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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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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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自2026610日至710日,对开阳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开阳县

二、巡察监督重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要求,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问题整改等情况。

三、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察期间,第三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特别是农业农村等部门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和微信反映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设置意见箱: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

(二)电话、短信反映情况:1376581013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13:00-17:00),受理信访截至2026年7月5日。

(三)来信反映情况:贵州省贵阳市A255号邮政信箱贵州省开阳县学良大道48号农业农村局708室。

(四)微信反映情况:请扫二维码进入“贵阳市委巡察直通车”。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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