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展了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认定工作。经摸底推荐、条件审查、会商认定、公开公示等程序,现将正式确定的《2025年开阳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予以公布。
对白名单企业日常监管实行“无事不扰”、精准执法。除依法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或因申领行政许可、办理备案事项等确需实施现场检查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明确要求需实施入企现场检查全覆盖或达到规定检查频次的事项,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检查事项外,原则上各行政执法单位不得擅自对白名单企业开展入企现场检查。
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集中调整一次。
附件:2025年开阳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
开阳县司法局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 8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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