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工作质效,以建设工作切实为抓手,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决定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及共享师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民田间学校
(一)遴选范围: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涉农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领办的经营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条件:
1.区域要求。位于产业集聚度较高区域,且以从事当地主导或优势特色产业为主。
2.教室要求。有至少可供50名(原则上省级200人、市级100人、县区级50人)以上学员学习的固定培训教室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学员培育理论课的保障执行。
3.食宿实训要求。一是有能解决对应人数学员食宿的硬件条件;二是有能够满足实践实训、现场观摩、实验示范等场所。
4.服务点要求。原则有满足基本功能的学员跟踪服务点(高素质农民学员之家),如该区域没有对应条件的,需2025年内建成并用于开展学员服务。
5.师资要求。一是配备有来自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专家教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乡土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且有长期稳定合作;二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专业农技人员作为田间学校辅导员;三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实训教师。
6.培训基础要求。一是近年来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三是有相应的后续培育工作计划。
7.信用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培训服务活动;二是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8.意愿要求。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具体工作。
如条件不及,可根据所在地农业主体条件实际,联合申报。省、市州、县区,三级各自认定,一个农民田间学校可分属不同层级。
二、农民实训基地
(一)遴选范围: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坝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相关自有农业农村产业或关键生产经营环节。
2.具备容纳50人以上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实习实训场所。
3.具备1人及以上产业实训老师和对应课程体系。
4.能开展观摩学习、实习实训和岗位实习。
5.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
6.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
三、共享师资
(一)遴选范围:区域内有一定农业专长的“土专家”,现任培训教师等。
(二)遴选参考条件:
1.在农民教育培训课程方面业务能力强,有专长。
2.学员满意度和评价高。
3.能支持配合总体工作,能适度跨区域提供农民教育培训教学服务。
4.对学员、对产业,有持续指导、跟踪的能力和热情。
5.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授课和相关工作。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上班时间内),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共享师资方面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地址:开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月飞;联系电话:87221026;监督电话:87221026。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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