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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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851-87480180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
    2、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协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的筹集上缴;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的填写发放;积极指导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4、及时办理医药费的审核报销;
    5、定期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和措施,并认真执行;
    6、及时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7、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保险金的收取工作;
    8、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认证工作;
    9、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10、办理及宣传场租补贴、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返乡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1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1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1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1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