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镇关于成立
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贵阳市水土保持条例》及省、市、县水土保持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加强环境管理,控制环境污染,建设绿色环保城镇,经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立2020年度全镇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现将成立的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刘久文 (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
副 组 长:肖净艺(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国平(镇党委委员、镇组织委员)
杨晓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代建国(镇派出所负责人)
成 员:孙江海(镇党政办负责人)
卢明华(镇水利站负责人)
黄华江(镇安监站负责人)
王颖(镇财政分局局长)
孙加学(镇搬迁办负责人)
潘 杰(镇综治办负责人)
郭佳燕(镇科宣旅文中心主任)
苏 鹏(镇城管办主任)
赵温杰(镇国土所所长)
陈佛荣(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 会(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主任)
桂 宏(镇人社中心主任)
卢 欧(镇生态保护站负责人)
李生龙(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罗大鹏(镇卫计办负责人)
孙健(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余静(镇供电所所长)
宋勇进(开磷应急大队负责人)
杨毓勇(镇卫生院院长)
邹 渝(镇中心小学校长)
孙 超(寨子村委会副主任)
陈禄萍(金华村委会主任)
谌立宇(中心村村委会主任)
周德学(沙坝村村委会主任)
周仕勇(大水村村委会主任)
蒋 超(茶园村村委会主任)
孙 祥(丰厚村村委会主任)
汪 宏(岩脚村村委会主任)
苏 江(茅坡村村委会主任)
龚 建(洋水社区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站,由卢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各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镇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联系沟通,定期通报情况,完善部门协调和资源整合机制,完成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水利站:承担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协助县水利局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组织对镇本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监督实施,指导镇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3.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的落实,搞好坡耕地的高耕作改造;通过退耕还林还草,增加土壤物理性状;大力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动循环生态农业的发展。
4.镇生态保护站:积极参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和监督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镇林业站:督促、检查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6.镇司法所:积极搭建各类宣传载体平台,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7.镇村建中心:督促检查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督促道路建设及道路边坡的护坡绿化工作;督促做好道路施工遗留的取土采石、弃土(石)堆放场及工程施工裸露地的植被恢复和必要的工程拦截(土、石、沙)措施,预防和治理道路施工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8.镇国土所:在办理采矿审核、审批登记发证时,严格把关,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配合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矿产资源开发中水土保持方案的执行情况。
9.镇生态站:积极参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和监督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实施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10.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在课堂中渗透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教育教学内容;会同水利站在教育教学中开展多种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11.镇城管办:负责镇渣土管理及生活、工业垃圾渣土处置等方面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2.镇经发办:落实好中央、省、市县支持我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有关项目和政策;重点安排符合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政策的有关项目;对涉及水土保持的项目,协助水利站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事项。
13.各村(居):监督管理好本村中生活垃圾乱推乱放等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4.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服务工作。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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