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

综合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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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授权(下放)和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限;统筹本镇其他行政事业机构持有执法证人员以及县级城市领域派驻本镇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负责与县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配合;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秩序、土地整治规划、控违拆违等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开阳县龙岗镇紫江大道4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任中钰

联系电话:0851-8757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