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江乡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南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江乡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7 字体:[]

各村、乡属有关部门:

《南江乡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江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南江乡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方案

为做好我乡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小农户通过以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带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开府办函〔2021〕21号)《2021年开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南江乡发展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概况南江乡位于开阳南部,平均海拔1100米,交通便捷,距省会贵阳1小时车程。气候温和,降雨适中,适宜农作物生长。全乡总面积120平方千米,总人口约22000万人,总耕地面积6.3万亩,承包农户4915万户,承包面积47947亩。全乡农业人口19175人,其中乡村劳动力11764人,占农业人口61.4%,外出务工人数6343人,占劳动力人口的54%,且大部分是青壮年,从事农业的有效劳动力极为短缺,制约农业产业发展。2020年度农业总产值近3.32亿元,其中粮油、蔬菜、水果等农业总产值共计1.83亿元,占总产值比重55.12%,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粮油及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南江乡紧紧围绕12大特色产业的部署,全面落实省委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部署,强化“四带一园”的产业布局,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县域实际,形成了粮食、蔬菜、水果、和中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2021年,全乡计划种植水稻面积1.13万亩,玉米面积0.43万亩,马铃薯面积0.38万亩,豆类0.15万亩、杂粮0.25亩、茶叶面积0.195万亩,蔬菜面积0.3万亩,另有果园面积2.65万亩。全乡6个村50%的耕地土壤肥力中上等、相对集中,灌溉条件较好,为我乡重点产粮区,适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目标 (一)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根据(开府办函〔2021〕21号)《2021年开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方案》文件精神,我乡2021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10万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0.8万亩,其中机耕0.1万亩,机防0.7万亩,完成服务小农户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比例不低于6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促进农业节本增效由服务组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发挥更为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生产作业成本。采取先进作业技术,实行标准化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质,达到农业节本增效目标。 (三)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应用作物病虫害科学防治、精准防治等绿色生产技术,结合我乡2021年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各项举措,有效克服农户随意使用农资、无效防控病虫害等突出问题,促进我乡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主导产业及关键环节

1.补助产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文件审核备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 “围绕优势产业、突出重点环节、规划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坚持原则,重点支持粮食产业(水稻、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水稻、玉米、及蔬菜产业、水果产业。

2.补助环节:针对水稻、玉米,蔬菜、中药材、果树的机耕、机防等主要环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我乡农业社会化水平有效提高.服务对象要以小农户为主,各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面积占比应不低于60%。结合我乡实际,小农户的界定标准为≤30亩。 3.补助方式:根据服务主体给农户等经营营主体服务的面积进行补助。项目补助资金按照“谁服务、补贴谁”、 “先服务、后补贴”、“先验收、后补助”和“补助资金与合同约定的服务作业量、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原则,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在小农户全额支付服务费用的前提下,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补助给小农户;在小农户仅支付部分服务费用的,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补助对象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以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服务承接主体必须与服务对象逐一签订服务合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

4、服务主体:开阳县长顺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阳农无忧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农业机械汇总表(含出厂编号、作业证书等)、机械设备照片等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规范报送。

5.补助标准:根据县下达的任务量和粮食、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服务总价格3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南江乡计划:水稻、玉米、中药材的机耕(含旋耕)服务价格80元/亩,每亩补贴价格30元/亩,补助比例30%、中药材、精品水果的机防服务价格40元/亩,补助比例35%。 (1)水稻:计划种植面积1.13万亩,机耕200亩,应补资金0.6万元,5-6月完成。 (2)玉米:计划种植面积0.8万亩,机耕300亩,应补资金0.9万元,5-6月完成。 (3)蔬菜:种植面积0.3万亩,机耕200亩,应补资金0.6万元,机防500亩,应补资金0.5万元, 5-6月完成。(4)水果机防6500亩,应补资金6.5万元,8-月完成。

(5)中药材计划种植面积5000亩,机耕面积300亩。应补资金0.9万元,5-6月完成。

总计应补资金10万元。 (三)检查验收1.申请。为抓好抓实我乡春耕生产,确保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稳步推进,在服务环节完成后,申请县级初验。由服务主体如实填写服务情况表并附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及时提交乡农业服务中心。服务承接主体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2.初核。农业服务中心对服务主体服务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及时将服务情况表在所属村公示栏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①服务情况表②服务合同③服务对象承诺书④村级公示照片等报送县农业农村局。3.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汇总服务面积,(也可通过采购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资金补助、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分类抽查复核,对安装有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确的,抽查比例控制在3%.枝查后的外助面积及金额经县级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形成抽查报告材料、补助资金结算表。4.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将抽查报告材料、补助资金结算表报送市农业农村,会同县财政局对服务主体所提供的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等进行科学核查,出具县级验收意见。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将各环节县级验收意见报送市(州)农业农村局,由市(州)农业农村局出具最终验收意见。 (四)绩效评价各村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并结合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成效、服务小农户数量和比例、服务对象满意度,农业节本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等开展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乡社会化服务项目,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彭凤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曾忠益(乡人大主席)

成员:袁国才(乡党政办主任)

张传斌(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泽方(乡林站站长)

陈付伦(乡水利站站长)

罗廷书(乡经发办负责人)

付贵华(乡财政所所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曾忠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政忠、罗永昌负责社会化发展日常事务工作。

南江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