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5年第四批次对困难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拟帮扶对象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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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5年第四批次对困难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拟帮扶对象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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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工作,根据《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和就业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审核,拟对辖区内刘某贵等8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关爱帮扶,现将本次关爱帮扶的对象公示如下:

1.刘某贵,男,汉族,68岁,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离异,群众,家庭住址:金中镇茅坡村,因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左肱骨中段骨折,到北京积水潭医院住院治疗,累计花费41431元,医保报销22111元,二次医疗补助4240元,个人实际支付17800元,现因意外使得其生产生活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刘某贵医疗困难帮扶3000元人民币。

2.董某华,男,汉族,65岁,参战退役军人,已婚,群众,家庭住址:云开街道城东路,因患脑梗后遗症,导致生产生活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董某华医疗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3.李某福,男,汉族,91岁,在乡复原军人,丧偶,党员,家庭住址:米坪乡大坝村,2025年4月13日,因家中电线短路起火,导致房屋及家中存放的粮食等日常生产生活用品被烧毁,现其家庭生产生活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李某福生产生活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4.张某礼,男,汉族,66岁,参战退役军人,已婚,党员,家庭住址:冯三镇辉黔村,因患脑梗后遗症等慢性疾病,导致其生产生活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张某礼医疗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5.王某恒,男,汉族,70岁,参战退役军人,丧偶,群众,家庭住址:冯三镇堕秧村,因突患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王某恒医疗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6.王某刚,男,汉族,42岁,退役军人,离异,群众,低保,家庭住址:毛云乡鲁底村,因患尿毒症丧失劳动力,导致其生活医疗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王某刚医疗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7.兰某中,男,苗族,76岁,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丧偶,党员,家庭住址:云开街道石头村,因患脑梗瘫痪在床,导致其生活医疗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兰某中医疗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8.陈某,男,汉族,32岁,退役军人,已婚,群众,无业,家庭住址:龙水乡龙江村,2024年7月,因陈某患病进行了骨质增生剔除术,父亲突患脑溢血瘫痪在床多年,现其家庭因病导致生活医疗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陈某医疗困难帮扶2000元人民币。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51—87255819,或寄送书面意见至开阳县硒城街道城北路15号(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收)。


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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