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坪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米坪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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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破坏、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二、全乡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我乡开展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情况、各村组织排查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减情况,经过排查和核查,全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处。其中,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2处。

三、2020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根据我乡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以及气象预测类比分析,全乡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主要引发因素以降雨为主导,发生的时间主要在汛期的5至9月,高峰时段在6至8月。

全乡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构波滩水库回水淹没区域及到新南村、伍寨村、大坝村、泥池村,由于该区域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残坡积层厚度较薄,构皮滩库区沿岸区域,受库区储水剥蚀、库岸再造,容易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以米坪村、云湾村为重点的公路建设沿线,因工程建设影响,破坏了原始岩土结构稳定性,容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村、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由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针对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明确责任人,确保防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认真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群测群防,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工作,继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和更新乡、村、组(点)三级监测预警网络体系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要采取发放“两卡”、设置危险警示标牌、临灾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等工作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群众疏散撤离快速、有效。

(三)严密防范,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村、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汛期24小时值班与灾险情速报制度,密切关注汛期气候、降雨量变化,尤其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发生短时集中降雨的及时预警预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避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定期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做到辖区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制定防灾预案和落实各项防治工作措施。

   (四)强化措施,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越来越频繁,干旱、凝冻、暴雨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呈现出局地性、突发性、短历时等特征,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为有效防御地质灾害提供保障,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以及在主汛期前开展完成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险的科学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监管,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建设、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城镇、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并督促其积极预防和治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农民建房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对矿山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督促其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有效防止因采矿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六)防患未然,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并结合自身财力、各部门资金、村民自筹资金等,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全力推进我乡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搬迁工作。已通过省、市级财政立项补助的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涉及的有关乡各部门,要加强治理监管力度,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时竣工。

(七)加强协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效率。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标准,统筹安排、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新内容、新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地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责任制度》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互通,形成防灾合力和统一的防灾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各行政辖区、公路、旅游景区、学校、矿山企业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整体工作效率,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开阳县米坪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