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开阳县水务管理局组织对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本次公布的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的区域为坡度大于二十五度且面积大于等于 5 公顷的林地、草地、裸土地,涉及冯三镇、花梨镇、金中镇、龙岗镇、楠木渡镇、双流镇、永温镇、高寨乡、禾丰乡、龙水乡、毛云乡、米坪乡、南江乡、南龙乡、宅吉乡、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18个乡镇(街道),共778个图斑、19412.71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9.59%。
二、管控要求
(一)法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划定标准:坡度大于二十五度且面积大于等于 5 公顷的林地、草地、裸土地。
三、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内容属于行政管理事项,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和性质,陡坡地范围划定线不作为界定土地所有权的依据。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开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
2.《开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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