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实验示范基地建设;林业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相关社会服务)。坚持退耕还林、还草的农业生态保护工程,坚持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及时与基层环保信息员进行联系,负责拟定全镇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环境问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开阳县龙岗镇新街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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