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兴洋
职务: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领导分工
协助书记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主持政法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电信诈骗、两严一降、反恐防恐、反邪、命案防控、禁毒、组织、宣传、统战、未成年保护、文化旅游、民营经济、财政“一事一议”、财政、诚信体系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分管部门及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保密、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李兴洋,男,汉族,1985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楠木渡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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