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办发〔2020〕119号 龙岗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岗镇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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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办发〔2020〕119号 龙岗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岗镇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9 字体:[]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上旬我县冬季气候趋于极端恶劣,为切实有效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的应急抢险及保障工作,确保全镇应急抢险及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岗镇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2月22日

    龙岗镇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2月上旬我县冬季气候趋于极端恶劣。为切实有效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的应急抢险及保障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时间

2020年12月23日至今冬明春低温天气结束。

二、适用范围

龙岗镇辖区内。

三、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抢险及保障工作,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党政办负责人唐宏宇、安监站站长王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雨雪凝冻天气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协调等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应急综合调度组、交通应急保障组、供电应急保障组、供水应急保障组、供气应急保障组、通信应急保障组、物资应急保障组、灾害救助保障组、医疗应急保障组、维稳应急保障组、安保应急保障组、舆情应急保障组、应急队伍保障组等十三个应急工作组。

(一)应急综合调度组

组长: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唐宏宇(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树军(镇安监站站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站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应急总体统筹、调度、协调、指挥。

(二)交通应急保障组

组长: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李华印(派出所所长)

王树军(镇安监站站长)

杨  毅(镇交管站站长)

雷  鸣(镇城管办主任)

江惠祥(运管站站长)

成员: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城管办、运管站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镇辖区县乡道交通保畅。

(三)供电应急保障组

组长:孙波(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汪  建(供电所所长)

成员:供电所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的应急用电供应;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供水应急保障组

组长:周  军(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副组长:陈  进(镇水利站站长)

蔡明华(水管所所长)

成员:水利站、水管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集镇供水应急抢修保障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

(五)供气应急保障组

组长:吴兴江(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忠林(镇村建中心主任)

成员:村建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集镇供气应急储备保障工作。

(六)通信应急保障组

组长:孙  波(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常江兵(镇党政办副主任<主持经发办工作>)

成员:经发办、移动、联通、电信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通信应急抢修工作,保障重要机关正常通信。

(七)物资应急保障组

组长: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汤咏梅(镇财政分局局长)

黄永琪(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王树军(镇安监站站长)

李明彧(镇卫计办主任)

成员:安监站、财政分局、市场监管、卫计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负责粮食、蔬菜、食用油、肉禽和副食品等正常供应;负责市场监管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八)灾害救助保障组

组长:周军(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汤咏梅(镇财政分局局长)

王树军(镇安监站站长)

曾  明(镇农业中心主任)

杨胜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财政分局、安监站、社会事务办、农业中心、各村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灾情统计,应急救灾物资调配,灾后救助脱困保障工作等。

(九)医疗应急保障组

组长: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李明彧(镇卫计办主任)

成员:卫计办、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处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安排好灾害性天气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安保应急保障组

组长:周  军(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华印(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负责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民警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维稳应急保障组

组长:周  军(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周  宇(镇综治办主任)

成员:综合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灾害性天气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拦访、缠访、跪访等上访行为;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期间上访群众的接访协调处置工作。

(十二)舆情应急保障组

组长:孙  波(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李华印(派出所所长)

唐宏宇(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明彧(镇卫计办主任)

勾承俊(镇文化中心主任)

成员:党政办、文化中心、卫计办、派出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期间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网上、网下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发布、宣传、报道等舆论引导工作。

(十三)监测预警保障组

组长: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王树军(镇安监站站长)

舒  恒(国土所所长)

成员:安监站、国土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凝冻天气气象、地质监测、预报、预警。

(十四)应急队伍保障组

组长:陈明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周永林(镇武装部干事)

雷  鸣(镇城管办负责人)

成员:武装部、城管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保障工作。

四、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镇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做好有关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调度和保障应急抢险救灾用车。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纪委办:一是负责对全镇各部门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负责对防灾减灾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文化中心:牵头负责灾害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冬季用电用火及冬季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宣传。综治办:负责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台湾产业园:负责做好园区有关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好镇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组织、协调园区应急处置相关事宜。

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因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会同综治办等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凝冻灾害期间国省道路的临时管控;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协助各地对滞留车辆及人员的疏导;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财政分局:负责配合安监站、社事办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龙岗中心小学:负责全镇小学(幼儿园)防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龙岗中学:负责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工作的管理,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经发办:负责协调、指导有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正常供应及通信保畅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各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负责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国土所:负责指导因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核查、评估因灾损失情况。

生态保护站(林业站):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村建中心: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防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统筹做好城镇燃气供应保障工作。

交管站:负责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的运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客运车辆的养护、运输工作,组织落实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做好交通保畅的工业盐等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水利站: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城镇供水抢修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

农业中心:负责制定农作物及家禽牲畜防寒预案,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对农业园区、大户集中区、养殖小区、蔬菜基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指导防寒抗冻、抗雪保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卫计办: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综合管理。 城管办:负责城镇设施的抢修和维护;组织沿街门店单位认真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及时铲雪除冰,打通城镇干道,保障城镇交通顺畅;加强管理,做好垃圾处理工作。

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全镇雨雪凝冻灾害的救助工作,监督检查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凝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肩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和重要、高危用户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其他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或本单位的雨雪冷冻天气防灾救灾工作,并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各村(居):负责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开展低温雨雪凝冻防范各项工作。

五、四级响应及终止事宜

(一)启动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I级响应后,镇政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启动Ⅱ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后,镇政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启动Ⅲ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指挥部或委员会)要及时报请镇政府,镇政府报县政府同意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给予帮助和指导

(四)启动Ⅳ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由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指挥部或委员会)报镇政府启动Ⅳ级响应,并按照镇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单位宣布终止响应。

六、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时限和规定。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镇政府立即电话向县人民政府报告,2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政府。

2.发生较大级别突发事件。镇政府在20分钟内电话向县人民政府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政府。

3.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镇政府在30分钟内电话向县人民政府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政府。

(二)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开展以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主的先期处置工作。实地勘查突发事件现场,划定控制范围,科学调度所需救援人员、物资及机械设备;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对通往事发地主要交通线路实行有效的交通管控,确保交通组织有序,救援人员、物资及设备快速运达事发现场;明确临时集结地、就地待命等紧急应对措施,加强突发事件现场社会秩序管控,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响应及时、反应迅速、应对有序。

(三)分级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实行分级响应。由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跨区域的突发事件或本级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时,要及时报请上级政府予以支援。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安监、公安、交管、农业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灾害风险信息,对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

(二)强化“抗凝保畅”安全防范。一是派出所、交管、运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和道路巡查工作,在重要路段做好除冰保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雨情雪情冰情、道路交通受到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交通保通畅保安全有关工作。二是交管、民政、卫计以及客运站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滞留人员的就餐、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各村(居)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临水、临崖、临边、急弯、陡坡、凝冻等路段设置警示标牌,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村寨主要出入路口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做好群众出行的劝导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群众生产生活保障。一是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受灾群众进行排查,确保有饭吃,有防寒衣被。对受灾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安置帮扶措施,确保安全居住、放心生活。二是农业中心、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要组织好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市场和居民生活需求。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三是供电、供水、通信等单位要加强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四是民政、交管、安监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发生程度,适时在高速公路、县乡道、车站等场所设置临时救助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需急难救助人群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漏报、乱报灾情信息,应急处置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镇政府值班电话:87572236, 值班传真:8752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