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扎实抓好2021年信访各项工作,根据黔委厅字〔2015〕77号、开委办字〔2020〕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委、政府各镇级领导按照“楠木渡镇2021年镇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程表”按时到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重点解决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进京、到省、市非正常上访及群体访问题和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二、各领导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带案下访,深入困难多、问题多、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的村(居)及信访维稳工作联系点,“零距离、面对面”接访群众,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各级领导所在部门要及时将领导下访情况到政府工作群、便于资料收集汇总。
三、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参照镇级领导干部定点公开接访群众的做法,制定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有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在接待场所张贴接访日程安排表、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本单位领导接访日程安排表向群众公示,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有地方说话,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四、各领导分管的部门、联系的村(居)要高度重视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时时跟进领导的接访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若领导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访,要及时协调其他领导代替接访,并在接访时主动向群众说明,确保每个工作日有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
五、党政办、综治办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领导接访相关工作。要提前与领导分管的部门、联系的村(居)对接联系,做好领导接访提醒通知和服务工作,不得擅自调换接访领导。及时收集汇总领导接访下访情况,建立台账,并做好领导接访案件化解的跟踪督导工作。
六、对领导在信访接待日批示交办的信访问题,各受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处理结果要按规定时限报镇综治办。党政办、综治办要会同纪委、监委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确保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有效解决。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