论发展党员有关事项,实到党员21人(实有党员48人),参会率43.7%。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全面核查“三会一课”参会人员情况,据查,2023年6月28日会议讨论发展党员时,龙江村第一党支部实有党员为37人(龙江村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共有党员67人),当天实到人员27人,占第一党支部党员的72.97%,已超过50%,没有因参会人员比例问题影响已决定的发展党员相关事项。2023年9月22日村党总支部召开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时,龙江村实有党员67人,其中,有7人为年老体弱生病党员,在省外务工党员11人,该18名党员不作为应到会党员,此次会议应到会党员49人,实到会30人,参会率为61.22%,超过50%,没有因参会人员比例问题影响会议决议。二是已明确支部党员底数,将2个支部的党员数量划分清楚,建立完善台账。三是2024年12月9日,乡党建办主任彭润结合“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和会风会纪,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掌握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四是村党总支组织召开作风整治工作会议。

针对龙溪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25日,参加村级基层党建、办文办会、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乡党建办指导龙溪村对上述问题中涉及的讨论发展党员事项进行了核查。由于没有把流出党员和卧病不起的23人减除,所以造成参会率不足,龙溪村党支部对参会率不足作情况说明。

问题十八: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龙江村发展党员在与发展对象谈话时,谈话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但谈话记录落款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存在时间逻辑错误。新场村在2023年6月6日支委会上《关于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情况》的问题,仅1人发表意见。花山村个别党员《入党志愿书》中“决议栏”没有会议时间,“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无审批时间,在入党申请书申请当天就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龙江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12月9日,乡党建办组织召开村级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9月13日,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作情况说明。三是乡党建办牵头,指导各支部认真核查了2023年以来发展党员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针对新场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25日,村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参加了乡党建办组织的关于《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培训,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由党总支部牵头,下设三个支部认真开展党员档案资料以及2023年以来全村党员发展情况自查,建立台账,经认真开展自查,三个党支部2023年以来共发展党员一名:陈绍林,递交入党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2日,同意纳入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为2023年5月5日,列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符合党员发展程序。

针对花山村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9月12日,花山村召开巡查问题整改专题会;2024年12月9日,乡党建办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入党流程和业务知识,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乡党建办牵头,指导各支部认真核查了2021年以来发展党员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问题十九: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龙江村在第十二届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指出“滥发津补贴”的问题,以修改完善发放标准完成整改,但未对多发的资金(共计3.825万元)进行清退。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11日,联系村领导李宁同志代表党委对具体业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对龙江村在第十二届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中指出“滥发津补贴”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查,龙江村支付报销村支两委班子及工作人员2018年1月—12月通讯费每人每月200元,涉及金额共计1.68万元;2019年4月19日、6月26日、9月26日、12月31日支付报销村支两委班子及工作人员2019年通讯费每人每月130元,涉及金额1.092万元;发放村支两委干部职工2020年1月—12月通讯费每人每月130元(其中:1—3月6人,4—12月7人),涉及金额1.053万元。上述资金合计3.825万元。由于时间久远,针对当时发放资金的相关资料,目前仍在查找核实中。三是2024年9月20日,乡包村组长组织乡财务服务中心、党建办等多部门到村开展巡察整改指导培训,加强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培训学习,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相关程序。

问题二十: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改了又犯,和平村在第十二届第二轮村(社区)巡察反馈指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账不规范”问题。本轮巡察上述问题仍然存在。如,2022年1月31日8号凭证支付养牛场玉米款2.83万元,附件中未见采购合同,未见询价比选资料;2022年3月养牛场购买青贮饲料2.2692万元,未见询价比选资料。和平村根据2021年6月23日第十届“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发现的问题,针对经费开支流程未完善问题中提出的“未见询价比选资料”边改边犯。如,2022年7月支付养牛场购买玉米款3.2275万元,附件中均未见询价比选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如下:一是2024年9月25日,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两委”人员加强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学习。二是召开会议制定了“三资”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12月12日,联系村领导陈正刚同志代表党委对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提升思想认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2024年10月22日,乡财务服务中心制定并出台《龙水乡村级采购审批管理办法》,2024年10月23日,到村开展村级项目采购内控制度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二十一:龙江村党支部书记代吉刚。2021年至今班子团结。履职尽责,对工作负责,关心群众,组织能力强,做事积极。但巡察发现该同志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欠缺谋划。如,村集体有资金500万元,仅靠存入银行的利息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龙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任何经营性收入,存在“空壳社”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1日,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乡党委组织的集体经济发展专题会议;2024年6月12日,参加乡党委组织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观摩学习活动,到安顺市镇宁县学习蜂糖李种植技术,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奠定基础。二是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三资”培训会议,认真落实龙江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对家底心中有数。三是2024年12月31日,龙江村注册成立开阳隆茳文旅有限公司,以“1+1”的方式发展农文旅产业及农产品销售等。

问题二十二:和平村党支部书记黎庆远。2021年至今工作能力强,肯学肯干,能吃苦,群众认可度高,对全村情况熟悉。但巡察发现该同志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有偏差。如,未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签订程序,2023年1月6日购买了养牛用饲料玉米,1月10日才签订玉米采购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8日,乡财务服务中心组织村“两委”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进行解读,《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培训,提升业务理论水平。二是2024年12月12日,联系村领导陈正刚同志代表乡党委对和平村支书黎庆远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程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2024年10月22日,乡财务服务中心制定并出台《龙水乡村级采购审批管理办法》;2024年10月23日,到村开展村级项目采购内控制度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周芃希 联系方式:电话87360520。

                            中共龙水乡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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