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唐宏宇
职务:龙岗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政法工作。具体分管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司法、法制、公安、反邪、国家安全、社会治理、退役军人事务、群众工作、双拥、水利、移民、流动人口管理、普法和依法治镇等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党务政务公开、风险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联系开阳县公安局龙岗派出所、龙岗镇司法所、龙岗镇法庭。
2007.09--2010.07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软件技术专业学习
2010.07--2012.09 待业
2012.09--2017.04 开阳县龙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员
2017.04--2018.12 开阳县龙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8.12--2019.04 开阳县龙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2019.04--2019.11 开阳县龙岗镇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龙岗镇科技宣教旅游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兼)
2019.11--2021.07 开阳县龙岗镇党政办负责人
2021.07--2021.08 开阳县龙岗镇新一届党委委员、新一届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2021.08-- 2021.11 开阳县龙岗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新一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
2021.11-- 开阳县龙岗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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