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禾丰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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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激励我乡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科学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市相关规定,以及《开阳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谌红亚(乡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黄淋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  樊祖伦(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高照志(乡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赵礼凯(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代  丽(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胜利(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乡长)

         班兴辉(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周韵捷(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由代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周焕印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化平同志负责收集会议记录,整理归档,上报资料等日常事务。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本方案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我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下同)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二)公务员平时考核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四)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应当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公务员平时考核应注重制定量化指标,加强对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过度留痕。

    (一)个人小结。我乡公务员对照有关要求、职责任务或者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

(二)审核评鉴。乡各分管领导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领导班子审定。审核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吸收运用绩效管理等成果,根据需要听取纪乡纪委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服务对象评议。

(三)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由乡党政办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五、考核结果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为90—100分;“较好”等次为75—89分;“一般”等次为60—74分;“较差”等次为60分以下。

(二)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把握在我乡参加年度考核时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并在全乡范围内公开。

(三)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四)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六、考核结果应用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五)平时考核结果将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一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情况。

(六)公务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乡纪委反映。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考核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对于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二)结合实际,提高考核的智能化水平,力求简便快捷,防止繁琐操作。

中共禾丰布依族苗族乡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