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水村、各自用船舶船主:
根据《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三无”船舶、乡(镇)自用船舶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0〕179号)文件及《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我镇自用船舶规范化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水上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自用船舶、“三无”船舶2020年年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0年年度船舶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花梨镇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谭 坤(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王 雄(副镇长)
成员:熊远东(安监站副站长)
黎 勇(农业中心主任)
余支亮(清江村支书、主任)
黄文权(翁昭村支书)
潘明琨(新山村主任)
付昌海(十字村支书、主任)
蒙 菊(高坪村支书)
蔡廷楷(安监站工作人员)
况芳涛(安监站工作人员)
杨晓羽(安监站工作人员)
各涉水村安全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熊远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措施
1、船体喷涂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4日。船体全部统一喷涂为浅蓝色(由船主自行喷涂)。
2、年检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5日至26日,清江码头;2020年11月27日,翁昭码头;2020年11月30日,新山村龙坡岩脚。
三、参加年检要求
船舶:1、船宽1.1米以上(含1.1米),船长10米以下;2、船体统一喷涂成浅蓝色;3、船体安全,配齐配全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等);4、船舶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5、办理了船证的带上船证;6、“三无”船舶参加年检合格后到所在村委会出具船舶合法来源证明、带上相关资料到镇安监站办理船证。
船主:船主为花梨镇户籍人员。
船牌办理:在年检过程中,有船证船主按照船牌制作公司标准收取船牌制作费用(船牌重新制作,有船牌的也需交纳重新制作费用);“三无”船舶办理船证后方交纳船牌制作费用。
四、工作要求
各涉水村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关系船主切实利益,请各涉水村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全覆盖。本次未参加年检的有证船舶、“三无”船舶或年检不合格船舶将依法清理上岸拆除销毁。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