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
《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楠木渡镇委员会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黔农发〔2020〕90号)等文件精神,楠木渡镇第十一届村(居)“两委”将于2021年进行换届。此次换届是村(居)“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全镇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省、市、县指导意见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下发的《认真做好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的提示》、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区(市、县)组织部门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贵阳市审计局〈做好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开阳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方案》要求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分级负责、重在实效,县级主导、镇负主责”的工作思路。由镇换届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以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组织镇纪委监委、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切实抓好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专职化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工作,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敢于担当、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是开展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步小康、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二、审计范围、对象、内容
(一)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主要是:2016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对象
全镇八村一居“两委”成员及专职化管理干部。
(三)审计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居)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收益及分配是否真实、合规,各项财务支出是否合理,报账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票据是否合规,有无滥支乱报、损失浪费;是否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是否超标发放村(居)干部、村民补贴和奖金等情况;上级划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及第三方代管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管理情况。
2.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虚增债权债务;是否擅自为企业、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等。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上级拨付的救济款、扶贫专项资金、村级转移支付、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等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的项目使用、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户、有无截留等情况。
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含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发包,达到公开招标起点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未达到公开招标起点项目是否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规范程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等。
5.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拍卖、入股、处置等,是否依法依规和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公示、公开;是否按照规定签订规范性的合同及履行合同情况;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和长期霸占集体资产、资源及进行私下交易、非法转让、变卖和侵吞集体资产、资源;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
6.村级民主监督管理情况。有无完整的财务活动记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7.其他问题。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审计的组织实施
(一)审计方式。按照《开阳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由镇换届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由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方式开展好村(居)“两委”成员、专职化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政办、农业中心、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负责村(居)“两委”成员、专职化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在组织审计时建立回避等必要的相关制度。
(二)审计基本程序。严格按审计工作程序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扎实组织实施好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
1.审计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9日)
①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楠木渡镇审计工作方案,本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工作步骤、审计起止时间、组建审计组、审计组人员分工等。工作方案印发后报送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②审计通知书的发放。审计通知书(附件2)在实施审计5个工作日前送达被审计村(居),同时张贴审计公告(附件3)。审计通知书按照统一规范的内容文书格式填写。
③编制实施方案。审计组要根据对被审计单位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包括审计目的、审计对象和时间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步骤和方法、审计进度安排、审计人员具体分工及其他必要措施等。
2.审计实施阶段(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31日)
①述职。审计组召集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听取被审计单位对任期的工作述职报告,并听取、征求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对述职报告的评价意见及情况介绍。
②实施审计。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分工,对下列内容分别审查:审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活动资料;有关与经济事务相关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会议决策程序;经营合同、工程项目的合同、预决算资料;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状况;检查盘点现金、实物;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等。审计证据经过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确认后,加盖被审计单位的公章,帐外调查的审计证据要有被调查人签名确认。实施审计工作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3名村民代表应当参与监督。
③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内容的项目性质分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终结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
①编写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将审计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在审计组内统一审计意见后,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果和基本内容按统一格式编写。审计报告初稿先在审计组内进行讨论,审计组对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报告初稿经主管审计领导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组在收到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
③公示审计报告。对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收集整理村民反馈意见,必要时组织复审核实。公示期满形成正式审计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④妥善处理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妥善处置村级换届选举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不得敷衍了事走过场,不得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⑤整理审计档案。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有关审计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并妥善保管。具体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相关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册)和会议记录、审计组调查取证资料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公告公示资料及相关图片、审计报告等。
(三)审计文书及审计模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文书式样、由县审计局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另行发文规定;审计模板由县审计局制作并培训。
(四)进度安排。本次审计工作从2021年1月开始,2021年4月30日前结束。2021年4月30日前,将审计工作总结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报告一式5份报送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费保障
按规定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财政局负责预算,足额保障我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推进工作,成立以楠木渡党委书记徐志然以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毓飞同志为双组长的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索良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连杨国华、石颢、唐远涛四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调度全镇财务清查审计工作,督查推进工作,协调有关事宜。从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3个业务指导复查组,负责指导督查村(居)进行清查审计,并开展复查。
(二)明确部门职责。此次清查审计范围大,内容多,时间跨度长,清查审计任务重。镇纪委监委、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督促和指导各村(居)财务清查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组对清查审计出来的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分类处理送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法移交县纪委监委。党政办要做好清查审计工作中各村(居)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开展业务指导。财政所要把划入到我镇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时将工作经费据实列支。社会事务办要做好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组织换届选举具体的衔接工作。安排专业财会人员配合第三方开展清查审计工作,人员名单将临时抽调。
(三)严把审计质量。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做出评判。要充分肯定成绩,准确把握问题,客观界定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努力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错审一个项目,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按时报送信息。为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项审计工作进度实行半月报制度,每2日前按时报送《工作调度表》(见附件4)按相关要求进行报送,重大情况或问题随时上报。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认真调查,并作出客观的处理意见。
(五)严肃工作纪律。对审计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对审计工作中借机刁难、故意泄露审计秘密、存在重大失职等问题的有关人员,要及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审计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或有重大经济疑问或个别情况复杂,遇到较大阻碍的村(居),报请县级协助,由县、镇两级统一组织力量派驻工作组协助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实地重点审计。
附件:1.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docx
2.关于对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docx
3.关于开展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公告.docx
4.贵阳市开阳县楠木渡镇第十届村(居)“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度表.docx