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
《龙岗镇加强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7月9日
龙岗镇加强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7月4日下午,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镇石操村发生一起既有农房垮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生命财产损失,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省、市、县有关领导作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领导相关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好自然灾害应对,确保村镇建设安全度汛,避免汛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龙岗镇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政令畅通,统筹协调有力,扎实有序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登军(镇党委书记)
车金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兴江(镇人大主席)
杨 扬(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安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国祥(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周恒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 波(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载洋(镇龙岗镇四级调研员)
莫长信(镇龙岗镇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唐宏宇(镇党政办负责人)
汤咏梅(镇财政分局局长)
刘玲丽(镇纪委副书记)
刘忠林(镇村建中心主任)
曾 明(镇农业中心主任)
张伟福(镇扶贫站站长)
勾承俊(镇文化中心主任)
邓 刚(镇林业站站长)
周 宇(镇综治办负责人)
王树军(镇安监站站长)
杨 毅(镇交管站站长)
黄 江(镇城管办负责人)
强 磊(镇经发办主任)
李明彧(镇卫计办负责人)
陈 进(镇水利站站长)
杨胜明(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邓本权(镇人社中心副主任
皮启云(镇烟办负责人)
尚远红(镇重大办工作人员)
舒 恒(国土所所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建中心,由吴兴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忠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行使领导小组日常统筹调度职责,向各涉及部门、各村发出调度指令,解决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严格落实镇联系村领导、包村部门、村支两委共抓住房安全保障的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协调联动,确保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双管齐下共同推进,确保汛期村建安全
1.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为重点,以砖木、土木、石砌、木质结构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农房为重点,以临河、临江、临湖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为重点,建立并上报安全隐患农房台账,实施动态监测,发现一户,消除一户。
2.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后原有危房的拆除力度,坚决不允许建新房仍住危房或者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对暂时无法拆除的危房,要在危房显著位置做好危房标识,并做好安全警戒,防止危房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三)迅速应急安置,确保安全住房保障
加强住房安全保障应急管理,通过村内闲置安全公房或租用村内闲置安全民房等方式,对因灾受损农房户及时进行安置,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原则上各村应对本村范围内有闲置安全住房的优先安置本村群众,如无闲置安全住房或安全住房不充裕的,由镇政府统一进行安置,全力保障受突发情况影响的群众住房问题。
(四)严格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有序推荐
1.各村(居)要根据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通报信息,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的房屋安全事故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同时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各村(居)每周三之前填写《开阳县汛期既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1)和《开阳县近期因暴雨、洪涝、泥石流、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对农村住房的损坏情况台账》(附件2)报送村建中心,由村建中心统计汇总上报至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村(居)报送的表格务必做到附件1和附件2逻辑一致,附加1需盖章签字。
(五)强化监督检查,务求汛期工作成效
镇纪委将进行检查监督,对应急工作执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及村支两委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计入年终目标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震慑警示效应,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