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
按照《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开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开府发〔2025〕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规范和加强普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冯三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情况
冯三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由邹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同志担任专班负责人,专班成员包括:段雪滢(镇党政办负责人)、姚皓(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张冲冲(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吴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何秀丽(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吴砚(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周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陈发兵(镇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经发办,由邹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碟、王亮州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普查具体事宜。
二、职责分工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普查宣传工作;指导好普查网络宣传工作,做好普查相关网络舆情巡查监测与应对工作,利用本单位现有宣传平台进行普查宣传。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部门向我镇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部门向我镇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协调;组织制定普查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村推进普查的各项工作;开展普查业务培训。
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部门向我镇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部门向我镇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部门向我镇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审核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
镇财务服务中心:负责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冯三镇普查经费保障,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各村:按照相关职责配合我镇普查机构开展好普查工作,利用本村现有宣传平台进行普查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各村做好辖区内普查摸排登记,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守工作纪律。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普查法规和工作纪律,如实采集、上报数据,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普查结果客观反映我镇农业农村发展实际;
(四)加强督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保障普查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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