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工作,根据《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和就业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研究,拟对辖区内李某德等9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援助关爱基金帮扶,现将本批次帮扶对象公示如下:
1.李某德,男,汉族,73岁,丧偶,群众,参战退役人员,户籍地址:开阳县南龙乡东官村,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李某德医疗救助类帮扶。
2.彭某瑞,男,汉族,50岁,已婚,群众,低保家庭,户籍地址:开阳县云开街道南中村,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彭某瑞医疗救助类帮扶。
3.罗某远,男,汉族,69岁,群众,在家务农,户籍地址:开阳县紫兴街道鱼上村,因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罗某远医疗救助类帮扶。
4.王某发,男,汉族,56岁,离异,无业,中共党员,户籍地址:开阳县冯三镇堕秧村,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王某发医疗救助类帮扶。
5.吴某华,男,汉族,68岁,已婚,群众,户籍地址:开阳县紫兴街道顶方村,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吴某华医疗救助类帮扶。
6.饶某红,男,汉族,48岁,离异,群众,无业,户籍地址:开阳县龙岗镇二村,因投资失败导致生活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饶某红生活救助类帮扶。
7.肖某文,男,汉族,74岁,已婚,群众,脱贫户,户籍地址:开阳县龙岗镇大水塘村,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肖某文医疗救助类帮扶。
8.唐某凡,男,汉族,28岁,未婚,群众,无业,户籍地址:开阳县楠木渡镇谷阳村,因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唐某凡医疗救助类帮扶。
9.王某贵,男,汉族,66岁,已婚,群众,户籍地址:开阳县双流镇用沙村,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医疗发生临时性困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给予王某贵医疗救助类帮扶。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51-87255819,或寄送书面意见至开阳县硒城街道城北路15号(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收)。
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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