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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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授权(下放)和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限;统筹本乡其他行政事业机构持有执法证人员以及县级城市领域派驻本乡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负责与县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配合;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秩序、土地整治规划、控违拆违等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强

联系电话:0851-8738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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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贵阳市开阳县南江乡新街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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