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开阳县2026年上半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的公告
依据《开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开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相关情况变化,每年对开阳县零售点合理容量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作为该年度零售点设置总量上限,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和第十五条“开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市场变化等情况,每半年可对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实施。”的规定,我局将于2026年1月5日起对2026年上半年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进行适当调整。现将2026年上半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进行公示。
附件:开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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