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
2020年我镇农机安全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
(一)确保全镇农机安全事故死亡指标控制为“0”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特成立楠木渡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毓飞(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毛榜勋(党委专职副书记)
邱国才(副镇长)
成 员:宾玉学(派出所所长)
李小连(党政办主任)
杨国华(卫计办负责人、财政分局负责人)
黄成友(农业中心主任)
何江涛(安监站站长)
刘蜀黔(交管站站长)
于时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石 颢(社事办主任)
吴波静(水利站站长)
鄢朝艳(人社中心副主任
各村支两委及农业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中心,由黄成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1.镇农业中心:
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农机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季度组织召开全镇农机安全工作会议,与各村及相关部门签订农机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镇人民政府与辖区驾驶员及操作手签订安全承诺书。同时,明确镇分管领导及农机监理员分片包村,负责联系指导各村开展农机安全工作。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加大办理拖拉机入户宣传,督促驾驶员尽早进行技术检验。镇农业中心要加大对上农机监理系统目录的拖拉机及手扶变型运输机进行注册登记办理程序宣传。对各村清理出来的多年未办理入户登记的拖拉机,只要来龙去脉清楚、有发票、合格证,并且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的,使用专段整字号牌,申请上级部门给予办理,并督促农机驾驶员及时进行拖拉机技术检验。加强对逾期未检拖拉机的管理:一是对2年(含2年)以上未检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造册,上报县镇农机中心,并按照黔农机监总(2012)4号文件要求封存文书档案,张榜公告号牌及行驶证作废。对一年以上未参加检验的运输型拖拉机,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取消办理转藉变更等业务资格,补检后不恢复。二是对逾期未检的拖拉机进行清理造册,有联系电话的,电话告知督促年检、同时向车主宣传拖拉机强制保险为90元/年。对拒不参加年检、不能修复、隐患极大、涉及人身安全的未检拖拉机,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组织力量督促其报废或强制报废。切实开展安全检查:镇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田间道路检查工作,加大清黑、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三率”工作水平。按照省农委农机监理总站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5-10个工作日),结合各村工作实际,镇有关部门利用(场天)、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路检田查工作(特殊时期除外),深入农机作业场所(田间、地头)、村级道路开展检查,监控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或人员整改,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并通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和微耕机操作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与之签订安全承诺书: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及签订安全承诺书是提高农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环节,因此,各村、镇属有关部门全年至少组织一期本辖区拖拉机驾驶员及微耕机操作手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在一季度100%完成与驾驶员及操作手签订安全承诺书,通过对驾驶员及操作手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警示教育等安全知识培训及与驾驶员、操作手签订安全承诺书,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从而遵章守纪、按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宣传活动:重点是六月安全宣传月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平时在开展安全检查及检车办证过程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放过任何一次有机会面对驾驶员时的安全教育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车主及驾驶员安全监管网络,明确村农机安全协管员(村委主任或村支书),建立健全农村“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摸清本村农机底数,建立农机一车一人一档,健全档案,以源头管理为切入点,扎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农业中心抓好与村委会及驾驶员责任书的签订,落实创建责任制,强化驾驶、操作人员及机主的安全主体责任,以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劳动技能、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的安全意识为抓手,切实抓好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创建软件、硬件设施建设,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和车主进行农机安全学习,每个场天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检查,杜绝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确保无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2.镇安监站: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的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3.镇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同时认真配合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4.镇交管站:负责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农村新建、改建道路技术指导。加强打击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和“乱乘车”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和“平安农机”示范村、户创建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各村、农业中心要切实履行辖区监管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农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多年未检、车况又差、涉及人身安全而又继续使用的拖拉机,要集中力量强制报废,切实排查排除安全隐患,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收集完善各种资料,要留有工作痕迹,以迎接检查。
(四)农业中心将牵头对开展的各项农机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计入年终目标考核。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