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中镇委员会关于印发《金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中镇委员会关于印发《金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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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文件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金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5日

金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方案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  松(镇党委书记)

李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王国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

孔毅(镇副镇长)

副  主  任:陈  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罗琳籍(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谭鸿飞(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宋  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代建国(镇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陈兵(镇党政办负责人)

潘  杰(镇综治办负责人)

徐  海(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欣(镇司法所所长)

李维维(镇妇联主席)

王  颖(镇财政分局局长)

郭佳燕(镇科宣旅文中心主任)

陈佛荣(镇总工会主席)

桂  宏(镇人社中心主任)

孙家学(镇搬迁办负责人)

黄华江(镇安监站负责人)

张  会(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龙志敏(镇统计站负责人)

李生龙(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卢  欧(镇生态站负责人)

罗大鹏(镇卫计办负责人)

卢明华(镇农业中心主任)

苏  鹏(镇城管办负责人)

闫余友(镇卫生院院长)

张志刚(镇中心小学校长)

刘桂玲(镇幼儿园园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王国平、孔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杰、徐海同志负责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金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进行督办考核;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部署,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各成员部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需要由委员会研究的重大问题和相关建议;通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推进进度;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委员会有关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向镇党委、镇政府请示报告。

(二)为加强镇党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调度,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金中建设总体布局,同时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承担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责。

(三)委员会各成员要认真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担当作为,紧密协调配合,及时总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委员会成员部门因工作变动或调整的,由所在部门重新指定专人负责,并向委员会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委员会不刻制印章,如需印发文件,由镇党委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