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属各部门:
《米坪乡2023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阳县米坪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米坪乡2023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总 则
目的: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的处理方法,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政府指导所属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处理。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家生态文明局关于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开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贵阳市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全乡任何正在燃烧蔓延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2.直接严重威胁村寨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等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我乡Ⅰ级火险区内,受害面积2公顷以上且有继续蔓延趋势的森林火灾。
4.6小时尚未扑灭的明火,需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森林火灾。
5.其他需要启动乡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森林火灾。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全称:米坪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火灾应急机构组成
指 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
副指挥:乡武装部部长,乡党政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
调度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农林水服务中心、乡应急办、乡派出所。
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和乡林业站组成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咨询组等工作部门。
森林火灾应急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全乡所有职能部门组成,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指挥,扑救、协调和宣传,对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批评和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参加森林防火值班,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工作。
全乡森林防火应急组织体系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各扑救组队。
全乡森林防火应急组织体系描述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负责森林防火行政领导的副乡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指挥部成员,处于核心地位。其上层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将上级有关扑救森林火灾的要求,部署及领导批示,指示等传达到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贯彻落实。
●乡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传达贯彻和具体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指示、部署等,协调、监督、联系各成员单位和村组贯彻落实森林火灾应急措施。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乡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分类火灾的处置,扑救指挥。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全面掌握火场地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召集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协调各部门做好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扑救中的后勤保障;组织实施受火灾威胁居民、物资的转移安置和安全工作;负责火灾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组织火灾调查及火场验收;负责火灾扑救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乡对发生在其他乡镇行政边界地区的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灾指挥部,共同扑救。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分类火灾的主要接警单位和处置中心,负责起草各类火灾的扑救处置方案,联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组森林防火小组,火灾扑救现场扑火队,后勤小组等;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等。
乡应急办:负责消防车辆及应急救援人员的调配,使扑火人员及救灾物资快速到达扑火现场。
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保障火灾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负责乡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扑救指挥室正常运转,在扑救森林火灾的同时协助乡派出所干警对火灾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
乡武装部:民兵是扑火救灾的重要力量。乡武装部在接到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救森林火灾的指令后,应积极做好调兵,出兵的各项准备,根据需要出动兵力,参加扑火救灾。
乡派出所: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乡公共管理办:负责因灾害造成困难的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衣物、帐篷等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乡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调集,管理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乡财务服务中心:做好扑救火灾所需资金的保障,灾区灾民转移安置,救济和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支持。
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森林火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利用瞭望台观察及加强对火灾林区的巡逻,全方位对火灾区进行监测,并全面加大对可视范围内的观察次数,及时报告火情动态。还要组织地面人工巡逻,收集火场一线灾情及周围情况,准确判断火灾发生态势。制定正确扑救方案,科学组织扑火救灾。
森林防火信息采集、处理与共享
火情信息的采集主要是做好值班制度和接警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位于乡政府,值班电话是87350001,值班室全天24小时值班,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位于乡政府办公室内,电话87350001。
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分为五个等级标准和森林火灾事实发生的严重程度,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将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一般(蓝色)、较重(黄色)、严重(橙色)和特别严重(红色)四个等级。
出现严重以上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须向社会公众发布森林火灾预警公告,具体发布程序及主要内容如下:
Ⅱ级严重森林火灾预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应急委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发出橙色警报,要求社会公众做好森林防火,禁止游人和行人深入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区或正在发生森林火灾的地区活动。按县应急委要求,武装部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积极投入扑灭森林大火,抢险救灾和灾民安置等工作。
Ⅰ级特别严重森林火灾预警。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出红色警报,在特别严重森林火灾警报区域,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实施戒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正在发生森林火灾的地区和危险地区、危险地段。要求民兵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积极投入扑灭森林大火,抢险救灾和灾民安置等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乡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启动乡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处置。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描述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根据情况,符合应急响应等级条件的,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正式启动应急预案,并责成乡防火办:
1.立即了解起火地点,时间、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及扑救组织等情况,绘制火场态势图,扑火兵力部署图,提出处置意见。
2.逐级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林业绿化局。
3.根据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火灾发生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4.全程做好扑救火灾的值班、调度、统计、公文,发送、扑火工具和装备的调配发放,火场与指挥室的通信联络、火情信息搜集处理等工作,确保扑救指挥的正常运行直至火灾彻底扑灭。
应急预案启动后,乡林站及其它相关部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通讯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应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并由防火办主任在岗带班。赴前线指挥部人员须携带移动电话,随时保持相互间联系。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和协调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是组织指挥和扑救处置火灾的最高机关。发生在Ⅱ级火险区域12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控制或严重威胁村寨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须设立乡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到火灾第一线的扑救森林火灾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有权调度现场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扑火救灾原则和制度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扑火指挥中心的紧急处理和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居民区的紧急处置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同时,民政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民抢救、疏散、转移、安置工作。
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严格执行扑火技战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要严格落实火场责任追究制度,各参加扑火人员的安全防护责任必须落实到带队扑火指挥员。对于领导不力不服从命令、工作失误造成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医疗单位进行救护。死难者由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扑火力量组织和动员
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职工、民兵及当地群众等扑火力量为主。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小组提出申请,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实施跨乡增援计划。
火灾案件的查处
乡林业站协助乡派出所干警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应急结束
“5类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应急预案实施条件消失,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同意后,适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的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森林火灾后期处理
火灾评估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小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森林火灾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社会安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
公安机关要积极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因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赔偿和救助,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火灾中的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和灾民的抚恤、救济等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应急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与火场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灾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乡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宣传、培训和演习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及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保证拥有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