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乡,近年来,南龙乡创新“宣传发动+纠纷调解+群众增收+机制建设”四轮驱动模式,以中桥、东官两村为试点,积极探索“村集体林场+公司+农户”股份合作经营路径,稳妥推进“三权分置”落地落实。
一是抓宣传发动,稳妥推进“三权分置”。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抓“林改”的先手棋,组建政策宣传专班,联系村领导带头深入中桥、东官村召开群众会、坝坝会等26场,讲清讲透“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具体政策,消除群众疑虑,转变群众观望态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引导283户农户签订合同,成功收储4227亩分散林地,成立开阳县中桥股份合作林场和开阳县东官股份合作林场,实现林地经营权集中流转,为后续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
二是抓林权纠纷调解,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稳妥推进”原则,建立由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所、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村组力量协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负责辖区林权纠纷调处。通过基层自治方式,稳妥解决林权纠纷问题6个,其中解决集体林权交由个人管理问题1个,举一反三终止不规范协议11宗,解决林地边界不清问题5个,推进林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为改革扫清障碍。
三是抓群众增收,稳妥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村集体林场+公司+农户”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由村股份合作林场牵头,引进第三方公司进行伐木作业及林下经济发展。着力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伐木收入按60%分配林农、40%分配村集体,确保林农共享改革红利。2025年,试点伐木389.34亩,总收入62.49万元,村集体收入22.32万元,20户林农分红40.17万元,户均增收2万余元。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在皆伐区域试点种植茯苓45亩,带动30余名群众就近务工,发放工资超8.1万元,人均增收约2700元,预计实现示范基地茯苓收入60万元,村集体可增收12万元,有效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四是抓机制建设,强化股份制合作林场常态长效管理。建立股份制合作林场股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引导群众全程参与林地划线、林木采伐、林下种植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指导林场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建立财务、采伐、护林防火等管理制度,确保林场规范运行。目前,已制定《股份制合作林场改革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利益联结机制》《林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体系,为股份制合作林场常态长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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