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月3日至3月21日,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开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5年4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开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人民法院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强党性和过硬作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示范带动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与法院重点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推动全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5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院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协调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各部门、各党支部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清单,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各项要求。制定印发《中共开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
二、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工作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浮于表面。在2024年第13次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2024年5月15日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仅标题式学习;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仅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以来,我院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46次,并建立了学习台账,及时更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习教育要求,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摘编》全文,并开展了5次学习研讨,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等。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以来共开展6次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撰写了发言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本系统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2024年3月1日、3月25日、5月8日党组会中对最高、省、市人民法院系统工作精神进行学习未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1月15日,县人民法院仍未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研究如何贯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例如在开展省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中,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省院要求抓好各项数据报送和工作落实。二是审管办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及时提醒各庭室抓好上级法院工作落实。1-11月共召开数据会商会14次,下发审判管理通报10期,审判运行态势分析7期,发送工作提示5份。在冬季欠薪专项工作上,1月23日,执行局开展治理欠薪冬季集中执行行动,行动聚焦涉农民工工资、追索其他劳动报酬等重点案件,行动当天,共查找被执行人15人,拘传3人,冻结存款214.74万元,查封房产5套,查封车辆12辆,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35.94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不到位。2022年以来,行政败诉率较高的硒城街道办10起、综合执法局4起、县公安局2起等共败诉26起,在这期间县人民法院2022年至2024年底仅向县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共发《司法建议书》6份,对行政败诉率较高的硒城街道办未发出《司法建议书》,与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通知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上级法院司法建议编写相关要求、报送签发、审核流程等严格审核把关,并对不规范编写的司法建议督促整改。二是对未在系统录入回复信息的7件司法建议,督促整改,要求及时录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切身需求,发现问题、找准痛点,制发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如针对殡葬领域腐败问题,向贵阳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1份。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涉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力度。将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赔偿五类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快审快结,对于决定强制执行案件依法主动移送执行部门。审查过程中主动与被申请人沟通协调,促进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以来,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2件,准予执行18件,准予撤回申请4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服务全县重要工作仍有不足。一些明确需要法院配合做好的工作口头上承诺,行动上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涉及重大民生案件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2025年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复杂案件44次。二是涉及新类型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调度,列席重大项目调度会、协调会、推进会等,提供好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质定分止争,不断提升审判质效。2025全年收案11893件,结案10506件,法官人均结案数309件,同比分别上升41.41%、28.58%、22.33%。对标《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指标达标率100%,其中13项核心指标同比趋优,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方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在转变司法理念上做得不彻底,在发挥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作用上还需加强。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得分97.78,排名全省第78名,部分企业反映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法院司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评价仅为“比较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对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有案不立”监督举报投诉热线的做法表示“非常不认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商事纠纷民事收案1362件,结案率80.03%;涉企执行案件715件,涉企债权32283.94万元。引入“贵州省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贵州省保险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开阳法院调解平台,进一步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涉企执行案件排查,共排查涉企执行、保全案件共计2887件,现有继续采取冻结、查封冻结措施涉企案件174件,无乱查封、乱冻结、超额冻结、查封情况。二是优化诉讼退费程序,实现“主动退”“原路退”,线上退费883件、175.08万元。截至11月开展司法救助,减、免、缓诉讼费20件24.19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件8.8万元。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我院在立案管辖、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整治工作。目前共梳理立案管辖方面问题2个,案件审理方面3个,案件执行方面38个,司法作风方面1个。四是通过质量指标平台监测弱势项指标,并纳入考核。四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公开裁判文书3458件、庭审直播99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到庭旁听1600余人次。贯彻落实听证机制,邀请检察院、律师代表、当事人所在地人大代表等,对50个在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五是认真办理涉司法作风方面的信访案件。2025年共办理涉司法作风方面的信访案件22件,均办理完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参与社会治理力度不强。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中重视不够、化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领导宣讲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6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度推进先行调解,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发挥先行调解对诉调衔接的连贯作用,充分发挥审判团队的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优势,以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为目标,强化释法答疑。成立“一审三助二书一内”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和先行调解小组,先行调解案件2759件,调解成功率46.54%。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先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搭建“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多元调解模式,强化协同联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服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2025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执行141余件次,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四下基层”,扎实开展常态化大走访,走访群众、企业1032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次。三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参与构建“一站式受理、全链条处置、多元化服务”基层治理平台,选派1支审判团队常驻开阳县综治中心设置诉讼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一线风险感知能力,向政法委综治中心推送矛盾线索49件。坚持“三到位一处理”“三到一重”,实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27件次,办结申诉(再审)案件31件。四是召开数据会商会调度信访案件3次,涉及信访案件134件,已完成办理133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群众满意度很低。2022年省委政法委对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中,开阳县人民法院满意度为98.44%,全省排名51位,2023年度开阳县人民法院满意度为99.40%,全省排名37位,2024年度开阳县人民法院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5.5%,在贵阳贵安人民法院系列中满意度最低。在不满意的政法机关中开阳县人民法院占比4.36%,成为贵阳贵安最不满意的政法机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让司法服务更便民利民。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网与微信小程序立案板块功能,简化操作步骤、强化智能引导实现“掌上办”“异地办”。网上立案率99.14%,7日内审核立案率100%。电子卷宗三日随案生成率100%,智慧庭审应用率95.77%。全面加强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推广运用,诉讼文书一次通过率达95%,同比提高60%。二是选派12名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各级党校等机构参加培训。组织50名干警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期。三是做好阵地建设。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法院官方平台的更新运营纳入绩效考核方案中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开阳县人民法院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细则》。开阳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文章175篇,共计被中央、省、市级媒体转发123次;在抖音发布视频12条,在门户网站发布图片信息30余条。共计向县委、县政府相关科室及上级法院报送各类稿件共计100余篇。四是开展巡回审判200件次,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贵州开阳法院:背着国徽进苗寨 堂屋也能变法庭》典型事例被《人民法治网》刊登。坚持协同共治,选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团队入驻县综治中心,协助化解诉前纠纷,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水平。坚持“四下基层”,扎实开展常态化大走访,全院干警累计、群众2088人次,为企业、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落实“如我在诉”的理念不够有力。法官责任心不强,裁判文书出现严重笔误,有的案件事实没有查清楚,没有全面理解新的法律法条的真实含义,存在适用法律错误,2022年至2024年,一审裁判改判案件分别为111件、77件、70件,一审发回重审案件分别为15件、8件、6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领导宣讲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6次。二是完善法官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机制,法答网提问118条,报送人民法院案例库6件,其他典型案例16件。三是全面加强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推广运用,诉讼文书一次通过率达95%,同比提高60%。四是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充分保障胜诉人的权益。共执结案件4937件,执行完毕率33.82%,执行到位率40.99%。开展“贵在执行”系列专项行动2次,执行到位金额95.23万元。纳入失信1042人次、限制高消费1367人次,司法拘留20人。为“失能”解控账户5人次,屏蔽“失信”8人次。五是加大对发改案件考核力度,2025年我院案件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为1.215%,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为0.1%,均在合理区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落实执行措施不全面。2023年至2024年,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向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行政审判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738件,执行到位金额1.29亿元,执行完毕率46.25%、实际执行到位率32.31%。开展“贵在执行”系列专项行动2次,执结“小标的大民生”案件2465件,执行到位金额1632.28万元。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出预拘留、预罚款通知书483份,及时为“失能”被执行人解控账户7人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9人次,让执行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依法适用失信惩戒手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92人次、限制高消费1756人次,发布执行悬赏令14期35人次,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警示力度。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解封中山商贸城二期房屋2套,积极与异地查封法院沟通协调,为群众解封涉“不动产登记难”房屋151套。以执行联动为抓手,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终本案件专项监督、县税务局规范推进函询物价流程。集中攻克一批执行难案,交叉执行案件5件。通过“活封活扣”助力困境企业破局重生,解除“开阳恒煜房开”失信惩戒名单,让其参与竞买交易活动,确保售出房屋回笼资金700余万元,用于缴纳磨子冲2号地块出让金和税费。创新运用“专利抵债”,“袁某某等6人申请执行某某科技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促成双方达成“专利权益抵偿”执行方案,入选“全省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0.未执行案件余量多、金额大。执行案件未结案数量多,2024年开阳县人民法院共接收执行案件6650件(含旧存案162件),仍有1023件未结案;难以执行金额大,首次执行案件申请执行金额37281.48万元,仍有27847.91万元未执行到位;终本清仓余量多,2024年以前终本案件6257件,仍有2510件未终本清仓。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修订了《开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事务节约流程化管理办法(试行)》,打造“1+7+1”模式,助力执行质效大提升。该办案模式推行以来,执行完毕率达到33.82%、平均结案时间为72.11天/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8.70%,执行到位率为40.99%。截至2025年11月19日,我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6217件(含旧存案件1023件),结案4934件,结案率79.36%。2025年以来首执案件执行到位14045.80万元。关于终本清仓,2023年及以前开阳法院执行局共办终本案件6257件,2024年出清3190件,出清率达50.89%。2024年至2025年12月31日,开阳法院终本案件数817件,2025年终本出清案件数1293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1.落实意识形态“十个纳入”有缺失。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成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期间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有13人次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德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及方案,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系统深入地学习。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共计3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1次。三是抓好落实。将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等工作落到实处,防止负面舆情发生。2025年以来,共计向上级法院报送网评文章15篇,按规定处置舆情3起。增强意识形态斗争观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干警参加论坛、讲座、研讨会和外出授课等业外活动的管理监督,规范约束干警业外和网络政治言行。针对各种模糊认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成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不到位的问题,党组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保密意识不够强。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资料里面夹带有“秘密”字样的文件,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混杂装档,与涉密文件必须专人管理专柜存放要求不符,存在泄密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学习。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方式开展学习8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安排部署保密工作2次。依托“保密观”等APP组织干警开展培训工作,确保100%学习率和100%合格率。利用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保密知识、典型案例等42次,开展“保密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二是制定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三是签订保密责任书。组织全院150余名干警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对涉密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传阅、统一归档制度,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五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善等级保护软硬件设备。五是抓好入职、入额保密培训,2025年开展新入职公务员岗前保密培训1期。利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推送保密知识、典型案例等42次。开展“保密宣传周”活动,发放保密宣传手册150余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3.工作不够细致。在业务素质、专业性上还有不足。有的案件遗漏当事人,有的对事实查证不清、定性不准。2022年7月对上一年46件非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刑事、民事类一审、再审范围的案件评查中,优秀案例2件、合格案例9件、瑕疵案件35件;2023年8月对上一年394件非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刑事、民事类一审、再审范围的案件评查中,优秀案例33件、合格案例295件、瑕疵案件61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审委会等机制的作用。截至11月18日共召开审委会55次,讨论案件180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开展自评案件491件,其中优秀案件20件,合格案件459件,瑕疵案件17件,问题案件0件。2025年我院案件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为1.215%,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为0.1%,均在合理区间,未出现法官发改率居高不下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4.责任心不够。材料审核把关走形式,各审判庭、派驻人民法庭都不同程度存在。刑事审判庭在办理(2024)黔0121刑初373号案件时,将年份写成了2023;办理(2022)黔0121刑初28号案件时,致案件生效后启动再审,未能及时案结事了;龙岗人民法庭办理(2024)黔0121民初2023号案件时,将审判员名字写错;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结案信息系统录入错误,且出现节点超期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审查校核制度,由法官对裁判文书质量负第一责任,有效整治错字、漏字、不说理、乱说理、说错理等文书错误问题,2025年以来院庭长阅核案件873件,未发现文书错误的情况;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问题的法官及法官助理开展了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5.立案难,强推诉前调解变相控制立案数量。2023年12月15日柯某、杨某,2024年10月10日李某诉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受理指派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截至2024年底均未立案处理;超期立案依然存在,2024年3月30日张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诉讼申请并审核通过,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该案于2024年5月8日才立案。
整改落实情况:开阳法院立案庭严格按照《诉讼法》立案规定处理,属于本院管辖的,7日内立案处理。自实施整改措施以来,开阳法院立案庭无一件案件因为立案难被投诉,取得良好的整改成效。2025年以来,我院网上立案申请总数为13598件,审核通过立案11684件。做好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规范并遵守司法礼仪,未发生因为立案、服务态度等原因引发的信访投诉案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入账原始凭据不规范,2023年10月31日记账凭证中未见银行收款回单,仅凭自制统计表作入账依据;食堂配送单无人审验,2022年12月22日至30日食堂配送单无人审核验收;差旅报销出差人数不一致,2021年11月25日出差4人,却有5人报销误餐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针对“2021年11月25日出差4人,却有5人报销误餐补助”,我院对报销差旅人数不一致的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实,是报销经办人在填报出差单据时填报人数错误,实际出差人数为5人,已完成整改。三是在食堂管理上安排专人负责,对每天食材配送单进行审核签字。四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公务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坚决杜绝违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为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7.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先采购后走程序的问题。2022年采购7.1686万元办公耗材,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验收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销售订单签署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11月16日;2023年采购6.0797万元办公耗材,合同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成交通知书与验收清单时间均为2023年3月20日;采购2台联想M7365DNA A4黑白激光多功能打印机时,签订合同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送货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且销售单名称“兄弟7365D打印机”与合同名称“联想M7365DNA A4黑白激光多功能打印机”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核实,主要问题为在政府采购网上采购时,填报的相关数据错误,与实际采购的打印机参数不一致,对相关责任人审核把关不严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开展采购知识培训,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严格审核采购资料,目前未发现违规采购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8.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2021年以来,除每年例行需县委审议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以书面材料向县委请示汇报全面工作较少,2021年、2022年没有向县委请示汇报全面工作,2023年仅有两次,2024年仅汇报1次党组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政法单位党组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全面工作情况”的要求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定期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025年以来,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3次,向市中院书面请示报告重点工作6件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不够,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院党组长期对部分中层干部的任命以“主持工作”“负责人”的名义开展工作,如2024年李某某主持综合办公室工作、2022年郑某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等均未按组织程序任用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了在编干警信息台账,定期进行系统摸排,及时掌握干警工作状态和履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对优秀干警的晋升工作建议。截至目前,已按组织程序任用立案庭、刑庭、执行局、审管办、法警队政治部等部门中层干部,民庭、综合审判庭以及四个人民法庭副科级领导职务任命已经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党员大会安排业务工作。如双流法庭党支部2024年3月15日在党员大会安排《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安排》等业务工作,花梨法庭党支部2023年5月6日在党员大会安排业务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的花梨、双流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对各支部、党小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督促。二是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思路,擦亮“法徽心向党 司法为人民”党建品牌,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类组织生活会189场次。深入挖掘本土红色资源,组织参观茶山关、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3次。三是认真按照《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推进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案例讲评会1次,讲评案例7个。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健全“一个机制”有不足。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在2021年8月13日和2023年4月14日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出现“表扬式批评”,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会议开成表彰会;龙岗法庭党支部2023年度召开主题党日活动仅3次;楠木渡法庭党支部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仅体现“主题”,未见其活动开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定期督查机制,将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等作为督查内容,推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2025年以来,督促各支部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8次。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均严格落实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组织50余名干警(包含各党支部书记)到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了1期政治轮训,切实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2.2023年仍有干部职工违反纪律。如2023年曾某某违反廉洁纪律、方某某违反办案纪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司法腐败源头预防,2025年以来共填报1213条。健全落实“慵、懒、散、软、浮、推”作风整肃长效机制,开展审务督查12次,通报45人次。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40余份。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全员干警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四是严格落实常态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工作的要求,2025年开展谈话提醒6人次,向省院报送案卡6人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聚焦巡视巡察及其他监督整改不力、坚持不够方面
23.巩固政法教育整顿成果不够。2021年政法教育整顿中出现的问题再次出现。各审判庭、派驻人民法庭均有法律文书不能按时送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统一送达流程和标准。由立案庭牵头制定了统一的文书送达合法性、有效性标准,加强对外包公司监督管理,提高了送达效率。二是执行送达事务集约化办理。民事应诉文书送达8711件,应诉文书在法定期限内送达率100%,电子送达率90.73%。三是强化执行文书送达率。2025年以来执行前期文书4650件,电子送达率84.69%。四是将文书送达工作纳入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将文书送达工作纳入《开阳县人民法院考核办法》,对文书送达超期的严格考核,审管办、执行局内勤定期提取相关数据进行考核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同级县委政法委督查整改不彻底。2022年县委政法委对县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指出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依然存在,2024年8月27日党组会只记录了主持人、参会人、记录人,但无会议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会议议程,严肃会风会纪。将会风会纪、司法作风等纳入审务督查考核内容。2025年以来,共累计通报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23人次。二是对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记录进行检查,2025年以来未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5.2020年第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资料保存不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办公室、政治部牵头对党组会记录、上会材料等严格按照文书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归档。二是重新梳理2020年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资料,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及时做好归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抓好集中学习、定期组织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
把“如我在诉”的意识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保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重视关注,常态化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工作落实
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22817;电子信箱9826700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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