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函〔2026〕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6〕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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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经市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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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压实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防控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 区 (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火灾防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区域,实现责任细化到岗到人;按照标准规范建设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配齐物资装备;配备专(兼)职护林员并划定护林责任区域,在重点防火区域入口设置卡(哨)并安排力量值守,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组织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完善相关措施,规范野外祭扫用火行为,做好公墓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集中历史安葬点防灭火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农事用火宣传工作,指导规范农事用火,做好农村秸秆综合利用。文旅部门负责落实A级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防火宣传,做好景区游客火灾救援疏导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防灭火气象信息,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重点时段短临、中长期预测。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根据森林防火职能部门相关需求,组织运营商发布宣传预警公益短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国有林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等重点森林经营单位,涉林加油(气)站、公墓、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林区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通讯塔(基)站设施和输油气管道、铁路(公路)等管理单位要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对单位内部及周边10米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先期处置。

(四)落实护林员岗位责任。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协助制定森林防火的村规民约;按要求开展巡护山林,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报告森林火情并参与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二、规范运行机制,提升防控效能

(一)强化预警响应机制。各级应急、林业、气象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森林火险预警和分级响应工作指南》要求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工作。森林防火期,要建立森林火险日会商机制,每日发布森林火险预报;气象部门要在传统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段或3级及以上火险天气,及时向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急、林业管理部门)报送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经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会商后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提示;森林火险预警区域要落实对应等级的预警响应措施。

(二)严格信息报送机制。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贵阳贵安森林防灭火信息核实报送办法》。森林火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并报告县级林业、应急管理部门,涉及人员伤亡或确认为森林火灾的,同步报告县级党委政府。市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或其他渠道接收到的森林火情信息(包含卫星监测热点),均反馈市林业局统一调度核实,区县接到核实指令后须在1小时内反馈核实情况,市林业局会同市应急局研判后及时将火情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省相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一是强化联防联控。各级林业、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毗邻地区签订联合管控协议,确保签订率达100%;    组织公安、网信、消防等部门联动处置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林区电力、铁路等单位与属地建立联合巡护机制。二是强化联合值守。3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各级应急、林业管理部门视情组织公安、气象、消防、供电(超高压公司)等单位联合值守,共享火情信息、动态实时调度,协同做好接处警闭环处理和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强化联动执法。各级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开展违规用火打击整治行动,落实“有火必查、一案双查”要求,既查火灾肇事者,又查相关责任人员履职情况;对不履职、履职不到位或推诿扯皮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火灾案件立案率达100%,侦破率达95%以上。

三、深化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风险

(一)全域排查整治。林业、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排查清理林区及林耕结合部的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严防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引发森林火灾;林业、交通、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文旅等行业部门按职责组织清理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交通干道和林区道路沿线、公墓、历史葬坟点、景区景点周边林下可燃物,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车窗抛烟头等引发森林火灾;发改、应急、商务、住建、通信管理等部门组织排查清理林区输配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加油(气)站、燃气、输油气管道、通信等设施周边可燃物,严防线路故障或其他火源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二)规范计划烧除。各区(市、县)林业、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牵头制定计划烧除方案,在非高火险期,按照“三烧三不

烧”原则,以村组为单位,对林耕结合部、田边、地埂的可燃物进行烧除,将防治病虫害、鼠害等烧除纳入计划烧除的管理范围,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要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减少林区可燃物存量。

(三)严格施工用火管理。各 区 (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健全林区生产性用火报备审批制度,确需在林区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应当向属地林业管理部门报备或报批,落实防火措施,配置灭火工具后,方可作业;3级及以上高火险天气,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火源管控

(一)严管重点区域。高火险期严格执行《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将重点林区、景区、公墓、涉林集中葬坟点、林耕结合部、重要设施周边等列为防控重点,指导各乡(镇、街道)科学设置防火检查卡点(必要时增设临时卡点)严格排查登记进山车辆和人员;组织护林员常态化开展巡查(必要时加密巡山频次),严防烧灰积肥、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引发森林火情(火灾)。

(二)严控重点时段。在3级及以上森林火险天气、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期间,各乡(镇、街道)、村(居)要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乡、村两级队伍带装巡逻,物资前置到重要林区、历史火警(灾)高发区域,保障火情初期处置需要;督促

护林员每日巡林不少于6小时,遇持续高温、大风等天气,适当延长巡林时间;林业管理部门综合利用视频监控点、瞭望塔实施全天候监控和无人机开展巡林,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市、县两级要组织检查组及时开展暗访检查工作,督促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乡、村干部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工作;县乡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出现火情15分钟内集结开展火情处置工作。

(三)严管重点人群。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摸排有烧荒烧灰、放牧生火等习惯人员,建立重点人员管理台帐,加强教育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对林区周边村寨的智障人员、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盯防措施;在林区入口或防火检查卡点强化森林禁火宣传,提醒进入林区旅游人员,禁止野外吸烟、野炊等行为。

五、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一)强化应急指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林业管理部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要求,在年内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并指导乡(镇、街道)完成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修订,至少开展1次演练;优化调整市、县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机制,明确火场前线指挥部落实“行政+专业”双指挥机制,构建“响应快速、指挥高效、处置科学”的指挥体系。

(二)夯实基层能力。131个涉林乡(镇、街道)要整合微

型消防站、综合执法队等力量,全面建成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灭火半专业队伍,村级组建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开展巡山护林;按照县级300人、乡(镇、街道)50人标准储备防灭火物资,实行物资台帐动态管理,定期运行维护;县、乡两级每季度开展1次指挥员、灭火队员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森林火情(灾)应急处置能力。林业部门要抓好“十五五”森林防火规划编制,加强项目谋划,加快推进林火视频监控、火险因子监测、消防水池、防火道路等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三)科学处置火情。发生火情后,按照“小火重兵、一次奏效”原则,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同志要赴现场指挥,及时组织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保护重要设施,迅速组织辖区内森林防火半专业队、综合执法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火情初期处置,就近调度森防物资保障灭火需要;火情处置超过1小时且有蔓延趋势的,属地县级政府负责同志赴现场指挥;火情处置超过2小时且有蔓延趋势的,属地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赴现场指挥,并逐级向市、省级报告火情情况,申请力量支援;火情(火灾)处置要严格执行扑火安全规范,严禁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动员残疾人、妇女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属地乡(镇、街道)要全力做好余火值守工作,防止余火复燃。

六、加强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2月)、宣传周(3月第一周)、防灾减灾日等时段,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宣传;文旅部门要组织村村通应急广播平台结合实际适时播放森林禁火规定;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做好森林防灭火公益短信发布工作;乡(镇、街道)、村组要入户开展宣传,逐户张贴“森林防灭火告知书”,入户提醒、打招呼等工作,确保入户宣传率达100%,村民知晓率达100%。

七、强化暗访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市、县两级应急、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文旅、民政等部门要组建暗访检查组,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开展1次帮扶指导,在3级及以上高火险天气,即时开展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任单位整改,并报同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对工作落实不力、火情高发地区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警示、约谈;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暗访检查工作方案

2.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附件1

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暗访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及时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6年1月—5月、10月—12月,每月至少开展1次暗访检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或3级及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检查组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立即开展暗访检查。

二、检查范围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相关行业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 A 级景区及林区公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加油(气)站等生产经营及工程施工单位,林区内输配电设施、输油气管道、铁路(公路)、通讯基站等重点设施运维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1.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建立责任体系,防火责任细化落实、队伍建设、物资装备、防灭火经费保障等情况。重点区域

值守、火情早期处理及灾后恢复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2.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林业部门开展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和防火设施建设情况。应急部门开展综合指导火灾防控工作、预警监测情况。公安部门落实火案侦破、火场警戒及协同开展防火巡查执法等工作情况。民政、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是否按职责落实祭祀、农事、景区等重点领域火源管控与宣传。气象、通信等部门按要求提供预报预警、发布信息及保障应急通信情况。

3. 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林区企业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清理规定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情况和第一时间报告火情并先期处置情况。

4.护林员岗位责任。开展防火宣传、日常巡护、报告火情、参与扑救、协助调查情况及重点时段是否加强巡护情况。

(二)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情况

1.预警响应机制。各级林业、应急、气象等部门建立本级预警响应相关机制,重点时段会商,预警发布、预警响应措施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运行。各乡(镇、街道)、林业、应急等部门按规定时限、渠道报告火情,是否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及发布火灾信息会商情况。

3. 协 同联动机制。各区 (市、县、开发区)政府 (管委会)、乡(镇、街道)与毗邻地区签订联合管控协议情况,信息共享、舆情管控、联合巡护制度建立情况;各级林业、应急、公安、消防、气象等部门在高火险期(联合)值守和多部门联合

执法等执行情况。

(三)防控措施部署情况

1.火源管控。各乡(镇、街道)防火卡点设置、值守人员履职、落实入山人员、车辆登记检查、火种收缴等情况;组织开展巡林、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情况;对林区周边村寨的智障人员、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盯防情况;林区内施工作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情况。

2.风险隐患排查。林业、民政、文旅、住建、交通、供电、超高压公司及林区生产企业是否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定期组织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计划烧除。各区(市、县、开发区)林业、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组织制定计划烧除方案,指导农户、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三烧三不烧”原则,开展计划烧除情况。

(四)应急准备保障情况

1.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森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情况。

2.人员及物资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高火险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情况,各级专业、半专业队伍、应急队伍按标准到岗、业务技能训练情况;按照要求储备森林防灭火物资及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五)宣传教育情况

各级宣传部门组织开展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情况;乡(镇、街道)入户宣传并张贴告知书情况。高火险天气,文

旅部门组织应急广播按要求播放禁火规定,各村(居)入户提醒情况。

四、检查分组

市级成立6个组,分别由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区域进行包保暗访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旷江华(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何玲(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唐小兵(市应急局防减救灾处三级主任科员)薛  嵘(市防灾减灾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刘子岳18798848772

检查区域:开阳县、息烽县

第二组

组长:向春(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李冠男(市林火防控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谢  堃(市林业局林火中心副主任)

席静菲(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二级警长)

联络员:邓鑫15519066677

检查区域: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

第三组

组长:邵斌(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龙颖丽(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处处长)

蔡景行(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生态站站长)联络员:高睿卿13378511577

检查区域:花溪区

第四组

组长:田筑玉(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成员:涂裕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

李仁刚(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马万军(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莫仕红(贵安文旅专班工作人员)联络员:李真泉13984008787

检查区域:贵安新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组

组长:龚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赵雪元(市城管信息中心考评科负责人)

赵  令(市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杨  波(市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联络员:龙宇13985534555

检查区域:云岩区、南明区(含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第六组

组长:张国奇(市民政局党委委员)

成员:杨  治(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张  枝(市殡葬管理所所长)联络员:姚倩15985172851

检查区域:白云区(含高新、贵阳综合保税区)、观山湖区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组长单位负责组织本组组员按方案要求开展森林防灭火包片区域检查,做好车辆、人员相关经费保障和安全保障。参加暗访检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要求地方层层陪同、层层汇报。二是注重工作实效。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反馈、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检查组发现问题要立即反馈责任单位,并通过“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隐患。对重大问题隐患提级督办、警示曝光,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的,督促属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采用水印相机对发现问题取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于当日18:00前报送市防灾减灾救灾办汇总。每月28日前反馈本月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至市防灾减灾救灾办(联系人:刘子岳;联系电话:18798848772),由市防减救灾办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附件2

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筑牢森林防灭火人民防线,构建森林火灾群防群治新格局,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为2026年度贵阳贵安森林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和群众基础。

二、宣传内容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宣传。

(二)政策宣传。 《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对可燃物计划烧除、秸秆焚烧、综合利用、林

区施工备案等的相关要求。

(三)防火知识科普。围绕“预防、报警、避险、扑救”全链条,普及森林火灾危害、火源管理要求、初期火灾处置、科学安全扑救及紧急避险逃生等关键知识。

(四)文明祭祀倡导。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祭祀用火高峰时段,大力开展“移风易俗 ·文明祭祀”主题宣传,倡导鲜花换纸钱、网络祭扫等无火无烟祭祀方式,从源头上减轻火灾风险。

(五)典型案例警示。定期通过有代表性的火灾案例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利用媒体曝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教育活动,形成火灾必查,违法必究的法治震慑。

(六)应急能力提升。面向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及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防火政策、器械操作、防灭火技术运用及安全避险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

三、宣传安排

森林防火期(1—5月、10—12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在宣传月(2月)、宣传周(3月第一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段,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宣传覆盖率达100%。

(一)新闻媒体宣传(1月底前开始,全年持续开展)

市属主流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要定期播报《贵阳贵

安森林禁火令》内容,并开设专题专栏,定期播报防火动态、解读法规政策、普及防火知识,剖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在高火险期及关键时段及时发布森林防火预警短信。 (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各级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机构)

(二)社会全覆盖宣传(2月中旬完成)

充分利用公交、地铁、电梯、户外LED屏、公共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在乡(镇、街道)集市、村组主要路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 A 级景区、公墓、油库、炸药库、危险化学品储存地及农村散坟集中地主要入口路段等人员活动频繁地域,增设固定宣传牌、悬挂标语;高火险期及祭祀集中时段,通过巡回宣传车、防火卡点、应急广播大喇叭高频率宣传森林防火法规知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森林火险等级,及时提醒在林区活动的人员禁止野外用火。 (  责任单位:各级林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文旅、民政等部门)

(三)“五进”活动宣传(2月中旬完成入户宣传,于3—5月和9—10月完成家校联动宣传,于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祭祀节日前一周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活动)

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向林区经营单位员工、进山游客、烧灰积肥农户、公墓、农村散坟主,智力障碍人员、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等进行面对面精准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通过“上一堂课、出一期黑板报、写一封公开信、开一次班会”等形式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家校联动,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开展“移风易俗 ·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网络寄哀思,营造文明祭祀氛围,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民政、文旅、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

(四)组织开展防灭火知识培训(在1—2月、9—10月分别开展1次培训)

各区(市、县、开发区)、有林单位、乡(镇、街道)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组织对森林扑火指挥员开展一次形势研判、指挥调度、安全规程等专题培训;对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应急队伍按计划开展装备操作、战法训练、紧急避险等实战化轮训演练;对全体护林员和基层干部进行防火政策、巡护职责、早期火情处置及灭火技能常态化培训,提高扑火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单位: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宣传对象及措施等,确保按时完成宣传工作;要及时总结分析宣传成果,分别于2026年5月

2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上半年及全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报送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联系人:唐璇;联系

电话:15120274960;邮箱: syjjsfb@gui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