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外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内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22 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将大幅增加,加之年关将至,农民工“返乡潮”即将到来,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根据
《国务院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国卫明电〔2021〕682号)和《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黔府办发电〔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两节”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两节”期间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部门、各村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绷紧“两节”期间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五级联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始终处于战时激活状态,主要领导要带头值班值守,各工作专班要保持24小时高效运转,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到决策执行扁平化、高效率,事不过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强化“两节”期间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出行人员需提前在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针对目的地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全乡要积极倡导干部职工就地过节、网络拜年,非必要不得离筑。
1.减少跨省人员流动,全乡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2.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3.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4.严格限制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出行。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5.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筑。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的要求,对本乡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前要求其就地过年,严格限制返回。对拒不执行限制出行要求的返回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管控。
6.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管理服务。
7.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8.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跨省(县、区、市)流动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9.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高、中风险地区的省(县、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县、区、市)来我乡以及我乡前往该省(县、区、市)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乡交管站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要根据客流量及时增加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有序引导旅客分散候车,适当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对候车室、旅客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要加大消毒频次并及时开展消毒评价。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要与乡域内高速路服务站密切配合,合理设置防疫接待服务站,有序引导重点人员及车辆接受防疫检测,确保过往县内旅客“两节”期间出行安全。
(四)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管控。我乡要严格执行“三级包保”“五包一”等制度,以村为单位划分网格,认真细致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入境人员、非法偷渡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摸排,实行台账化、网格化管理,构建“人自为防、村自为防、乡自为防”的群防群控体系。各村要采取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网格员走访、微信群发等多种方式,公布返乡人员申报地点及电话、引导在外拟返乡重点人员主动申报,提醒返乡人员在返乡途中注意个人防护,告知我县防控政策和法律责任;并根据返乡人员具体情况,要求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返乡人员抵达属地后,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流动。发现未如实申报的重点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严格管控,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加强跨省旅游疫情防控。要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高中风险旅游团队。对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的旅游团队,未出发的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六)严管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集会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机构,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
(七)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各有关部门、各村要进一步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力度,持续推进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应接必接、及早接种,及时为其他人群提供加强针接种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持续扩大3—11岁人群接种覆盖率,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完成全程接种。加强政策宣传,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提高加强针接种率。统筹辖区疫苗接种资源力量,积极推进流感等常规疫苗接种工作,切实降低冬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交叉叠加的风险。
(八)开展常态化培训演练。各有关部门、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各类防控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物资及经费保障。乡卫计办、乡卫生院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科学制定完善医疗、生活物资储备清单,建立滚动式储备轮换制度,形成衔接有序、梯次支撑的储备保障体系,确保各类医疗、生活物资能够满足全乡所需。乡财政分局要坚持“政府统筹分级负责”,全力保障“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监测
(一)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乡人员。一律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的原则进行管控,其中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离时实行双采双检,管控时间从此类人员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开始计算。在乡内无固定居住地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在指定集中隔离点完成健康监测。非法偷渡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进行管控。此类人员要在入黔首站隔离点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暂未调整风险等级但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来返乡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健康监测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179号) 要求,分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乡人员。按照“自愿、自费、补助”的原则,大力引导相关人员主动检测、及早检测。
(四)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入乡后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五)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
(六)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根据密接的核酸检测结果精准落实管控措施。其中,密接在集中隔离期间,前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次密接在第1、4、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如密接前4次有阳性检测结果,其次密接立即按密接管理。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每2—3天检测1次核酸;急诊、呼吸、感染等重点科室人员每7天检测1次核酸,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对接诊过中高风险地区患者或者存在类似风险的工作人员,自接诊或接触之日起14天内,每3天检测1次核酸;其余一线工作人员1周检测2次核酸,每次间隔2天以上。
(八)交通场站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直接接触需集中隔离管控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客或存在类似风险的场站工作人员,自接触之日起14天内,每隔1天检测1次核酸;其余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核酸,每次间隔2天以上。
(九)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每14天抽检1次,原则上每次不少于50人,每次被检人员名单需更新,可根据当地从业人员规模适当增减抽检人数。
四、强化重点物品及环境监测
(一)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乡城管办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大排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实行“亮码经营”,落实“五全六专”,推进全链条、可追溯、闭环式管理,降低病毒经进口冷链输入和传播风险。严格落实采购审批、提前报告、集中监管、录入“黔冷链”平台制度,对未经批准、未提前报告、未进集中监管仓、未录入平台的进口冷链食品就地封存,对违反防控政策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健康上岗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二)进口非冷链货物。各有关部门要对进口非冷链货物加大监测力度,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对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的货物要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和抽样数量。
(三)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乡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措施,检测结果呈阴性并完成预防性消毒后,方可使用、加工、销售。非必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采购冷链食品。
(四)邮寄物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邮寄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强化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县(市、区、旗)邮寄入乡物品的防疫处置,落实下站(收费站)进乡精准防控机制,到达快递点后第一时间开展全面消杀,完成消杀前不得与其他地区入乡邮件混合作业。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健全完善内部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加强防疫宣传教育,做好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定期组织常态化核酸抽检。
(五)医疗废弃物。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全面落实医疗废弃物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储存医疗废弃物,在48小时内由指定企业集中处置。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污水处置站和医疗废弃物暂存中转站。
(六)环境监测。乡卫计办要定期组织对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具有冷链食品批发销售的大型农批市场开展环境抽样核酸检测。
五、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医疗机构。一是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认真开展就诊患者“三史”问询,强化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肺炎临床症状监测。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以及探视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坚持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等措施。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一旦发现发热患者,要按规定规范转诊至就近发热门诊。二是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逐项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接诊可疑患者后,要立即开展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感控人员要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加强感控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对人员及环境进行核酸检测。加强院区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感控知识技能培训,所有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零售药店。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烧药限购管理制度,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烧药。一旦发现发热患者,要按规定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县市场监管局要对零售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
(三)住宿场所。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信息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做好室内通风、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对健康码“黄码”人员不得简单拒绝其入住,应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做好跟踪管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我省防控政策。旅客退房后要立即对其居住房间开展清洁消毒。
(四)重点商贸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商贸场所要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加强日常防疫巡查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非接触式结账支付。
(五)餐饮场所。餐馆、饭店等餐饮场所要坚持做好测温扫码工作,加强员工卫生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常备防疫用品,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六)景区景点。各景区景点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和密闭空间通风换气,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对容易形成游客聚集的项目、场所要合理设置观众间距,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七)室内文娱场所。室内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预约分流、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的原则,合理控制人流密度,落实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麻将馆、棋牌室暂不开放。
(八)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心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县教育部门要求,有序安排寒假放假时间,错峰组织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晨午检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做好食堂环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学校医务室要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九)施工生产单位。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施工、生产单位要坚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不放松,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严格做好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对选择就地过年的员工,要加强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员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要求返岗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返岗。
六、强化发热门诊规范管理
(一)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逐项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接诊可疑患者后,要立即开展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感控人员要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加强感控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对人员及环境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医务人员院感知识培训。各医疗要定期开展医务人员院感知识培训,全面提升院感防控能力。加强院区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感控知识技能培训,所有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七、强化核酸检测能力
(一)提升实际检测能力。乡卫计办要进一步做细做实我乡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建立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人员管理台账,对辖区医疗机构内所有45岁及以下医护人员开展采样培训和考核,并与相关检验设备、检验试剂及耗材生产厂商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在自身检测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市级报告,由市级统筹资源进行检测。
(二)细化完善检测预案。乡卫计办要从样本采集、转运、登记、检测、结果反馈等各环节,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员核酸检测预案,综合考虑人员分布等因素,合理布局预设采样点;每个采样点原则上设置2—3张采样台(可结合实际合理增减),应具备良好的4G或5G网络信号;采样现场要使用警戒线合理划分人员流动通道,保持采样间距,严防交叉感染。
(三)加强信息化支撑。乡卫计办要认真做好采样信息登记管理,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统筹协调本地及外地支援实验室,根据检测进度分批送样、动态调度,确保送检数量与检测能力等相匹配。
(四)提高检测便利性。我乡要按照便民原则,优化检测管理服务,方便群众完成检测;“两节”期间要求卫生院提供24小时检测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复工、复学等检测需求。乡卫计办要多渠道公布卫生院检测人员名单、电话等信息,并确保更新及时。
八、强化应急响应机制
(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一旦乡域内出现本土疫情,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合并办公,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由疫情防控组组长担任指挥长,按照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和乡级决策、村委抓落实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二)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疫情发生后,现场处置指挥部要按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对风险人员边流调、边管控,确保排查及时、赋码精准、检测准确、管控严格;对风险区域快速采取交通管控、核酸检测、限制聚集、封闭管理等措施。感染者确诊后,原则上要在5小时内向上申请中高风险地区划定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区域划定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本县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因疫情滞留人员防控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防控管理工作。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疫情发生后,乡文化中心要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机制,以网络直报信息为依据,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九、强化“两节”期间督导检查
(一)开展专项督查。“两节”期间,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派出疫情防控综合督查组,聚焦交通场站、集中隔离点、发热门诊、景区景点、进口冷链等重点场所及重点环节,全面排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全力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向全乡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坚持推进常态化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部署要求,压实属地、行业、系统、单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责任,把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线上督查与线下督查、部门督查与单位自查等方式结合起来,统筹做好疫情监督检查工作,随时查找风险隐患,切实补齐短板漏洞。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乡卫计办、乡城管办、乡派出所等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