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由县司法局牵头对2025年6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县司法局根据县级有关单位提出的文件清理意见进行清理汇总审核,形成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联系人:潘露琪
电话:87228429;电子邮箱:kyxsfj67@163.com
地址:开阳县遵义路21号县司法局2楼206办公室
附件:1.开阳县人民政府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开阳县人民政府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开阳县人民政府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开阳县人民政府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开府办发〔2023〕11号 |
开阳县乡村旅游管理办法(暂行) |
拟保留 |
2 |
开府办发〔2023〕10号 |
开阳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
拟保留 |
3 |
开府办发〔2016〕30号 |
开阳县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办法 |
拟保留 |
4 |
开府办发〔2020〕3号 |
开阳县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暂行) |
拟保留 |
5 |
开府发〔2022〕3号 |
开阳县硒产品标识标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拟保留 |
6 |
开府办发〔2024〕5号 |
开阳县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
拟保留 |
附件2
开阳县人民政府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5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开府发〔2018〕3号 |
开阳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 |
拟废止 |
2 |
开府发〔2021〕18号 |
开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暂行) |
拟废止 |
3 |
开府发〔2021〕5号 |
开阳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
拟废止 |
4 |
开府办发〔2022〕6号 |
开阳县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拟废止 |
5 |
开府办函〔2022〕1号 |
开阳县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暂行) |
拟废止 |
附件3
开阳县人民政府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开府办发〔2022〕11号 |
开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拟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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