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乡属各部门:
现将《禾丰乡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9月4日
禾丰乡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开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森防指办(2020) 6号)文件的要求,即日起至12月2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森防指有关工作部署,有效控制野外火源,最大限度的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按照王勇国务委员讲话要求和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乡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查。
2.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3.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准确分析火险形势,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把握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
4.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禾丰乡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淋果(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胜利(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乡长)
成 员:周焕印(乡党政办负责人)
吴远华(乡派出所所长)
周维君(乡纪委副书记)
陈永兴(乡督查室主任)
万 钧(乡财政分局负责人)
陈大勇(乡综治办主任)
李学亮(乡安监站站长)
郑文禄(乡林业站站长)
汪 俊(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银宏(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石 梅(乡文化中主任)
各村支书、主任
职责:负责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乡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统筹工作。
办公室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乡党政办负责森林防灭火所需物资储备;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违规用火查处、火案侦破、责任追究;乡社会事务办负责开展好倡导文明祭祀,指导做好传统祭祀可能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督促公墓开展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乡文化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及全乡森林防灭火的宣传;乡安监站负责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导开展好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乡财政分局负责防灭火所需物资经费保障;乡综治办负责火灾案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乡农业中心负责农事用火可能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乡林业站协助乡安监站负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并负责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好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工作,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和野外生产性用火等工作;乡纪委、乡督查室负责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村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野外违规用火的巡查、宣传,发现火情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三、工作时间、步骤及方式
(一)时间。专项行动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二)步骤。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立即组织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立即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和制度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县乡纪委、乡督查室内将适时对各职能门和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五是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村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为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打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香烧纸、上灯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行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鄺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取得实效
1、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克服麻痹思想,清醒认识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坚持以“四个意识”为导向,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要认真分析违法用火特点规律,加强对秋冬季野外农事用火、林区施工点用火、野外烧火取暖、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四巡查、监控。各村支两委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党员为主体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森林火灾的相关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力求“点线、面”相结合。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发宣传品、张贴防火标语、定村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提高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
(五)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各部门、各村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清单,录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六)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乡林业站负责对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要按照上级要求于2020年10月18日、11月18日前向县森防办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及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