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阳县农业农村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开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开阳县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开安通〔2023〕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聚焦“三农”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隐患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健全风险防控、依法监管、应急救援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继续保持农业系统安全平稳态势,为我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乡农业农村行业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确定农机、畜牧渔业饲料、农业园区、农产品质量、农村可再生能源、种植业、畜牧兽医行业、农资领域、农村消防9项行业重点工作任务,着力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农业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
(一)农机安全。一是巩固为我县“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做出龙水乡贡献。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巩固提升工作,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二是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组织专项联合检查。四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拖拉机违规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作业、酒后违章驾驶、超速超载和微耕机带挂车上路等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农忙季节、场天利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二)畜牧、渔业、饲料。由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一是督促指导全乡养殖、猪肉销售、饲料经营等企业(个体户)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个体户)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畜牧、渔业、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分时段、分批次开展隐患检查,加强风险评估和监管执法,落实“两个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安全隐患清单,落实制度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畜牧业、渔业、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四是加大畜牧、渔业、饲料行业安全宣传力度,深入农业企业、合作社、农资经营店等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五是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企业自储自用柴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2月4日全县自储自用柴油和烟火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对我县畜禽养殖和饲料加工企业自储自用柴油安全进行监管。
(三)农业园区安全。由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压实农业园区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农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落实农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个经营主体要明确1名安全员,安全员信息由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汇总掌握,及时调度、查询、了解相关安全生产信息情况。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农业园区从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农业园区产业布局,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本地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关闭退出;强化农业园区项目准入关,明确农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入;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并完善园区内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清理出园。三是突出三个重点。突出隐患排查,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农业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报送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督促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县内农业园区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突出隐患治理,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监管主体名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排查未按规定使用“三剂”以及使用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中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安全隐患。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年度《贵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四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履职能力,强化各村监管队伍建设,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推进“智慧”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五是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五)农村能源安全。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全乡农村沼气工程等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价,对未达到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沼气池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对全乡农村户用沼气、秸秆利用气化工程等农村能源设施安全生产情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更新监管台账,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导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编制、修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规范设置沼气安全警示标识等。四是加大沼气安全宣传力度,在辖区醒目位置粘贴沼气安全宣传标语,沼气安全知识、警示等。
(六)种植业安全。一是针对种植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初级产品的储藏环节、种植业建设项目等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二是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编制、修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三是督促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贯彻落实《农药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严格农药使用、储存等环节管理。四是加大对农药使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七)兽医行业安全。一是督导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按规定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重点加强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等密闭空间的操作流程监管,定期开展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二是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对兽药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杜绝兽药经营主体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兽药,督促其建立并完善进销管理台账。
(八)农资领域安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等重要农时节点特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无证生产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流入市场。
(九)农村消防安全。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负责在乡村振兴专项规划中强化乡村消防安全工作;配合水利、交通等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实施传统村落的消防保护、改造;将消防宣传纳入乡村治理、优秀农耕文化和乡风文明建设的通知内容。二是大力整治农村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艮开荒等违规用火行为;开展农事用火防控全覆盖宣传教育,防止因农事用火导致深林火灾。三是将乡村消防安全知识纳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乡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资料收集整理,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初)。
各村、各单位认真梳理农业农村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进行部署安排。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至11月)。
各村、各部门深入推进巩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活动,全面落实工作内容,查缺补漏、节点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
各村、各单位认真总结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成效,做好资料收集,并开展好冬春防火、冬春防凝冻天气灾害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各单位抓落实。各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带头督查检查等方式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对重要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各村、各单位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深入排查整治。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改、演练宣传等,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将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
(三)强化应急管理。
督导涉农企业根据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对有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置。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采取集中培训、科技下组、检查入户、媒介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共同配合、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化值班值守。
在节假日、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重点时期,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带班及信息报送工作;对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等要立即按要求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