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精神障碍患者是排查、防治、管理服务等工作,形成长效、规范的联动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精神障碍患者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机制。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一)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组 长:张登银(金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潘 杰(金中镇综治办负责人)
陈佛荣(金中镇残联民政主任)
杨毓勇(金中镇卫生院院长)
李碧军(金中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闫余友(金中镇卫生院副院长)
黄忠琼(金中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李林郿(金中镇社事办工作人员)
刘 琳(金中镇残联办工作人员)
伍元美(金中镇派出所工作人员)
何 丽(金中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各村卫生室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全乡镇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杨毓勇(金中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闫余友(金中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黄忠琼(金中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李林郿(金中镇社事办工作人员)
刘 琳(金中镇残联办工作人员)
伍元美(金中镇派出所工作人员)
何 丽(金中镇卫生院精防工作人员)
各村卫生室主要负责人及村委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金中镇精神防治
三、职责分工
(一)综治
1. 在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强化患者管理协作机制,配合建立医务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助残员、志愿者及居/村委会干部等组成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帮扶小组;
2. 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统筹规划,提出完善本乡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和可行性方案;
3. 统筹安排辖区精神卫生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4. 防治本乡镇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5.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本乡镇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工作困难。
(二)卫生院
1. 多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并下文,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并记录。
2. 多部门开展疑似患者排查(应用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9条),对所有参与排查的村干部进行培训。将发现的疑似患者名单报告县级精防机构。
3.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接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或出院信息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接收。对本辖区患者,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对于住址不明确或有误的患者,5个工作日内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协作查找,仍无法明确住址者将信息转至县级精防机构。
4.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患者开展随访管理服务。
5. 接受精神医疗机构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填写转诊单。
6. 负责辖区精神卫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居家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家庭护理教育。
(三)卫生室
1. 负责配合辖区村委会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可疑线索的摸底;
2. 负责对辖区居家金中实施随访;
3. 接受乡镇卫生院的培训,对患者和家属开展家属护理教育。
(二)工作实施
(一)卫生院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对辖区患者进行摸底,摸清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地、现居住地、是否有监护人、是否有肇事肇祸倾向、是否参保、救助情况、联系方式),并登记造册,分类建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卫生院应对辖区患者服用药品进行管理,根据开阳精神病医院的要求,认真报送药品需求计划,保证患者不断药。并且在政策范围内,免费向居家治疗患者提供治疗药品,每月发放一次。目前每月治疗处方的患者,应作好登记并报送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开阳精神医院医师到现场为患者开具治疗处方,卫生院根据处方发放治疗药品。
(三)卫生院每年应组织一次患者免费体检(包括一般体检检查、血压、血糖、心电图、血常规、转氨酶)和至少2次面对面随访次数。
四、落实责任追究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是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各村医疗卫生室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职,确保患者实现无缝化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