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寨乡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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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寨乡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8-24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全乡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汲取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城镇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取得有效成效,按照《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检查,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最强硬的措施,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高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2022年7月中旬起至10月底,乡各有关部门、各村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百日行动”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高寨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村建中心、城管办、派出所、交管站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统一组织起来,集中开展本次整治。要制定工作方案,把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单位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落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措施,深入下去一个一个“过筛子”,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认真履行《高寨乡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既定部署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主动担当作为,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安监站要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二)抓实四项重点任务。一是村建中心牵头,各村配合全面推进餐饮等行业燃气使用单位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确保餐饮行业在8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毕,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二是各村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签订依规操作、安全用气承诺书,并报乡村建中心备查。三是要配合上级,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测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燃气报警装置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四是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充装、存储、运输、使用单位 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要开展“定向体检会诊”式检查,建立企业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四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三)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隐患。要鼓励和支持群众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途径举报身边的燃气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市、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及时核查兑现奖励,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

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寨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组要强化燃气执法、指导和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行动期间,乡安委会、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督促燃气企业、餐饮企业落实整改。

三、工作重点

“百日行动”将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围绕六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及农村使用燃气农户的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全面排查整治气瓶及灶具等违规存放使用风险和隐患。对全乡餐饮及农村使用燃气的农户进行排查,重点对气瓶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调压器,私接“三通”等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发现存在气瓶及灶具等违规存放使用行为的,立即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销售 等环节事故隐患问题。对辖区内销售燃气具、燃气连接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电商平台、商品市场等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全面排查整治不合格器具流入使用端事故隐患问题。对燃气用户的燃气具进行全面排查,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销售路径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三)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充装和“黑气瓶”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全面排查整治“黑气”问题。全面开展非法违法储存、充装、销售黑气”排查,同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黑气”及为“黑气”经营提供房屋或场所的,严厉惩处、及时取缔,纳入“黑名单”禁止从事燃气经营。

2.全面排查整治充装管理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按有关规定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向不具有质量追溯的气瓶充装燃气、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等问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牵头单位 :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安监站、交管站、派出所、各村)

(四)全面排查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排查整治燃气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使用单位不按照规定储存和使用燃气、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等问题。强化燃气使用单位安全技术防控,推广使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燃气企业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手册》,用户要配合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入户安检,确保用户安全用气。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用户,督促用户按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依法作出处理。

(牵头单位 :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安监站、司法所、交管站、派出所、各村)

  1.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运输问题。

    按照《开阳县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运输问题,重点整治将燃气委托不具备运输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运,特别是非法使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运输燃气;从事城镇燃气运输企业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运输城镇燃气车辆驾驶行为,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问题;燃气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范围运输行为,瓶装燃气运输不按规范装载行为;私自改装车辆运输瓶装燃气行为、运输气瓶间未加胶圈保护等。

    (牵头单位:交管站,责任单位:村建中心、派出所、安监站、各村)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流于形式问题,村建中心、安监站及各村要实现问题隐患排查、登记 、报告、整改、复查验收全过程管理。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牵头单位 :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

    此外,各村、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辖区燃气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本地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调度通报。乡安委会将定期调度通报各部门、各村排查治理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将上报乡人民政府并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乡安委会将每月通报各部门、各村“百日行动”进展情况。

    (二)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安委会将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 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各村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向群众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四)强化工作统筹。目前餐饮等燃气使用重点行业正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