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4号)、《市医保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筑医保通〔2021〕34号)》和《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拟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禾丰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小江(乡党委书记)
罗 迪(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吴 际(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樊祖伦(乡二级主任科员)
彭洪江(乡党委副书记)
赵礼凯(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谭 坤(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周韵捷(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杨 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马洪鹄(乡党委委员)
成 员:余永昌(乡党政办负责人)
李昌纳(乡派出所所长)
周维君(乡纪委副书记)
万 钧(乡财政分局负责人)
王 琛(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潘银宏(乡村振兴办主任)
杨继东(乡卫计办负责人)
唐永红(乡村建中心负责人)
汪 俊(乡农业中心主任)
陈大勇(乡督办督查室主任)
张 尹(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兰方城(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
汪朝政(开阳县民族学校副校长)
郑得琳(开阳县税务局禾丰乡分局负责人)
王小华(开阳县信用联社禾丰分社主任)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社中心,由吴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得琳、王小华、王琛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敏、陈燕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事务。领导小组下设7个征缴工作组和1个征缴工作督查组。
1.马头村征缴组
组 长:吴 际
副组长:潘银宏 宋化玖
成 员:帮村工作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职 责:负责马头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相关工作。
2.长红村筹资征缴组
组 长: 谭 坤
副组长:唐永红 王德大
成 员:帮村工作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职 责:负责长红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相关工作。
3.王车村筹资征缴组
组 长:赵礼凯
副组长:舒灵通 罗思俊
成 员:帮村工作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职 责:负责王车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相关工作。
4.典寨村筹资征缴组
组 长:周韵捷
副组长:杨继东 郑 艳
成 员:帮村工作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职 责:负责典寨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相关工作。
5.田冲村筹资征缴组
组 长:马洪鹄
副组长:汪 俊 于 铭
成 员:帮村工作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职 责:负责田冲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相关工作。
6.穿洞村筹资征缴组
组 长:彭洪江
副组长:陈大勇 卢天志
成 员:帮村工作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职 责:负责穿洞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相关工作。
7.大桥社区筹资征缴组
组 长:杨 佳
副组长:余永昌 马平英
成 员:帮居工作组成员、居支两委成员、各居民小组长
职 责:负责大桥社区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相关工作。
8.筹资征缴工作督查组
组 长:赵礼凯
副组长:周维君
成 员:付 翔 郑得琳 王 琛
职 责:主要负责筹资征缴工作中的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参保对象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人群为禾丰乡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
筹资标准及特殊困难人群参保资助政策
(一)筹资标准与资助政策
2022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不低于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继续实行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对具有多重特殊困难群体身份属性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特殊群体只需缴纳政府资助后的个人参保自缴部分。
(二)参保资助对象及标准
1.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140元标准予以资助。
(2)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2.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
(2)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人员管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按照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四、征缴时限
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征缴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
1.集中征缴期。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
2.零星征缴期。享受动态参保政策的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零星征缴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普通群众、不享受动态参保的困难群体,零星征缴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五、缴费标准及待遇权益
1.普通群众。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缴费期间缴纳2022年居民医保费的,按每人每年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缴费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其他特殊群体不实行动态参保政策,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320元减去政府资助参保资金后的金额缴纳参保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按900元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退役军人及配偶。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当年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零星征缴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使用户籍登记信息登记并缴费的,按320元缴纳参保费用,并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900元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对未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结算。
6.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90日内(含90日)参加居民医保,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不含90日)缴费的,按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六、阶段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2021年10月29日召开禾丰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安排会,并将医保征缴工作方案报县医保局;
第二阶段:10月30日至11月10日乡包组代征代缴人员完成入户宣传动员及家庭人员参保登记,并将参保登记表交乡人社中心汇总上报县医保局,同时开展我乡征缴工作;
第三阶段:12月31日前全乡参保目标完成85%,在校学生全部完成参保;
第四阶段:2022年1月31日全乡完成年度目标95%;
第五阶段:2022年2月28日全乡完成年度目标98%;
第六阶段:2022年3月31日全面完成年度目标,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合理未参保佐证资料全部录入贵阳市特殊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征缴期结束。
七、工作职责
(一)乡人社中心职责:1.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引导,指导各村(居)按要求开展医保征缴工作,收集汇总包组代征代缴人员提供的《2022年度禾丰乡村组参保人员信息表》并汇总上报县医保局;2.加强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各村(居)组收缴进度,同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村(居)职责:对本村(居)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负总责,做好本村(居)缴费登记,收集好相关印证资料,建立好相关台账数据;做好医保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协助社事办等部门核实好本村(居)各类特殊、重点人群信息和数据等工作。
(三)乡社事办、乡村振兴办、乡派出所、乡卫计办、乡村建中心、乡残联职责: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特殊人员信息表报送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乡卫计办按资助标准完成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保资助。
(四)乡教育室职责:需及时组织全乡各类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医保费征缴和缴费情况反馈。从11月起,乡教育室配合乡人社中心和税务部门依据学生名册每月调度学生参保完成情况,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的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五)包组代征代缴人员职责: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一要填写《2022年度禾丰乡村组参保人员信息表》,确保参保登记的姓名、身份信息与公安户籍保持一致,将准确的应参保人员信息表于2021年11月10日前交乡人社中心汇总备查;二要发放《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告知书》,确保每户人员在参保前知晓参保标准、参保时限及相关政策等。三要指导或帮助参保人员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登录缴费,如有收取村民参保费用的,必须开具我乡统一盖章的收据给参保人员,作为参保人缴费凭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度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统筹和协调,切实做好我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征缴工作,确保参保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联系村(居)领导、帮村部门,加强统筹调度工作。
(二)注重工作衔接。包组人员要随时掌握脱贫人员、易地扶贫搬迁人员、重大疾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缴费情况,保证这部分患者参保不出现断档,即到2021年12月31日前正在住院病人全面缴费入保,确保这几类人员于2022年1月1日后不断保。
(三)强化定期调度。为高标准按时完成2022年度医疗保险筹资征缴工作,乡将实行每周一调度工作模式,及时研究解决筹集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和困难。同时,人社中心每周一提供各村(居)组征缴情况,适时进行调度和通报。
(四)加强监管督查。乡征缴工作督查组要定期开展征缴工作巡回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强化目标考核。征缴工作纳入2021年度乡目标考核工作。
附件:1.禾丰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
2.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告知书
3.2022年度禾丰乡村组参保人员信息表
4.2022年度禾丰乡参保情况汇总表
5.禾丰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乡村(居)干部包组名单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
禾丰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
村名 |
总户数 |
户籍人口数 |
2021年参保人数 |
2022年参保目标 |
王车 |
735 |
2471 |
2011 |
2011 |
马头 |
831 |
2680 |
2329 |
2329 |
典寨 |
1187 |
3627 |
3154 |
3154 |
长红 |
1107 |
3575 |
3180 |
3180 |
田冲 |
717 |
1764 |
2151 |
2151 |
穿洞 |
635 |
2147 |
1920 |
1920 |
大桥社区 |
294 |
993 |
98 |
98 |
合计 |
5506 |
17257 |
14842 |
14842 |
附件2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告知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4号)《市医保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筑医保通〔2021〕34号),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开阳县户籍人口及外来常住人口。
二、缴费标准及时间
1.集中征缴期: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2.零星征缴期: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900元/人。
三、待遇保障
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保障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零星缴费期间缴纳2022年居民医保费的普通群众,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如您是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变更参保地,请参保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件、资料前往居住地(或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机关明确的缴费渠道缴纳。
如您上年缴纳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参保地不变,则可直接通过税务机关明确的缴费渠道缴纳。
我市税务机关为您提供了如下缴费渠道:
到税务机关缴纳:您可提供本人或其他缴费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公众查询”栏目,查询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地址。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贵州省办税地图。还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详询。
通 过微信、支付宝缴纳:您可以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模块进入社保缴费,通过提供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完成缴费。并且可以在相应模块对缴费记录进行查询。
到银行营业网点缴纳:您可提供本人或其他缴费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含农商银行、农信社)、贵阳银行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集中代收:您可根据您所在的村(居、社区等)安排,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款交给村(居、社区等)指定的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
代办服务点缴费: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贵阳银行已在各村组等地点设置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办服务站点,您可就近选择代办服务站点进行缴纳。
网上银行缴费:您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的手机银行(APP)进行自助缴纳。也可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贵州银行的网上银行(WEB)版进行缴纳。
委托银行代扣:您可自行前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农村信用社、贵阳银行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扣协议签订业务,将需要缴纳的费款足额存入签约账户,税务机关将委托银行对您的签约账户进行扣费。
自助终端缴费:您可就近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阳银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智慧柜员机,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纳。
附件3
2022年度禾丰乡村组参保人员信息表
村 组 登记人: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成员姓名(含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
身份证号 |
是否 参保 |
未参保原因 |
联系电话 | |||
自愿不参保 |
异地参加职工医保 |
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是否需求 信贷 | ||||||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4
开阳县2022年度禾丰乡参保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村名 |
户数 |
实有人数 |
应参保人数 |
已参保人数 |
未参保人数 |
申请信贷人数 | ||
自愿不参保数 |
异地参加职工医保 |
异地参加居民医保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5
禾丰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乡村(社区)干部包组名单 | |||||
村名 |
包保领导 |
包保组长 |
组名 |
包组组长 |
备注 |
穿洞村 |
彭洪江 |
陈大勇 |
尖坡组 |
卢天志 |
|
街上组 |
肖日顺 |
||||
羊昌坝组 |
陈大勇 |
||||
后寨组 |
王 毅 |
||||
大山组 |
姚家军 |
||||
小寨组 |
黄 璐 |
||||
露水冲组 |
朱时刚 |
||||
旧院组 |
兰方成 |
||||
青林组 |
谢 露 |
||||
郑家田组 |
姚建军 |
||||
陡虎组 |
熊 峰 |
||||
白秧塘组 |
杨登华 |
||||
关山组 |
陈 访 |
||||
张天水组 |
石 开 |
||||
田冲村 |
马洪鹄 |
汪 俊 |
角落寨组 |
宋光彬 |
|
麻窝寨组 |
张雨飞 |
||||
大坝口组 |
汪 俊 |
||||
禾麻冲组 |
陈明梅 |
||||
力木坪组 |
陈正富 |
||||
剪刀坝组 |
刘 权 |
||||
山谷庄组 |
于 铭 |
||||
坡头上组 |
任 俊 |
||||
山闹组 |
周群玖 |
||||
大冲组 |
熊唯秀 |
||||
岩脚组 |
陈 立 |
||||
土竹组 |
黄开华 |
||||
蒿芝冲组 |
黄应菊 |
||||
长土组 |
任 俊 |
||||
细泥河组 |
王 琛 |
||||
水淹凼组 |
郑 方 |
||||
马头村 |
吴 际 |
潘银宏 |
马 一 |
宋移锋 |
|
马 二 |
宋光允 |
||||
马 三 |
宋化玖 |
||||
马 四 |
班贵英 |
||||
马 五 |
代 忠 |
||||
马 六 |
向 芳 |
||||
深 水 |
饶淇麟 |
||||
平 一 |
宋化玖 |
||||
平 二 |
胡春燕 |
||||
水头寨 |
谢 晓 |
||||
老王山 |
潘银宏 |
||||
大坪子 |
李福益 |
||||
垄土坝 |
宋升国 |
||||
烂木塘 |
韩德富 |
||||
百花山 |
王艳群 |
||||
长红村 |
谭 坤 |
唐永红 |
马 坝 |
陈永兴 |
|
诸葛寨 |
张金平 |
||||
汪家屋基 |
黄维菊 |
||||
大坡顶 |
万 钧 |
||||
云盘一 |
谢安洪 |
||||
云盘二 |
谢安洪 |
||||
猴场一 |
金禹辰 |
||||
猴场二 |
唐永红 |
||||
大河一 |
王德大 |
||||
大河二 |
马太其 |
||||
大河三 |
韦亮荣 |
||||
新 寨 |
王德大 |
||||
塘上营 |
罗永亮 |
||||
大 冲 |
刘 兵 |
||||
铜鼓坡 |
马太其 |
||||
平 山 |
周德芬 |
||||
田 坝 |
蒲 红 |
||||
小 院 |
宋 勇 |
||||
大 院 |
金林元 |
||||
竹林寨 |
罗永亮 |
||||
下 院 |
李学亮 |
||||
青杠林 |
韦 成 |
||||
毛力林 |
程荣富 |
||||
核桃坪 |
宋晓娟 |
||||
半边山 |
周城梅 |
||||
典寨村 |
周韵捷 |
杨继东 |
甘塘一 |
姜春光 |
|
甘搪二 |
蒲仕江 |
||||
党寨一 |
郑 艳 |
||||
党寨二 |
王治强 |
||||
懒板凳 |
黄 洋 |
||||
凉水井 |
侯植壤 |
||||
祖阳一 |
谢维林 |
||||
祖阳二 |
谢维林 |
||||
祖阳三 |
朱泽国 |
||||
老洼冲 |
周忠林 |
||||
老鹰岩 |
姚 凤 |
||||
毛 草 |
梁孝明 |
||||
典 寨 |
梁冬梅 |
||||
桐 木 |
石 梅 |
||||
安 关 |
周训芬 |
||||
杨方七 |
杨继东 |
||||
杨方八 |
蒲其海 |
||||
杨方九 |
宋灿梅 |
||||
杨方十 |
王 丹 |
||||
新 寨 |
徐传红 |
||||
王车村 |
赵礼凯 |
舒灵通 |
尧旦孔 |
苟德明 |
|
大田坎 |
陈明树 |
||||
孙家庄 |
李宪祥 |
||||
中 院 |
马清凤 |
||||
一碗井 |
何 涛 |
||||
岩 脚 |
李 诚 |
||||
松毛山 |
侯添才 |
||||
王车一 |
梁坚立 |
||||
王车二 |
肖玉荣 |
||||
王车三 |
马梦觅 |
||||
王车四 |
陈敏(禁毒) |
||||
麻窝土 |
舒灵通 |
||||
芭蕉湾 |
蔡 丹 |
||||
羊 田 |
杨 芳 |
||||
长 田 |
刘 毅 |
||||
下 院 |
涂著华 |
||||
肯 司 |
张应中 |
||||
新田坡 |
于时云 |
||||
王 姑 |
李太信 |
||||
石头坡 |
罗思俊 |
||||
云 盘 |
李清妍 |
||||
垮 泥 |
李 娟 |
||||
大桥社区 |
杨 佳 |
余永昌 |
居委会 |
乡党政办 |
禾丰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